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我國創業板發行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策

2023-01-14 10:42:04 字數 888 閱讀 8047

作者:李偉軍

**:《時代經貿》2023年第10期

【摘要】創業板市場作為中小企業利用**市場進行股權融資的場所,能夠為風險投資提供退出渠道,優化資源配置,有利於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結構體系的構建。我國創業板於2023年設立,近年來不斷發展壯大,然而創業板發行過程反映出種種問題。創業板市盈率過高、利益尋租、保薦責任不明晰現象隨處可見。

本文從我國創業板市場的現狀出發,分析了我國創業板發行制度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切實可行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創業板;發行制度;對策建議

創業板市場被人們稱為「二板市場」,是主機板市場之外,專為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提供籌資渠道的資本市場。2023年10月23日,創業板正式啟動。然而,我國創業板市場雖然已經成立,卻存在不少問題。

一、我國創業板發行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上市估值過高

新股估值定價本質上是對未來的估值,而不是對過去的估值,是對企業未來的業績、價值的折現,是乙個動態的過程。在市場募集的情況下,新股估值定價的區間意味著企業能夠募集到的資金的多少。新股估值越高,能籌集到的資金也就越多,這往往會導致主承銷商對企業過度包裝,使實際估值遠遠高於企業本身的價值。

新股估值過高,使企業融得大量資金,然而,企業面對大量的資金並沒有具體的專案可供投資,結果只能盲目投資。

(二)保薦制度實施缺陷

保薦人的主要作用在於為投資者提供信心保障,確信被保薦的上市公司符合有關要求。保薦人在做盡職調查時,往往只是對企業的歷史進行調查,證明企業的歷史清白無瑕。實際上,企業的歷史只能作為參考,而投資者是對企業的未來和發展前景進行投資。

保薦人在做盡職調查進行資訊披露時,往往避開對企業成長性的披露,刻意迴避企業發展過程中的風險,並未盡到保薦職責,發揮保薦作用。另外,保薦人和承銷商之間存在利益尋租,詢價制度的實施得不到落實,極大的動搖了創業板市場的穩定性,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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