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輸血管理制度

2022-08-23 00:06:04 字數 1026 閱讀 8882

為了使臨床輸血管理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根據《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和《臨床輸血技術規範》制定本制度。

1、臨床輸血必須在輸血管理委員會指導下開展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制定。

3、臨床輸血醫務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質。

4、血液**必須合法,不得非法自採自用血液。

5、檢驗科應有專人負責血液的入庫、儲存、發放工作,並做好相應記錄。

6、執業醫師嚴格掌握輸血指徵,科學合理使用血液,提倡成分輸血。

7、受血者或家屬必須知情同意,在《輸血**同意書》上簽字後,方可輸血。

8、執業醫師認真填寫《臨床輸血申請單》,並由主治醫師審核簽字後,向檢驗科申請備血。

9、檢驗科應有專人負責標本收集、處理、檢測及輸血前檢查工作。

10、檢驗科認真做好血型鑑定和交叉配血工作,保證結果準確可靠。

11、認真做好血液收領、發放、質量檢查、發放前核對工作。

12、輸血前由兩名具有職業資格的醫護人員做好「七查、八對、九不用」工作。「七查」指:查血站名稱及許可證號、獻血者條形碼號、獻血者血型、血液品種、採血日期及效期、儲存條件、輸血器材質量。

「八對」指:核對病人姓名、性別、年齡;病案號、住院號;病室、床號;病人血型;配血結果;獻血者血袋號;血液品種;血量。「九不用」指:

標籤有破損的血液不用;標籤字跡不清的血液不用;血袋有破損的血液不用;有明顯凝塊的血液不用;血液呈乳糜或暗灰色的血液不用;血漿層有大量旗袍、絮狀物或大顆粒的血液不用;血漿層與紅細胞分界不清或交介面有溶血的血液不用;紅細胞層呈紫紅色的血液不用;過期血或有疑問的血液不用。

13、輸血以「先慢後快,密切觀察」為原則,輸注前15分鐘,以1-3毫公升/分鐘為宜,無輸血不良反應後,適當加快速度,一旦有輸血不良反應,立即停止輸血,查清原因後再輸注。

14、做好輸血過程記錄,對輸血不良反應及時認真處理,並記錄。

15、規範書寫輸血病歷。

16、做好配血後標本和輸血後血袋的保留工作,配血後標本2-6攝氏度至少保留7天,輸血後血袋至少保留1天。

17、輸血相關資料年終移交檔案室妥善儲存,至少十年。

臨床輸血管理制度

輸血申請及會診制度 1 凡患者血紅蛋白低於100g l和血球壓積低於30 的屬輸血適應症。臨 床醫師必須嚴格掌握輸血適應症,合理用血 節約用血。2 患者病情需要輸血 時,經治醫師必須認真填寫輸血申請單,經上 級醫師 主治或以上 審核簽名,於預定輸血日期前連同受血者血樣標本送交輸血科。3 臨床輸血一次...

臨床輸血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 2002年10月1日修訂日期 2012年8月23日 為進一步規範我院臨床用血,確保臨床輸血安全和輸血質量,根據衛生部 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 衛生部令第85號 臨床輸血技術規範 等法律法規,結合本院實際,特修定本制度。一 輸血申請 一 申請輸血前,臨床醫師應根據患者病情和實驗室檢測指標進...

臨床輸血管理制度

一 輸血原則 1 臨床輸血應當遵照合理 科學的原則,避免浪費,杜絕不必要的輸血。2 輸血科必須優先 重點保證急救 用血和每次輸血量在800ml以上的大型手術用血。3 臨床上一次用血或備血超過1600ml時要履行報批手續,由科室主任簽名報醫務科批准 急診用血除外 4 急性失血伴低血容量患者應優先選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