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國保薦人制度的思考

2023-01-02 13:27:04 字數 890 閱讀 3963

作者:葉育甫

**:《人力資源管理》2023年第06期

摘要:我國**發行中存在的虛假包裝欺詐上市現象,不僅嚴重損害了投資者合法權益,而且還威脅**市場的持續健康發展。探索**發行保薦人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針對性提出完善保薦人制度的對策措施,嚴把**發行上市關,最大限度避免或消除垃圾公司**發行上市,對於提公升**市場投資價值,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我國**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保薦人制度保薦人保薦代表人

一、保薦人制度的內涵及其意義

保薦人制度是**發行上市領域實行的由保薦人負責**發行人的上市推薦與輔導,核實發行人發行檔案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協助發行人建立嚴格的資訊披露制度,承擔對上市後的發行人進行持續督導並向投資者、**交易所及**監管機構承擔保證與推薦責任的一種特殊制度。我國**發行審核經歷了三個階段,1990-2023年的行政審批階段,2000—2023年核准制下的通道制階段和2023年至今的核准制下的保薦制階段。我國**發行由最初的行政審批過度到核准制下的保薦制,既是**發行市場化的必然要求,更是出於強化保薦機構責任、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市場風險、促進**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需要。

二、我國保薦人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原因

1.存在的主要問題

(1)虛假保薦或薦而不保現象比較嚴重。部分保薦人和保薦代表人為了自身短期經濟利益,無視保薦相關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虛假保薦或者只薦不保。如光大**受罰次數高達8次,從天豐節能、洪波科技涉嫌ipo造假到千足珍珠曝出諸多謊言,光大**正陷入一場醜聞風暴。

鑑於此,不僅被暫停受理ipo申請,也令其70億元的再融資計畫擱淺。公開資訊顯示,今年以來,中信**、國信**、光大**、平安**、民生**和南京**等6家券商被罰,而去年同期被罰的僅3家券商。另外,去年年底以來的財務專項檢查中,269家擬上市企業折戟,涉及63家保薦機構。

管理制度保薦人制度

保薦人制度的定義 1 保薦人是根據法律規定為公司申請上市承擔推薦責任,並為上市公司上市後一段時間的資訊披露行為向投資者承擔擔保責任的 承銷商。保薦人制度則是由保薦人負責發行人的上市推薦和輔導,核實公司發行檔案和上市檔案的真實性 準確性和完整性,協助發行人建立嚴格的資訊披露制度,並承擔風險防範責任,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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