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管理制度

2021-03-04 03:03:01 字數 1536 閱讀 6713

***xx****檔案號:mh08-201303/a

擬定:人事部簽名時間: 年月日

審核:副總經理簽名時間: 年月日

批准:董事長簽名時間: 年月日

2013-03-10發布2013-03-10實施

*************發布

一、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範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一) 所有員工著裝要求

1、 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 工作時間須著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裝;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 著工作裝時,應搭配黑色襪子和鞋;女職員配長筒**和簡單高跟單鞋,男職員配正裝單皮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並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

4、 著西裝時,須著白色襯衣,系打領帶;襯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繫袖扣。

5、 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6、 工作時間應保持口腔清潔、雙手整潔;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過長,不得塗彩色指甲油。

7、 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並佩戴在胸前位置。

(二) 男職員著裝要求

1、 頭髮梳理整齊、大方;頭髮前不過眉,旁不過耳,後不蓋衣領,不染誇張的顏色;不得剔光頭;不得留鬍鬚。

2、 工作時間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攔背心及大短褲。

(三) 女職員著裝要求

1、 工作時間著裝以保守為宜。

2、 頭髮梳理整齊,長髮要簡單的紮成馬尾或用髮夾固定好,髮型(包括髮式、顏色)不得太誇張;提倡化淡妝,金銀首飾或其他飾物應佩戴得當。

3、 盡量避免用過濃的香水。

三、工裝配製說明

1、 員工試工期滿七天後,可發放工作牌,可發放工作裝。

2、 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費用300元計算。

(1) 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2) 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50%費用。

(3) 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70%費用。

3、工作服襯衣報廢年限為二年,西服為四年,人事部根據年限為員工換發。

四、處罰措施

1、 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2、 工作時間不著工作裝者,通告批評並扣罰20元,第二次違反扣罰40元,以此類推。

3、 工作時間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罰款20元,乙個月連續違反3次以上者,除罰款外調離工作崗位。

4、 各部門在乙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3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該部門負責人罰款50元。

5、 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7、 員工損壞工作裝的,公司予以補發,費用自行承擔。

五、本規定由各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由人事辦公室負責監督、執行。

六、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和廢止權歸人事部。

本制度自董事長批准簽發後生效。

工作服管理制度

1.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樹立 保持和提公升公司良好統一的社會形象,全體員工應按規定著裝並保持著裝整潔得體,員工的著裝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服 鞋 帽 工作證及勞動防護用品等。為便於這些物品的保管 發放及領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適用範圍 本公司工作服 工帽及工作必需的防護用品的發放領用及管理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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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作服管理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範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二 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 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2 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 得體 大方。3 著工作服時,應搭配與工作服顏色 款式得當的襪子和鞋類 鞋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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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則 1.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工作服的管理,充分展示員工的精神面貌,提高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1.2 適用範圍 惠州水之樂科技 全體正式職員工 2 工作服類別及使用時間 2.1 按現有崗位發放工作服,詳見下表 2.2換季時間 夏裝 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裝 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