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 特殊用血管理制度

2021-06-27 20:45:46 字數 731 閱讀 3857

一、緊急用血原則

在緊急情況下,挽救病人的生命,臨床醫生在比較等待血交叉試驗完成後時間延誤的危險性和輸入未交叉試驗血液的危害性後,可直接申請未進行血交叉試驗或完成部分交叉試驗的血液,但必須填寫未交叉試驗的提血單並闡述臨床的緊急的情況。 發放未進行交叉試驗或完成部分交叉試驗的血液,隨後立即完成血交叉試驗,緊急發血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1.給予未知血型病人o型紅細胞,如未知病人rh血型,則首選d陰性紅細胞,特別是對有過妊娠經歷的女性。

2.如有時間完成病人的abo&rh血型相合的血製品,以前的血型記錄不作為發放何種血製品的依據。

3.用顯著的方式在血袋標籤上表明血交叉試驗在發血時未完成。

4.盡快完成血交叉試驗,如在試驗的任何一步發現不相合,應迅速通知主管醫生或血庫醫生。

5.如病人由於醫療問題死亡,但不涉及輸血,則沒有必要完成血交叉試驗,但應由主管輸血的醫生來決定,如有原因表明輸血加重了原始病情或促進死亡,則應完成所有的試驗。

二、大量輸血原則

大量輸血是指在24小時內輸血量接近或超過病人的乙個血容量的輸血。

1.經輸血科醫生同意,血交叉試驗或適當簡化。

2.必須按照緊急用血原則,盡早給予病人輸血**。

3.對rh陰性的病人,最好給予abo相同rh陰性的血製品。如緊急情況下不能提供足夠所需的血液,經輸血科主任同意,o型的rh陰性的紅細胞或abo血型相同的rh陰性的血製品也可使用。

4.在血小板<10萬/ul、pt>正常1.5倍時,必須考慮補充血小板的新鮮冰凍血漿。

臨床緊急用血管理制度

緊急用血原則 在緊急情況下,為挽救病人的生命,臨床醫生在比較等待血交叉試驗完成後時間延誤的危險性和輸入未交叉試驗血液的危害性後,可直接申請未進行血交叉試驗或完成部分交叉試驗的血液,但必須填寫未交叉試驗的提血單並闡述臨床的緊急情況。發放未進行交叉試驗或完成部分交叉試驗的血液,隨後立即完成血交叉試驗,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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