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資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1-05-25 13:08:09 字數 2326 閱讀 5261

司管字2008-00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控制公司貨幣資金的管理,確保貨幣資金使用的安全有效,提高貨幣資金的使用效果,根據公司管理的要求並參照《會計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涉及的貨幣資金是指現金、銀行存款、銀行承兌匯票及其他貨幣資金。

第三條:貨幣資金管理的責任人為公司財務部主任,財務部主任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的規定管理、約束全體財務人員,並對他們的工作負全面責任,同時財務部主任應對公司總經理負責。

第四條:貨幣資金的使用實行總經理「一支筆」簽字的原則。

第二章現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條:公司設立現金出納一名,負責現金日常業務的管理、核算,出納人員應嚴格按照《會計法》和公司各項規定開展日常工作,並對財務部主任負責。

第六條: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範》的要求,出納人員嚴禁辦理會計審核、會計檔案保管以及涉及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七條: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極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並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實際,確定現金的開支範圍如下: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費用;

2.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及出差借款;

3.採購辦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額在使用支票結算起點以下的;

4.業務活動的零星支出備用金;

5.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八條:現金的支付採用先下級,後上級的審批原則。現金支付額在1萬元以下的,按以下順序審批:

①部門領導審核簽字→②分管副總審核簽字→③總經理簽批→④財務部主任簽字結算;現金支付額在1萬元(含1萬元)以上的,按以下順序審批:①部門領導審核簽字→②分管副總審核簽字→③財務副總審核簽字→④總經理簽批→⑤財務部主任簽字結算。審批過程中如遇有關審核人員出差在外,可由其授權人代核、代批,但事後必須補辦手續。

第九條:對於涉及到現金支付的業務,出納人員應嚴格按照公司內部的各項管理制度的規定,審核報銷的各種原始憑證是否齊全、是否合法、有無白條現象,審核資料的計算是否正確、報銷的審批程式是否符合制度規定、各級審批人員的簽字是否齊備。在確認上述事項無誤的情況下方可辦理付款。

第十條:出納人員有義務配合財務部主任或其他稽查人員隨時、不定期地抽查「現金盤點」工作,並確保抽查現金沒有差異。

第三章銀行存款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一條:財務部應嚴格控制開戶銀行和開戶帳戶的管理,凡是涉及到新增銀行帳戶或登出銀行帳戶的,均需要由出納人員填寫書面申請書,交公司財務部主任審核簽字,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能辦理。

第十二條:出納人員應及時將所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按照銀行帳號進行分類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並每日結算當天分帳號的各銀行存款的收、支、存金額,按期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表」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十三條:金額在2000元以上且不屬於現金開支範圍的付款專案,均必須由銀行存款結算。

第十四條:採取「零庫存」集中支付採購物資款的,在辦完入庫手續,開出結算發票後,按以下程式辦理:①倉儲部編制零庫存明細表→②採購部門審核確認→③財務副總審批→④總經理簽批→⑤財務部主任簽字付款。

第十五條:各部門以「付款通知單」、「收款收據」、「結算發票」等形式支付款項的,按以下程式辦理:①部門領導審批→②各分管副總審批→③總經理簽批→④財務部主任簽字付款。

第十六條:銀行承兌匯票視同銀行存款管理,按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程式辦理付款。

第十七條:貨款的支付金額,按不含暫估收料的上月末結帳數的一定比例支付,原則上不高於30%。

第十八條:直接從銀行存款扣交的應交稅金、利息支出、手續費支出等,按國家金融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分管財務副總簽字批准。

第十九條:對於涉及到銀行存款支付的業務,出納人員應嚴格按照公司內部的各項管理制度的規定,審核付款的審批程式是否符合制度規定、各級審批人員的簽字是否齊備。在確認上述事項無誤的情況下方可辦理付款。

第二十條:出納人員應及時與銀行核對帳務,查詢差異並找出原因後,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並簽署姓名交財務部主任備案,上述核對工作原則上一月不得少於一次。

第四章貨幣資金使用監督

第二十一條:公司財務部是貨幣資金使用的最終審核和監督部門,對貨幣資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負責,負責監督貨幣資金使用是否符合國家財經紀律,是否符合公司的有關規定、標準,是否有利於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

第二十二條:物資採購部門應嚴格執行付款制度,不得將貨款化整為零使用現金,也不得使用 「零庫存」付款後,再同時使用「付款通知單」為支出憑證,套取銀行付款。如違反本條規定,一經查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和經濟制裁。

第二十三條:凡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編造用途套取現金,**私存的,除給予責任人處分外,分別給予違紀金額10%-30%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費用支出一律不准使用白條或收據報銷。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的制訂、修改與解釋權屬於公司綜合管理部。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2023年3月1日起執行。

2023年2月25日

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貨幣資金包括現金 銀行存款 其他貨幣資金 應收票據等。第二條現金的管理。現金是指公司財務部門為了支付日常零星款項而掌握的現款,主要包括公司的庫存現金和備用金。現金使用範圍。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個人勞務報酬,各項獎金,各種勞保 福利費用,出差人員隨身攜帶的差旅費,銀行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對集團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加快資金的迴圈和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資金流向,保證資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集團及所屬子公司需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辦理本單位的資金收支業務。第三條集團的資金管理由集團財務部負責。集團所屬子資金收支目前由集團財務部負責結算 核算及監督考核。第四條...

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中山埃帝爾的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規範資金運用程式,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 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第三條本制度主要規定了公司對現金 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管理的責任等管理規定。第四條單位負責人對本公司貨幣資金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