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2023-01-08 19:42:02 字數 3165 閱讀 7327

共1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資金管理,保證資金安全,規範結算紀律,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企業會計制度》、***《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以及集團公司關於貨幣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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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資金管理,保證資金安全,規範結算紀律,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企業會計制度》、***《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以及集團公司關於貨幣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資金管理,保證資金安全,規範結算紀律,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企業會計制度》、***《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以及集團公司關於貨幣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貨幣資金範圍是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商業匯票、內部轉賬憑證等。

第二章基本規定

第三條主管會計負責人、出納、資金管理會計等對經濟業務活動中的資金安全負責。

第四條財務部設專職出納,具體辦理所有資金的收付業務。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審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五條規範收付款手續

建立貨幣資金授權制度和審核批准制度,並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1、支付申請。企業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經授權的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付款審批單,註明款項的用途、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並附有效經濟合同、原始單據或相關證明。發生的每一項收、付款業務,都要有原始憑證。

2、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許可權和相應程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准,性質特殊或金額重大的,還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支付複核。複核人應當對批准後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以及會計憑證進行複核,複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准範圍、許可權、程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企業是否妥當等。複核無誤後,交由出納等相關負責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4、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複核無誤的支付申請和印章齊全的會計憑證辦理收付款業務,同時將收、付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加蓋收付訖章。對於原始憑證沒有蓋收訖或付訖章,導致重複報銷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直接責任者賠償。

出納人員辦理完收、付款業務後,管賬會計要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嚴禁未經授權的部門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5、「經辦人」應是經濟業務的直接人員,所有收款業務原則上應由對方直接交款或匯款到公司賬號;付款業務也應由客戶直接領款(或匯款、支票、承兌匯票),本公司人員原則上不得代辦。

第六條日清月結

出納每天要完成所有收、付款項的登記工作,日記賬必須逐日、逐筆順序登記,逐日結出餘額,並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票據等科目進行核對,確保賬實相符。

核對無誤後,出納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編制「收支**」,上報公司領導。

第七條嚴格執行盤點制度

每天要進行庫存現金的盤點,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註明盤盈盤虧金額,盤點時要有監盤人員,監盤人員不是固定人員要經常更換,現金盤點表要有財務負責人簽字。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對支票、承兌匯票等進行盤點和檢查。盤點工作由財務部長負責組織,每月至少一次,資金的短缺由出納負全責。

第三章現金

第八條庫存現金由專職出納員負責管理,對現金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第九條現金使用範圍

根據國家規定,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1、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

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

支出;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第十條超過現金開支範圍及限額的,出納員應要求進行轉賬結算,並有權拒絕支付現金。

第十一條現金庫存額根據上級核定的限額嚴格控制,超限額部分送存銀行。

第十二條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不准坐支現金。

第十三條不准白條抵庫、私自挪用,不准以任何理由將**私存;不准私設「小金庫」。

第四章銀行存款

第十四條銀行存款由專職出納負責管理,凡涉及銀行存款的收付款業務均由出納負責辦理,並對銀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負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非出納員不得保管銀行票據,單位在銀行預留印簽不得由出納員一人保管。

第十六條出納不得直接收付款項,應由會計主管人員或其授權的**人填製會計憑證並審核、批准後,方可辦理收付款項業務。不准由乙個人同時辦理付款和記賬兩項以上業務。

第十七條收付款業務的處理方式:

發生的各項銀行存款業務,都必須按規定取得各種銀行收款結算憑證,由會計人員填製銀行存款收款憑證。

發生的各項銀行存款支出業務,須經單位主管領導審批後,會計人員根據審批後的原始憑證填製銀行存款付款憑證,由會計主管審核、經辦人員簽名後,出納員據此填寫銀行支票,送交銀行或網銀付款。同時,將收付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加蓋收、付訖章。

第十八條銀行存款賬戶不得出租、出借,不得開空頭支票,騙取銀行信用。開空頭支票的,按照銀行規定對出納員和負責人罰款。

第十九條銀行存款每日必須結賬,做到日清月結,避免透支。違反規定,給予透支金額3%的比例罰款,最高限額在3000元以內。

第二十條與銀行及時、認真、準確對賬

1、月終必須和銀行對賬,核實未達賬項,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確保銀行存款與開戶銀行餘額一致。

2、財務負責人每月要認真審核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如有問題,責成有關人員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3、加強對銀行對賬單的審核和管理。出納人員不得同時從事銀行對賬單的獲取、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的編制等工作,財務負責人負責安排並監督兩項業務的分工。

第二十一條電子結算

1、實行網上交易、電子支付等方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時,應當與承辦銀行簽訂網上銀行操作協議,明確雙方在資金安全方面的責任與義務、交易範圍等。操作人員應當根據操作授權和密碼進行規範操作。

2、使用網上交易、電子支付方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時,不應因支付方式的改變而隨意簡化、變更支付貨幣資金所必需的授權批准程式。

3、實行網上交易、電子支付操作人員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控制的原則,同時配備專人加強對交易和支付行為的審核。

第五章其他貨幣資金

第二十二條其他貨幣資金指公司指定用途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等。

第二十三條出納對其他貨幣資金的管理負全部責任,主管會計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其他貨幣資金的業務收支、餘額情況。

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貨幣資金包括現金 銀行存款 其他貨幣資金 應收票據等。第二條現金的管理。現金是指公司財務部門為了支付日常零星款項而掌握的現款,主要包括公司的庫存現金和備用金。現金使用範圍。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個人勞務報酬,各項獎金,各種勞保 福利費用,出差人員隨身攜帶的差旅費,銀行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對集團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加快資金的迴圈和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資金流向,保證資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集團及所屬子公司需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辦理本單位的資金收支業務。第三條集團的資金管理由集團財務部負責。集團所屬子資金收支目前由集團財務部負責結算 核算及監督考核。第四條...

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中山埃帝爾的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規範資金運用程式,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 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第三條本制度主要規定了公司對現金 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管理的責任等管理規定。第四條單位負責人對本公司貨幣資金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