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義務教育教學管理指南

2022-08-15 19:36:04 字數 4527 閱讀 8575

(試行)

為深化課程改革,改進教學管理,規範學校的教育教學行為,根據《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教師資格條例》以及省教育廳《關於實施〈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的意見》的精神,特就學校課程管理、教學常規管理和教師專業發展管理等方面,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第一章課程管理

第一條校長是學校實施課程的第一責任人,要全面了解義務教育課程改革的目標任務,承擔一定的教學和教學指導任務,在課程實施中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指導教師科學實施課程。

第二條學校應選用國家或省級教材審查委員會審定通過的教材和課程輔助資源。

第三條開齊、開足、開好規定的課程。不得隨意增減課程門類和總課時數。不得隨意增減各門課程的規定課時。

因開展教學實驗,需要增減課程和課時的,須經縣級或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書面批准,並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四條重視學生自學能力和動手能力的培養,保證自修課、實驗課和實踐活動的學習時間,教會學生合理支配課餘時間。嚴禁以任何理由利用雙休日和節假日進行學科教學。

第五條貫徹落實《全日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逐步提高教師依據課程標準,整合教學資源,進行教學內容處理的能力。

第六條要重視學習方法的指導和學習習慣的培養。要尊重少年兒童的學習特點,尊重學科教學的特有規律,面向全體學生,實施因材施教,重視學習困難學生的研究和輔導。

第七條初中階段要重視小學與初中知識、學習方法的銜接,控制教學進度。不得以增加複習時間為由,擠占非考試課程的教學時間或提前結束課程。非畢業班的複習課時間不超過10%。

各門課程應在落實核心知識的基礎上,關注學生的能力發展,引導學生學以致用。

第八條按照國家課程計畫,堅持「健康第一」的原則,保質保量地實施體育和藝術課程。要確保學生每天參加體育鍛煉一小時,每週參加課外藝術活動2次,讓每位學生在義務教育階段能較好掌握兩項健身鍛鍊的體育技能與一項藝術技能。

第九條要做好綜合實踐活動的課程規劃、實施與管理,組建能全面協調各部門的綜合實踐活動教研組和以班主任為骨幹隊伍的課程指導團隊,開展相應的校本研修活動,引領全校教師積極實施綜合實踐活動課程。

第十條要關注學生的興趣和需要,積極利用校內外資源,開發可供學生選擇的學校課程,拓展學生的知識面,提高學生的社會適應能力,使學生熱愛家鄉、熱愛生活、關注社會。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的課時可與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統籌安排。要加強與校外公益性教育機構的溝通和聯絡,有計畫地組織校外人士幫助學校實施相關課程的教學,實現校外活動的經常化和制度化。

第十一條加強圖書館、實驗室、專用教室、活動基地等的建設和管理,為各門課程的科學實施提供條件保障,為學生的自主學習與實踐學習創造豐富的資源環境。

第十二條建立學校課程教學資源管理制度。開發與積累各門課程,尤其是綜合實踐活動、學校課程等課程資源,以及教學設計、課件、課例、習題、教學研究案例等教學資源,建立課程教學資源的開發機制與共享平台。

第二章教學常規管理

第十三條建立教學調研制度,針對教學常規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組織由學校管理者和骨幹教師組成的教學調研組,定期開展教學調研活動,關注常態課堂的教學質量。要重視調研後的反饋、交流和行為跟進,強化常規管理的指導功能,使教學調研同時成為管理者與教師共同研修的過程。

第十四條備課管理要引導教師形成良好的備課習慣,克服對教學參考資料的過度依賴。要把重點備課與一般備課相結合、規範教案與特色教案相結合,使備課成為教師個性化的日常教學研究活動。集體備課要以教師獨立備課為前提,重在提高每位教師的獨立備課能力。

第十五條備課檢查的目的在於引導教師認真做好課前教學準備,自覺提高教學設計能力。備課檢查應重點關注教師的單元整體備課能力、學科課程標準的研究能力、學習活動的設計能力、對學生學習基礎和需要的分析能力、課堂練習和反饋的設計能力和對教學設計的反思能力。

第十六條備課檢查要與課堂教學調研相結合,重點考察教師的教案設計與課堂教學的一致性。教案寫作要求應講求實用,尊重不同層次教師、不同學科的特點。新教師的教案要重點關注規範性和有效性,有經驗教師的教案應突出研究性和創新性。

備課檢查的結果要以指導的方式及時反饋。

第十七條要認真落實各科教學規範,積極探索「輕負擔高質量」課堂教學模式,堅持因材施教、循序漸進的教學原則,及時診斷學生學習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指導。要關注學生獨立思考的質量,營造積極互動、平等對話的課堂文化。

第十八條課堂教學評價要以學科教學目標的實現和學生行為的變化作為主要評價標準,關注教學的針對性、學科的特殊性和目標達成的全面性。要引導教師重視學生的自主學習,課堂內安排一定的練習時間;要引導教師重視學科綜合性學習,關注課堂教學的拓展,指導學生在課外開展研究性活動,培養學生主動獲取知識的能力。

第十九條建立定期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作業檢查制度,促進教師運用作業來改進學生的學習過程。要對教師的作業布置、批改和分析等進行檢查和指導,要及時反饋檢查結果,組織關於作業的研討,讓教師明確布置作業的目的,增強作業的針對性,減少作業量。

