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農民利益的保護

2022-10-17 20:33:07 字數 2567 閱讀 8017

路平平一、在目前農村社會保障很不完善的情況下,土地是農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產資料,起到保障農民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流轉收益便自然地成為農民生活的最後保障,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過程中,農民利益受損、流失的現象卻時有發生。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強制流轉違背了農民意願。地方**的適度參與對於流轉具有積極作用:

一方面可以通過貫徹巨集觀調控政策彌補市場機制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機制的形成提供良好的條件。但是,實踐中部分地方**在多種利益目標的誘導下,對土地流轉的參與性過強,在流轉中扮演著十分強勢的角色。如有的鄉村組織不尊重農民的意願,直接充當土地流轉的主體,隨意改變土地承包關係,搞強制性的土地流轉;有的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作為增加鄉村收入的手段,或者作為突出地方政績的形象工程,下指標、限時間、限面積,強迫農民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某省2023年對9個縣(市)的40個村200戶農戶實地調查資料顯示,19.7%的農戶反映參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服從村里的安排。

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利益分配不合理。一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缺乏合理的**機制。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過程中,**一般是由集體組織與農民個人或其他經營主體協商達成的。但由於各地流轉市場的發育程度不同,**的隨意性就很大。加之客觀上農民受教育程度有限,對其所擁有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價值缺乏科學的認知,在流轉過程中比較容易出現低價流轉或漫天要價的極端情況。

二是農民的流轉收益缺乏增長機制。由於沒有考慮物價**等因素,可能會損害農戶利益。

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農村土地被擅自改變用途。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入方從農民手中拿到土地後,由於缺乏科學論證,業主經營不善,導致專案擱置,土地拋荒等問題,造成嚴重的資源浪費比比皆是;有的經流轉得到土地的農戶,為了達到短期內實現效益的最大化而改變土地用途,用於辦工廠、造魚塘、修圈舍等,對土地進行掠奪性經營,土地用途改變後短期內很難恢復原貌。

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農民的後續生計問題凸顯。一是面臨非常大的失業風險。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打工收入稱為他們的主要收入。由於農民工文化素質低、就業技能差,他們多集中於第

二、三產業中技術要求不高、就業門檻較低、人員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行業。這些行業因進入門檻低而競爭激烈;二是在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的情況下會出現許多問題:首先,基本的生活費用的明顯增加。

轉換身份進入社群生活的失地農民,需交納取暖費、物業管理費、衛生費、燃氣費等,根據不同地區生活水平的不同,年戶均比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前多支出千元到幾千元不等。其次,其子女教育支出增大,部分農民不堪重負。

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農民利益受到損害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問題上。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法律體系不健全。目前,雖然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物權法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有大體方向上的規定,但具體到細節問題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法律法規仍不健全,由於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造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缺乏法律支撐,登記體系不完善,流轉主體不清等問題制約了流轉工作的開展。

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監督機制不完善。自農村土地承包法頒布實施後,特別是鄉鎮機構改革後,農村經濟管理人員在減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出現放任自流,流轉行為無人監管的趨勢,雖然各地紛紛出台規定,禁止強制流轉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改變土地用途,但在實踐過程中,由於巡查力度的不夠或者監管的不到位,違反農民意願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現象時有發生。

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制不健全。缺乏正規的中介組織和土地產能的評估機構,不能對土地價值進行合理的定價,使農民無法及時獲得準確、權威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資訊,使土地被低價流轉或在長期流轉**現明顯的薄利現象,影響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供求互動,降低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成功率。

三、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保護農民利益的建議,我持以下幾個觀點

1.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法律體系。第一,盡快出台《土地流轉法》,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管理機構、管理程式、操作規範、合同簽訂、違約責任等問題。

規範**、企業和農民三方行為,杜絕違背農民意願強制流轉和擅自改變農村土地基本用途情況的出現,依法保護農民和涉農企業的利益。第二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新出現的、法律條文中沒有明確規定的現象和行為,及時給予指導意見,以對其進行規範或禁止。

2.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監督機制。第一,加大農村經濟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力度。

不僅要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專業技術素質,而且要加強農村經濟管理人員的工作態度和責任心的教育。第二,對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建立有效的動態機制進行監管。杜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的違背農民意願強制流轉、改變土地用途、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等違法行為。

3.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制。第一,設定土地產能的評估機構,使農民及時獲得準確、權威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資訊。

第二,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有形市場,這個有形市場不僅要有具體的交易場所,而且要有三個完善機制:一是**形成機制,二是談判機制,三是規範的管理機制。

4.完善**政策和社會保障體系。第一,採取措施促進失地農民就業。

將失地農民納入城鎮就業體系,積極開發就業崗位。給未就業的失地農民積極的提供就業援助和創業指導。第二,在農村稅費改革過程中,逐步完善村一級的社會保障。

第三,積極宣傳和鼓勵農民參加農村社會新型養老保險。具體實施階段,要全面展開新農保的參保工作,並注意進行階段性總結。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轉出方 甲方 住址 受讓方 乙方 住址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第一條 甲方以出租 轉包 互換 轉讓 入股 形式將座落等級 等,面積 畝的承包地 其中 水田 畝 旱田 畝 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流轉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流轉費用每年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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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範文字 縣 市 區 鄉 鎮 村組 合同編號 編號以縣為單位以民政部門統編的地方編號為臺頭,鄉 村 組以下由各縣自編 鑑證編號 鑑證號以縣為單位自編 甲方 原承包方住址 乙方 受讓方住址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和有關法規條例規定,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的原則下,...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書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 承包方受讓方 位址位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願互利 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