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板爐批號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作業指導書

2022-09-26 01:06:05 字數 1924 閱讀 5595

1. 目的

本指導書闡述了鋼板標識及標識的維護和記錄的要求,以確保船舶製造過程中鋼板選用的正確性,避免多品種船舶同時開工作業過程零部件管理和零料管理混亂的現象,達到規範化執行。

2. 適用範圍

本指導書適應本公司船舶製造過程鋼板管理、零部件管理和零料的管理,非船舶產品也可參照執行。

3. 職責

3.1**科負責原材料質量證明書的及時提供和原材料的分類堆放。

3.2準備工區負責原材料、零部件和零料的標識和標記移植。

3.3準備工區下料組負責零部件標識記錄。

3.4各相關工區負責標識的維護。

3.5質量管理科負責全過程標識的檢查和重要零部件標識的可追溯性控制。

4. 實施

4.1 標識形式有標牌、色標、鋼印、記號筆書寫、堆放場地名稱等。

4.2 鋼板入庫及堆放標識

4.2.1鋼板入庫後隨同相應的「鋼板質量證明書」由**科鋼板保管員分類彙總,提交質管科材料質檢員驗收。

4.2.2鋼板經檢驗其表面質量、標記齊全與軟體相符後,按材質、規格以及入級類別分類堆放,且標記符號放在上面。

4.2.3鋼板堆場實行定置管理,編排序號,鋼板堆放應具有合適的墊層,不宜直接堆放於地面上,以免鏽蝕破壞。

4.2.4每堆鋼板上,用標牌明確標識該堆鋼板的牌號、規格以及船級社的名稱。專材專用的特殊材料應標明所使用的船名及船號或部件名稱。

4.3 鋼板的預處理標識

4.3.1根據生產計畫由準備工區材料員至鋼板庫領取相應規格材質的鋼板,並詳細臺帳記錄。

4.3.2鋼板預處理前,逐張按序記錄待處理鋼板的爐批號、鋼號、規格以及船社名稱。

4.3.3對入級不同的船舶的使用的鋼板,為了能明顯區分,可在處理後噴塗顏色不同的保養底漆(例鐵鏽紅、深灰色、淺灰色等)。

4.3.4鋼板噴塗底漆後,用記號筆逐張標識相應的原始鋼板標記,普通鋼板用白色記號筆書寫,高強度鋼用黃色,標記於鋼板中心距兩端端頭約100mm處。

4.3.5對鋼板端頭的鋼印標記,用漆筆方框標記清晰。

4.3.6預處理且經標識移植齊全的鋼板,噴砂房移運後,由準備工區負責定置管理。

4.4 零部件及零料的標識

4.4.1下料前,號料員根據軟體所規定的材質、規格等認真核對。確認下料鋼板的標記相符後,方可切割,並在軟體和登記表上相應記錄鋼板的爐批號、入級名稱等標識。

4.4.2下料應盡量從無鋼印標識端開始,零料應為具有鋼廠原始金剛印端,且切割端用記號筆(普通鋼種白色,高強度鋼黃色)相應移植鋼板原始標記。

4.4.3每塊鋼板下料結束後,應在零件上逐塊用記號筆(分白方法要求同上)標記入級名稱、船號、零件號、分段號等標識,對船東、船檢要求須作鋼印標記的另需用鋼印移植標記,所有標記應避開結構安裝位置,作好標識後收集零件送加工組或集配組。

4.4.4零料盡可能分類堆放於統一場地,且標記向上,做好記錄。

4.4.5零部件進行加工後可能造成標識磨損或視向不清的,應移植直觀清晰,以便跟蹤查對。

4.4.6對需進行火工或外加工的零部件,必須在非加工區部位的外口用鋼印標記清晰。

4.5 標識的維護

4.5.1準備工區集配組按零部件上的標識和集配表集配並送各相關工區簽收。

4.5.2各相關工區接料後,在產品施工前,應認真按圖紙和材料明細表核對零部件的標識是否齊全、清晰、相符;重要的零部件施工前經檢驗員認可後施工,對標識模糊不清或無標識的材料拒絕接收,並反饋給集配組。

4.5.3產品施工過程中,應注意保護標識不被破壞,對工作中可能會損壞的應及時駁移,確保標識清晰。

4.5.4由於標識維護不當而失去標識,按《產品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式》(ncs-qp-7.5-02)中的4.5.4條處理。

5. 記錄

5.1記錄的控制辦法按《記錄控制程式》(ncs-qp-4.2-04)規定執行。

5.2鋼板的原始質量證明書由質量管理科收集歸檔。

5.3零部件的下料記錄由準備工區記錄儲存,對船東、船檢明確要求的須由檢驗員收集歸入檔案。

6. 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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