第二十條要指導教師根據教學目標與學生實際布置作業,注意作業的適切性和層次性。作業難度和題量要適當,意圖要明確,形式宜多樣。成冊的作業要認真研究,慎重選擇,寧少勿多。

小學階段提倡課內完成作業。鼓勵教師精選和創編作業,隨著年級的上公升,逐步增加提高學生自學能力的作業比例。教務處要會同班主任加強各學科作業總量的控制和協調,對於學科基礎不均衡的學生,各科作業的重點和數量應有所差異。

第二十一條要重視作業批改的及時性和準確性。要使用明確、實用的批改符號,增加激勵性批語,保證批改的正確率。根據作業性質及學生實際,靈活使用各種批改形式,做到有作必改,有改必評,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作業習慣。

要提高教師分析學生作業錯誤原因的能力,養成以作業分析結果為依據改進教學的良好習慣。

第二十二條要指導教師及時反饋作業批閱結果。對學生作業中反映的問題要進行記錄、分析,共性問題及時在課堂上講評,個別問題單獨交流。講評作業時,練習本和測試卷必須發回到學生手中。

要引導學生從作業中分析學習得失的原因,以便學生更好地開展後續學習。

第二十三條要重視學生學習習慣的培養和學習方法的指導,制訂不同學段的《學生學習常規》,開設學習指導課程,引導學生掌握預習、上課、作業、記筆記、複習整理的方法。要關注學生的學習心理,養成學生自覺參與、持之以恆的學習態度,要促進學生獲得積極、愉悅的學習體驗。

第二十四條建立針對學困生的導師制度。要特別關注「後20%」的學困生。在課堂教學和作業指導中,要關注學困生的學習情況,通過提問和練習,促進他們主動參與學習。

要認真分析每個學困生的心理特點和學習缺陷,制訂個別化的輔導方案,通過個別指導和同學互助等措施,激發其學習興趣,糾正其不良學習習慣,彌補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缺陷。

第二十五條要重視培養學科「尖子生」。對學有餘力的學生,要設計適當的學習任務和作業,重點提高他們的自學能力和綜合運用能力,發展他們的特長。不能以單純增加教學內容與提高教學難度為手段,增加他們的學習負擔。

注意「尖子生」的心理教育,培養他們的自我認知能力和交流合作意識。

第二十六條各門課程的學業評價要體現本門課程的性質。要建立學科過程性評價機制,關注各學科的基本能力的形成過程,逐步實施分項等級評價,發揮學業評價的診斷、改進和激勵功能。

第二十七條建立學科考試的評價分析制度。嚴格命題規範,提高命題質量,遵照課程標準,倡導「能力立意」。考試和教學應緊密結合,促使教師在研究命題的過程中提高教學能力。

試題要適合學生實際,體現正確的學習導向。小學高段期末測驗的難度係數須在0.8-0.

9,初中期末測驗的難度係數須在0.75-0.85。

要控制測驗的次數,每學期只組織一次綜合性測試。小學

一、二年級原則上不得進行校級以上的書面統一測試。

第二十八條認真組織實施綜合素質評價,要改變單純以分數評價學生的辦法,關注學生學習態度、學習能力、交流合作能力、身體素質、審美情趣和勞動實踐能力等方面的發展,引導學生和諧發展,健康成長。

第二十九條科學利用考試和測驗分數。不准以任何形式進行成績排名以及強化成績排名對學生心理的影響。要降低小學階段課程評價中紙筆測驗的權重。

日常學業成績報告應採用等級制,淡化相對評價和分數。階段性的學業評價應重在獲取改進教學的資訊和證據,診斷學生的學習困難。提高教師的答題情況分析能力,使教師能根據考試結果分析,了解學生的思維過程以及出現思維障礙的原因,提出後續教學的改進措施,對不同學生提出有效的學習建議。

第三章教師專業發展管理

第三十條要健全教師研修工作的管理機制。重視教師研修的整體部署,加強對教研組、備課組等研修組織的管理與指導。校領導應分工負責聯絡學科教研組,參與並指導學科研修活動。

建立教研組長工作例會制度,通過多種途徑,激勵和提高教研組長的管理、策劃和指導能力。

第三十一條學校教研組、備課組和年級組等教師研修組織,要在履行管理職能的同時,突出研修功能,建立教育教學問題的發現與解決機制,構建對話、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

第三十二條教師研修的重點是執教能力和學科專業素養的提高。研修活動要重視引導教師理解和掌握學科教學規範,提高課堂教學的設計與實施能力。研修的內容包括解讀課標和教材、教學設計、課堂教學、作業布置與批改、學生學習診斷、學業輔導、過程性評價、考試命題研究等。

第三十三條簡化教師研究的形式化要求,引導教師在實際工作中發現和提煉問題,開展針對性的教育教學改進行動。通過教育實際問題的反思、研究與改進,提高教師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教師的研究意識。

第三十四條要保障教師研修時間,合理設定研修任務。要重視教研活動的組織與策劃,以集體備課、教學競賽、網路教研等為載體,開展課例研究、作業與命題研究、學困生的診斷與指導等專題研討,形成適合本校實際的教研活動形式和教師研修機制。要加強教研活動過程的管理與指導,督查教研活動的跟進行動,組織關於有效開展教研活動的交流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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