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2022-12-17 11:48:05 字數 2966 閱讀 1824

為了我院臨床用血安全,根據有關規定和市中心血站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輸血的日常管理設在檢驗科。

二、檢驗科要指定專人負責血液的收領、發放工作,要認真核查血袋包裝,核查內容如下:

(一)血站的名稱及其許可證;

(二)獻血者的姓名(或條形碼)、血型;

(三)血液品種;(四)採血日期及時間;

(五)有效期及時間;

(六)血袋編碼(或條形碼);(七)儲存條件。

三、檢驗質量報告單與登記本,須正楷填寫清楚,不可字跡潦草或塗改。血型鑑定結果在報告單上寫明型別外,

還應在登記本(或同時在報告單)內的血型欄旁加註「+」「-」符號表示對抗a抗b標準血清凝集狀況。

四、接到配血單後應及時主動與臨床醫師聯絡,以確定配血數量,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浪費,隨要血隨到中心血

站取血。每次配血試驗操作人員必須「一班到底」完成任務,不得中途交**。

五、試驗結束以後,應儲存病人和獻血員的剩餘血液標本,從輸血結束起算24小時無意外事故發生方可棄走。

六、取血者須是需血科室正式工作人員,應持血型、配血試驗結果報告單領血。取血者與發血者應當共同查對

病員姓名、科別、床號、血袋號、採血有效日期,血袋無破損,無瓶鑑汙損不清,血型無誤,交配結果以及血量質

量等全部符合。無溶血、無凝塊、無汙染後再由取血者簽收,並寫明取血時間等。

七、健全差錯登記,發生問題及時尋找原因,遇有嚴重問題立即報告醫務科處理。八、血型鑑定

(一)血型鑑定用的標準血清:

1、標準血清的凝集效價應符合規定。必須是經滅活,無菌的,有明顯標鑑,易於區別的,效價應為抗a>1:

128抗b1:64,冷凝集效價<1:4者。

2、標準血清凝集素的親和力:應在15秒內出現凝集,3分鐘時凝集塊不小於1立方公釐。

3、每批購入標準血清後須用abo各型紅細胞懸液測試符合質量,方可使用,並隨時注意其失效期限。

4、標準血清取用後,應立即存放冰箱中備用,隨時注意防潮,避免汙染與標籤脫落。

注:以上1、2條實驗室無法檢測,但定購標準血清必須從正規途經購買,買回後必須按3、4條嚴格執行。

(二)實驗室操作

1、所用試管,吸管等必須乾燥呈中性。

2、紅細胞懸液濃度應為2-5%;

3、試驗時間與離心速度須適當,試管法:離心速度1000轉/min,玻片法:放置時間不小於15分,不超過30min,

夏季水分易蒸發,應將玻片放入置有溼棉花或紗布的平皿內並加蓋,放置時間如上。

4、試驗溫度:一般在室溫(18-22°)中進行。如有疑問時,應放置於37度水浴中10-15min,離心後觀察結

果。5、不論試管或玻片法除肉眼檢查結果外,必須再用鏡子細分複查。十、配血試驗

(一)配血方法選擇

1、無輸血反應史者及無輸血史者可用鹽水配血法。

2、反覆輸血,有輸血反應以及新生兒溶血病者應到血站做配血試驗。

3、大量輸血時(獻血員1人以上),除按規定病員與獻血者作交叉配血以外,各獻血員之間也應交叉配血。每

次輸血前,輸血單上必須註明有無輸血史,及輸入量,輸血反應情況。

臨床科室用血管理制度

為了我院臨床科室用血安全,根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各臨床科室應當遵照合理、科學的原則,制定用血計畫,不得浪費和濫用血液。

二、凡患者血紅蛋白低於100g/l和血球壓伿低於30%的屬輸血適應症。患者情需要輸血**時,經

治醫師應當由相關臨床科室主任核准簽字後報檢驗科(血庫)。臨床輸血一次用血,備血量超過2000毫公升時,需經

檢驗科主任簽字後報醫務科批准(急診用血除外)。

三、經主治醫師給患者實行輸血**前,應當向患者或其家屬告知輸血目的可能發生的輸血反映和經

血液途徑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原患雙方共同鑑署用血支援書或輸血**同意書。

四、確定輸血後,醫護人員持輸血申請單和貼好標籤的試管,當面核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病歷

號、急診/病室、床號、血型和珍斷,採集血樣。

五、由醫護人員或專管人員將受血者血樣與輸血申請單送交檢驗科(血庫),雙方進行項核對。

六、臨床科室應有專人持配血單領取臨床用血。領血時要認真核查有關內容,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拒絕

領用。七、輸血前由兩名醫護人員核對交叉配血報告單及血袋標籤各項內容,檢查血袋有無破損滲漏,血液

顏色是否正常。

八、輸血時,由兩名醫護人員帶病歷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病案號、門急診/

病室、床號、血型等,確認與配血報告相符,再次核對血液後,用符合標準的輸血器進行輸血。

九、取回的血應盡快輸用,不得自行貯血。輸用前將血袋內的成份輕輕混勻,避免劇烈**。血液內

不得加入其他藥物,好需稀釋只能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

十、輸血前後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管道。連續輸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時,前一袋血輸盡後,

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繼續輸注。

十一、輸血過程中應先慢後快,再根據病情和年齡調整輸注速度,並嚴密觀察受血者有無

輸血不良反應,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

1、減慢或停止輸血,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維持靜脈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醫師和血液值班人員,及時檢查、**和搶救,並查詢原因,做好記錄。

十二、疑為溶血性或細菌汙染性輸血反應,應立即停止輸血,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維護脈通路,及時報告上級

醫師,在積極**搶救的同時,做以下核對檢查:

核對受血申請單、血型標籤、交叉配血試驗記錄;

1、核對用血申請單、血液標籤、交叉配血試驗記錄。

2、核對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儲存於冰箱中的受血者與供血者血樣、新採集的受血者血

樣、血袋中血樣,重測abo血型、rh(d)血型,不規則抗體液做細菌學檢驗;

6、盡早檢測血常規,尿常規及尿血紅蛋白;

7、必要時,溶血反應發生經5-7小時測血清膽紅素含量。

十三、輸血完畢,醫護人員對有輸血反應的應逐填寫患者輸血反應回報單,並返還(血庫)儲存。(血庫)每

月統計上報醫務科。

十四、輸血完畢後,醫護人員將輸血記錄單(交叉配血報告單)貼在病歷中,並將血袋送(血庫)至少儲存一天。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許醫字 2011 38號 許昌市中心醫院 為提高醫院臨床用血管理水平,保障臨床用血安全,根據國家 獻血法 衛生部 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 臨床輸血技術規範 等規定,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一 醫院輸血管理委員會由醫院領導 業務主管部門 輸血科及相關臨床科室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1 根據衛生部 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 制定本制度。2 本制度中所稱臨床用血包括全血和成份血。任何科室和醫師不得使用原料血漿和直接使用臍帶血。3 各用血科室應當遵照合理 科學的原則,制定用血計畫,不得浪費和濫用血液。醫院用血,由市中心血站供給。患者自身儲血 自體採血除外。任何科室不得私自採血。4 ...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醫院臨床用血管理流程 1 本制度所稱臨床用血包括使用全血和成分血,不得使用原料血漿,除批准的科研專案外,不得直接使用臍帶血。2 我院的臨床用血由市中心血庫及其平級以上血庫或血站提供。臨床用血計畫由院輸血管理委員會申報。用血應當遵照合理 科學的原則,不得浪費和濫用。3 各科室必須認真履行輸血告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