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輸血管理制度

2021-03-04 00:14:11 字數 787 閱讀 5100

輸血申請及會診制度

1、凡患者血紅蛋白低於100g/l和血球壓積低於30%的屬輸血適應症。臨

床醫師必須嚴格掌握輸血適應症,合理用血、節約用血。

2、患者病情需要輸血**時,經治醫師必須認真填寫輸血申請單,經上

級醫師(主治或以上)審核簽名,於預定輸血日期前連同受血者血樣標本送交輸血科。

3、臨床輸血一次用血、備血超過2000毫公升,經治醫師必須認真填寫輸

血會診單,需輸血科醫師會診同意,由科主任或醫療小組長簽名,報醫務科批准(急診用血除外)。急診用血事後應當按照以上要求補辦手續。

4、輸血會診內容應包括是否具有輸血適應症,明確輸血成份、用血量及

輸血時間和輸血注意事項等。

5、輸血申請單由輸血科存檔保管,輸血會診單隨病歷儲存。

6、每次輸血前都必須執行輸血申請及輸血會診制度。

輸血前告知制度

1、輸血是醫師根據病情需要挽救生命的醫療手段,但鑑於目前血液採集

與檢測技術限制,仍不能完全避免輸血所存在的風險。如輸血不良反應有蕁麻疹、寒顫及發熱等;輸血傳播的疾病主要有肝炎、愛滋病、梅毒等。

2、臨床醫師實施輸血**前,必須向患者或其法定委託**人告知輸血

目的、輸注同種異體血的不良反應和經血液傳播疾病的可能性,徵得患者或其法定委託**人的同意,並在《輸血**同意書》上簽字(患方與經治醫師共同簽署),方能實施輸血**。

3、無家屬簽字的無自主意識患者的緊急輸血,應報醫務科(節假日、夜

班報總值班)或分管領導同意、備案,並記入病歷。《輸血**同意書》隨病歷儲存。

4、每次輸血前均應實施輸血前告知。

臨床輸血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 2002年10月1日修訂日期 2012年8月23日 為進一步規範我院臨床用血,確保臨床輸血安全和輸血質量,根據衛生部 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 衛生部令第85號 臨床輸血技術規範 等法律法規,結合本院實際,特修定本制度。一 輸血申請 一 申請輸血前,臨床醫師應根據患者病情和實驗室檢測指標進...

臨床輸血管理制度

一 輸血原則 1 臨床輸血應當遵照合理 科學的原則,避免浪費,杜絕不必要的輸血。2 輸血科必須優先 重點保證急救 用血和每次輸血量在800ml以上的大型手術用血。3 臨床上一次用血或備血超過1600ml時要履行報批手續,由科室主任簽名報醫務科批准 急診用血除外 4 急性失血伴低血容量患者應優先選用晶...

臨床輸血管理制度

1 臨床輸血技術規範 是臨床輸血管理的重要依據。2 病人輸血前應做血型 輸血四項 又稱輸血前檢查 alt hbsag hbsab hbeag hbeab hbcab anti hcv anti hiv rpr,下同 血型血清學檢查。報告單貼在病歷上,作為重要的法律依據,以備日後資訊反饋及資料備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