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2022-01-30 04:29:03 字數 2549 閱讀 1224

1.0 目的

本程式規定了本公司對全體員工的工作進行績效考核的要求。旨在規範公司考核員工工作業績管理工作,為正確評價員工工作成績提供依據,防範因人力資源激勵約束制度不合理,可能導致人才流失、經營效率低下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風險。

2.0 制度要求

2.1績效考核管理程式制定

2.1.1綜合管理部負責根據股份公司管理程式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管理程式。

2.1.2公司對相關人員進行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的知識培訓和學習。

2.1.3本程式須報公司董事會審批後實施,並報股份公司內控部備案。

2.2績效考核的物件及考核時間

2.2.1公司績效考核物件為全體員工。

2.2.2 績效考核每月進行一次。

2.3考核方式

2.3.1公司績效考核採用分級考核的方式進行:

公司級月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由總經理進行評分考核。

各部門月工作完成情況考核由常務副總經理評分考核。

2.4績效考核指標的確定

2.4.1公司級考核指標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以生產產量、產出率、合格率、生產成本、公司整體經營情況為目標任務,並對以上目標任務根據其重要性設定權重比率。

2.4.2 部門級考核指標通過各部門月總結和計畫進行體現,圍繞本部門本職工作,對各項主要工作事項進行權重的分配。

2.5績效考核程式

2.5.1公司級績效考核程式:

2.5.1.

1綜合管理部負責制定公司級目標任務考核計畫,主要指標為產量、產出率、產品合格率、成本、整體經營情況。月初時綜合管理部根據公司運營情況制定本月公司各項工作任務的引數,月初制定的目標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發放至各部門,月末由綜合管理部組織財務部根據實際執行完成情況進行描述,由公司總經理進行考核評分。評分後綜合管理部應將考核結果反饋至公司各部門。

具體考核**參見表1,考核表指標為以下幾項:

產量:指入庫合格品總量,應以完成任務並適量為原則,不鼓勵超出目標值過多。若由於市場情況在執行期間發生變更,則以調整後的產量目標為依據;當月度總產量目標低於190噸時,本項考核係數不得高於100%。

產出率:計算公式為:本月入庫合格品/本月理論產出×100%;如工藝有調整,按調整後的要求產出率執行。部分產品由於目前工藝狀況可以不計算在內。

合格率:合格品總量/總產量

成本:以財務實際核算為準,包括製造成本、管理成本、材料成本(主原料除外)、銷售成本 (營銷費用除外)、財務成本等。

公司整體經營情況:公司整體經營情況由總經理根據各項決議、決定執**況、現場管理、衛生狀況、除以上指標外的其它方面的運營情況等進行評分,可以在0%-200%的範圍內進行評定。

其它重大事項(此項不列入目標任務行動計畫**中,為額外項,當有重大事項發生需要列入時使用):其它重大事項可根據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事項額外予以加分或減分,如獲得**重大榮譽、重大獎勵,研發有較大突破等,可適量加分,加分範圍為0%--50%;出現重大安全、品質、裝置等事故時,可適量減分,減分範圍為0%-50%。

根據公司實際發展情況和各階段目標任務的變化,可對參與考核的目標任務和權重進行調整,對考核形式和方法也可作相應調整。

2.5.2部門考核程式:

2.5.2.

1各部門每月應制定月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同時對各項工作按其重要性進行權重分配,並對本部門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描述和自評,自評完成後交至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統一交至總經理進行評分審批,審批後綜合管理部發放以反饋各部門。具體**參見表2,根據公司及各部門發展情況,可對考核指標、權重、方法、形式進行調整。

2.6績效考核計算方法

2.6.1績效考核按月工資的等級進行劃分考核比例:

考核工資比例為應發工資的100%;

隨著公司的發展及績效考核的必要性,可對考核比例進行調整。

2.6.2考核組成及方法

2.6.2.1 考核由三部分組成

公司績效考核係數

部門績效考核係數

員工參與考核的工資比例等級

2.6.2.2公司考核係數和員工參與考核的工資比例劃分適用範圍為全體員工,部門考核係數適用範圍為本部門全體員工及分管副總。

2.6.2.3考核公式如下:

公司績效考核係數=∑(公司各分項工作評定係數×各分項工作權重)

部門績效考核係數=∑(部門各分項工作評定係數×各分項工作權重)

員工報酬=員工應發工資×(公司考核係數*40%+部門考核係數*60%)×工資考核比例+未參與考核的部分工資

根據公司發展情況和考核必要性,可對公司考核係數和部門考核係數所乘比率進行調整。

2.6.3本制度如與股份公司實行的經營團隊績效考核方案衝突,以經營團隊績效考核方案為準。

3.0流程圖

4.0政策

4.1 禁止管理者利用對下屬進行績效評估和考核的機會,對員工進行打擊報復。對於利用績效考核的權利實施打擊報復的管理者,一經發現,公司根據獎懲管理程式有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處罰。

4.2禁止管理人員不根據事實,隨意對公司和部門考核給予超過實際情況的超高或超低評價。

4.3由綜合管理部每年對本制度的適用性進行評估,並提交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遇特殊情況時經審批後可隨時進行修改。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屬於總經理辦公會。

5.0表單

附表1:公司目標任務行動計畫

附表2:部門月工作小結及月工作計畫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1章總則 第一條考核目的 1 通過對員工工作績效進行管理和評估,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績效,從而提高組織整體的工作效能,最終實現公司發展戰略目標。2 評估和提公升公司各部門員工的工作績效,確保公司績效考核的順利實施和日常工作的規範管理。第二條本考核制度可作為各部門員工轉崗 培訓 晉公升 調薪 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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