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績效考核制度

2021-12-31 16:19:42 字數 2457 閱讀 7985

第十二節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1 總則

1.1目的

1.1.1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地分析和評價公司員工的素質、能力及工作實績,適時向領導提供真實可靠的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相關資料。

1.1.2通過考評正確實施獎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全面提公升員工績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續高速發展。

1.1.3通過考核,將成績做為員工薪資調整、獎金制定、晉公升等的依據。

1.2適用範圍

本考核管理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及下屬各分公司;

2 考核分類及內容

2.1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及季度考核。

2.2考核內容由集團公司統一制定。

3 考評原則

3.1 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原則。科學制定專評標準、程式及指標,多渠道收集考評資訊,及時處理考評投訴。

3.2絕對性評價原則。 以事實為依據, 按職務職能考核標準對員工的工作行為進行評價。

3.3分析性評價原則。按事先確定的考評要素及重點逐條進行觀察、判斷、分析和評價。

4 考核細則

4.1考核方式

4.1.1考核採取網路或書面兩種形式進行, 具體執行哪種方式考核前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通知;

4.1.2月度考核:適用於副總級別及以下級別員工,月度考核內容為工作計畫及總結、工作流程、工作量三方面,考核時間一般定於當月末或下月初;

4.1.3季度考核:適用於集團公司總經理及以下級別的所有員工,季度考核內容:

n集團公司總經理及各公司總經理考核管理方面、 階段計畫、 階段目標、 團隊建設等。 n各公司副總級別及以下級別員工考核安全、質量、紀律及素質方面。

季度考核一般定於每季度最後乙個月末,與當月月度考核同期進行。

4.2權重、評分標準:

4.2.1副總及以下級別

評分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

權重評分標準權重評分標準

直接主管領導

(中層) 60%

評分標準表(一) 60%

評分標準表 (二)

上一級主管領導 40% 40%

4.2.2各公司總經理

評分人季度考核

權重評分標準

董事長 10%

評分標準表(四) 集團總經理 20%

各公司副總經理 60%

集團綜合辦 10%

4.2.3集團總經理

評分人季度考核

權重評分標準

董事長 30%

評分標準表(三) 各公司總經理 60%

集團綜合辦 10%

5 評分方法

5.1月度考核:參評人員打分*權重後相加;

5.2季度考核:參評人員打分*權重後相加;

5.3兩種考核出現在同一月份:月度考核最終分*0.6+附加考核最終分*0.4

5.4如同一員工有多個同級別人員參評則取平均分。

6 考核要求

6.1考核統一由人力資源部組織並監督,駐外公司由考核小組組織並監督;

6.2 考核必須全員參與,人人平等,任何管理人員不得在考核前、後及過程中以任何形式對參與考核員工施加口頭、心理、書面、其它暗示等壓力;

6.3 任何人不得擅自塗改、替換、毀壞考核成績及表單,一經發現扣除其當次全部考核分數;

6.4考核採取「背對背」形式,不得相互參閱、抄襲、協商等;

6.5 考核必須一次性完成,無極特殊情況任何人(包括總經理)不得以任何原因或藉口中止考核及對個別人員乃至所有人員進行重新考核;

6.6 任何人的以往考核成績可做為其本人在公司異動的參考依據,但不得以此要素考核其公升職、評定職稱等的主要依據,員工的重要異動應單獨制定考核方案;

6.7 考核必須有組織的進行,考核完畢後考核表單由組織方統一收取,並由組織方進行核分彙總;

6.8 除正常考核外,人員管理出現重大問題或有其它必要時各公司須經過由集團公司組織的不記名監督考核,考核內容及核分方法按各公司考核制度及內容執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組織及監督、核分;考核成績只做為人力資源工作分析,不公開,不做為年終評定標準。該存檔未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批准不對任何人開放借閱。

7 考核程式

7.1由組織方通知進行考核的公司準備參加考核及時間;

7.2 考核應隨機推選考核小組成員,領導不得指派,考核小組最少由 3 人組成。組織方負責執行考核程式、 維持考核秩序、 監督考核全程、 統計彙總考核成績、 送交考核資料; 如為網路考核則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及監督。

7.3考核完畢人員清場,由組織方統一收取考核表單;

7.4組織考核方統計並進行成績彙總填寫《考核成績彙總表》 ,如為網路考核則由系統自動統計分數;

7.5組織考核方公布成績彙總表。

7.6駐外公司可提交電子版(pdf版)或傳真版考核彙總表至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8 考核表單的保管與查閱

8.1《考核成績彙總表》及考核表單須儲存於人力資源部備案,駐外公司可先行儲存適當時機提交備案。

8.2如有必要,各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登記後可查閱下屬部門員工的考核表單。

9 考評申訴

9.1被考評者若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疑問或有不同意見,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申訴。

績效考核制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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