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工作計畫及目標管理辦法

2021-03-03 20:27:29 字數 1496 閱讀 940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和指導綠城房地產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各單位(部門)及各崗位的季度工作計畫及目標的管理,確立與績效考核相配套的考核依據,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各單位(部門)和個人必須制訂季度工作計畫及目標,並報直接領導審定。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由公司董事會決定統一參加效益工資分配的專案公司。其他專案公司、專業公司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計畫擬訂

第四條各單位(部門)的季度工作計畫應由各單位(部門)負責人負責擬訂。擬訂單位(部門)季度工作計畫的依據是公司總體工作計畫、相關專案建設進度、本單位(部門)的工作職責及實際工作需要等;制定員工季度工作計畫的依據是本單位(部門)的工作計畫、本崗位的工作職責、實際工作需要等。

第五條各單位(部門)《季度工作計畫目標/業績考核表》由各單位(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定。

第六條各單位(部門)及負責人的《季度工作計畫目標/業績考核表》,須體現本單位(部門)及崗位的主要工作。工作計畫及目標一般應簡明扼要,次要、簡單、量小的工作不應列入。

第七條列入季度工作計畫的工作任務,須按其重要性、難度和工作量的大小分別確定權重。不能確定的工作列入「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欄,但權重不能超過10%。所有列入工作計畫的工作任務權重總和應為100%。

第八條在單位(部門)負責人的季度工作計畫及目標中,須有20%的權重體現內部管理業績,一般指團隊建設、部屬培育及制度建設等方面。

第九條在單位(部門)負責人的季度工作計畫及目標中,須有10%的權重體現組織與協調工作業績,一般指計畫與組織、團隊協作與配合精神等。

第十條各單位的季度工作計畫及目標,可根據實際情況劃分為前期管理類、工程建設類、成本控制類、營銷類及綜合類等幾個主要方面,合理分配權重並明確具體工作計畫。

第十一條各單位((部門)和個人須在每季度第乙個月10日前前,填寫《季度工作計畫目標/業績考核表》,完成工作計畫及目標的擬訂工作並報批。

第三章計畫審定及調整

第十二條各單位(部門)季度工作計畫及目標擬訂後,報分管領導或總經理審定,送公司人力資源部彙總;員工個人季度工作計畫及目標擬訂後,報直接領導進行審核,分管領導或總經理審定。

第十三條審定人若認為工作計畫及目標需要修改,須進行必要的溝通,說明修改的內容和理由,各單位(部門)及個人須按上級要求進行修訂並重新上報審定。

第十四條各單位(部門)及個人的季度工作計畫及目標,在實際執行過程中若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相關內容所涉及的權重超過20%的,須及時重新填寫《季度工作計畫目標/業績考核表》進行審核和審定,並取代原有的《季度工作計畫目標/業績考核表》。若相關內容所涉及的權重在20%以內的,可不修改原《季度工作計畫目標/業績考核表》,在考核時作具體說明。

第十五條在每季度末的最後乙個工作日前,須完成下季度各單位(部門)和個人的工作計畫及目標的審定工作。個人的《季度工作計畫目標/業績考核表》原件由考核人(直接領導)儲存,員工本人保留影印件;各單位(部門)的《季度工作計畫目標/業績考核表》原件由人力資源部儲存,被考核單位(部門)儲存影印件。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目標管理辦法

1.目的 明確公司的年度經營 管理目標,並層層分解 落實到各部門 人員的具體工作目標,定期檢查和考核,以保證實現公司質量管理目標。2.範圍 適用公司質量管理工作及相關事宜。3 職責分工 3.1 總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研討 確定公司年度管理目標,並進行有效分解到各執行部門,同時對完成情況進行監督 檢查...

方針目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方針目標管理,確保公司年度經營方針得到貫徹 公司經營目標得到實現,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明確了公司年度方針目標的制定依據與程式,並對方針目標的分解與展開 實施與管理 診斷與考核予以規範。第三條企管部是公司方針目標的主管部門,負責公司年度方針目標的制定 日常動態管理 診斷...

質量目標管理辦法

1.目的 以質量方針為框架,制定公司質量管理的目標,並週期性評估其實施與達成,為公司質量管理活動提供考改進方向?2.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有關質量目標制定 實施 評價與所有相關的改進活動?3.定義 3.1 質量方針 由組織的最高管理者正式發布的該組織總的質量宗旨和方向?3.2 質量目標 在質量方面所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