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事業單位崗位調整和崗位續聘

2022-03-12 09:00:31 字數 1609 閱讀 5561

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事局,市各主管部門,各事業單位:

根據《南平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實施意見(試行)》(南委辦〔2008〕71號)精神,我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和崗位首次聘用工作已基本完成。近段時間一些事業單位在崗位設定完成後要求調整崗位結構,為了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規範運作,現就事業單位崗位調整和崗位續聘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崗位類別調整

事業單位管理、專業技術和工勤技能三類崗位要按照南委辦〔2008〕71號檔案規定的結構比例控制標準和行業主管部門崗位設定的指導性意見,在崗位設定和調整時,應結合單位的社會功能、職責任務、工作性質、編制總額和人員結構特點進行設定,保證主類別崗位滿足單位的主要工作需要。單位以管理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任務為主的,應嚴格控制工勤崗位的設定。

要求調整崗位類別的單位,在上報申請崗位調整材料時,需附上擬增設類別崗位的現有數量和等級、各崗位的工作任務、現有人員配置和擬增設崗位的工作任務等相關材料。主管部門要對單位報送的材料認真審核,防止因人調整崗位。

二、崗位等級調整

事業單位八級及以上管理崗位的調整以編制部門核准的領導職數為依據,在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對相應崗位人員資格審查確定之後即可進行調整和人員崗位聘用。九級、十級管理崗位根據單位工作任務及人員配置要求進行調整。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高、中、初級及內部各等級崗位和工勤技能各等級崗位在核定後保持相對穩定,因工作任務需要確需調整的,原則上由主管部門根據南委辦〔2008〕71號檔案規定的分類事業單位崗位結構比例控制標準核定的所屬事業單位各等級崗位總量,在所屬單位之間內部調劑。

三、專業技術崗位的具體專業調整

事業單位要對已核定的專業技術崗位進行細化管理,首次設崗時只明確專業系列的崗位,要根據單位具體專業工作和人員結構配置的內在要求,明確各專業技術崗位的具體專業名稱。如:首次設崗時設定「小學教師」系列的,要明確「語文」、「數學」、「英語」等專業;原設定「經濟系列」的,要明確「人力資源」、「工商管理」、「建築經濟」等專業,同時要根據單位的工作職能、具體專業工作任務的輕重等科學、合理地調整好具體專業的數量。

崗位專業調整和分解細化後,對現有聘用的專業技術人員超出崗位專業數量的,或不符合專業設定要求的,可按照老人老辦法原則,按單位同等級崗位總量調控繼續予以聘用,今後通過各種分流途徑逐步規範。各單位分解細化專業系列崗位必須在辦理新的人員聘用或申請招聘新的工作人員前完成。

事業單位要求調整專業技術崗位的,要優先保證主體專業崗位,不得以現有人員結構提出調整要求。

四、崗位調整的時間和程式

需要調整崗位的事業單位在每年下半年向直屬主管部門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主管部門彙總所屬單位的調整要求,並對所屬單位按崗位設定總量要求提出系統內部調整的意見報送**人事行政部門核准。調整崗位後的單位沒有特殊原因必須在兩年後方可再次申報調整崗位。

編制部門有增、減編制的單位可及時進行崗位調整。

五、崗位續聘問題

事業單位在崗位聘用工作過程中要總結經驗,不斷完善競爭機制,擇優進崗。單位在工作人員崗位合同聘用期滿,組織新一輪崗位聘用時,應當採取動態聘用的形式,若現有各等級崗位已聘人員總量超過崗位設定總量的,可以按現聘人員的總量作為新一輪崗位聘用基數,重新組織人員競聘。各主管部門要認真指導所屬事業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保證新一輪崗位聘用工作順利進行。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我市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

甘肅省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和崗位

附件4聘用中若干問題的規定 為了完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制度,加強崗位設定日常管理工作,確保崗位設定和崗位聘用工作順利實施,現將有關問題規定如下。一 從工勤技能崗位聘用到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 一 從工勤技能崗位聘用到管理崗位 1 聘用條件 1 單位有相應的空缺崗位。2 符合 甘肅省事業單位崗位設定...

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

為深化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進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 規範化和制度化,根據和林縣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 和林縣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實施意見 的通知,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方案。一 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機構編制情況 主要職責和任務,單位規格 類別 經費形式,編...

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

參考文字 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制度,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 規範化和制度化,根據上級的檔案精神,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方案。按照 先入軌 後完善 的原則和穩步推進 分步實施的方針,簡化程式,使現有正式在冊人員按現有崗位不變 現有待遇不變,進入新的崗位,通過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