印章證照使用管理規定

2021-03-04 06:32:03 字數 893 閱讀 4142

第一條:印章、證照種類

公司印章、財務章、合同章、物業公司印章、董事長手章;

《企業營業執照》、《土地證》、《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資質等級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證》、《國、地稅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台港澳僑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第二條:保管

公司印章、物業公司印章、所有證照由辦公室保管;董事長手章、合同印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

第三條:使用

1、 對於重要檔案,如合同。協議、對外承諾等檔案,必須填寫《印章、證照使用請示單》,分管領導、總經理簽字後,方可使用。

2、 常規用印或領導已簽字,內容不變,需要再次用印的檔案,印章使用者攜帶檔案到印章保管者處登記。保管者要對其內容進行審查,對有關疑點進行詢問,無疑議後可簡化用印手續,填寫《印章、證照使用登記單》,由印章管理者加蓋印章。

3、 正常情況下印章或證照嚴禁外攜,如有特殊需要,按照以下程式辦理:(1)使用人填寫《印章、證照使用請示單》,由部門主管、分管副總、總經理簽字。(2)印章或證照外攜,使用時始終保持兩人同時在場,並保證印章或證照的安全。

(3)如有特殊情況,領導不能及時簽字,可**委託印章或證照保管者,事後補簽。(4)外攜印章或證照使用完畢後應迅速歸還印章保管者,辦理交接手續。(5)公司內部使用的檔案,除特殊要求外可省去公章。

(6)如需使用證照的影印件,證照保管者對其理由進行審查,無疑問後可簡化手續,填寫《印章、證照使用登記單》,方可使用。

第四條:用印的方法

1、 合同、合同性質協議、等重要檔案要加蓋公章。

2、 印章應蓋在檔案正本,重要檔案或頁碼較多檔案要加蓋騎縫章,副本也要蓋章。

第五條:丟失或損壞

印章或證照發生丟失或損壞時,應立即向印章或證照保管者報告,保管者迅速報告公司領導採取措施予以補救。

此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印章及證照使用制度

一 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印章 證照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 嚴肅性和安全性,依據公司規範運營 防範風險的管理規定,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辦法。二 總則 1 本管理辦法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財務專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2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公司公文 信函 授權委託書 證件 證明 ...

印章證照使用管理制度

1 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 合同章及財務章,公章由公司財務辦公室負責管理,未經總經理批准不得隨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臨時交接,須經總經理批准並嚴格辦理交接手續 二 一般性介紹信及身份證明,須經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或公章主管人員審核後,方可蓋章,以備查 三 對加蓋公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

印章使用管理規定

公司各部門 為規範公司印章的使用程式,加強印章管理,特制訂 印章使用管理規定 現下發給各部門,請嚴格參照執行。附件 印章使用和管理規定 2016年2月日 附件 一 總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誌,是企業權力的象徵。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 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