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

2021-10-25 16:04:02 字數 2770 閱讀 8620

為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根據《巫溪縣義務教育學校及教職工績效考核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巫溪教人(2009)46號)精神,特提出尖山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巫溪教人(2009)46號檔案精神為依據,建立科學規範的教職工考核分配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以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增強教職工責任感和主人翁意識,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真正做到幹與不幹不一樣,干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出色完成學校分配的各項工作。

二、學校績效工資實施領導小組

組長:劉壽安

副組長:王雄許正慈

成員:杜小平劉曉平李志祥賀全趙立全

陳宗凡羅陽兵林明魯桂毅姚順炎

三、基本原則

(一)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的特點。

(二)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完善績效考核內容,把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和師德放在首位,注重學校全面發展和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三)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四)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四、考核範圍

2023年1月1日及以後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

五、考核內容

教師績效主要考核教師履行《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履行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實績,其主要內容是考核教師的師德、工作量、出勤、工作表現、班級工作考核、教學效果等方面。具體內容及分值以《學校一評三考實施意見》為據,不另行制定方案。

五、考核程式

(1)個人自評。教師個人進行總結和自評,填寫考核的相關表冊。

(2)民主測評。在全校教職工範圍和所教學科學生中進行民主測評,並聽取家長代表的意見。

(3)綜合評定。在民主測評的基礎上,學校考核小組按照考核標準,結合教師自評、各部門評議,提出考核等次建議意見。經學校考核領導小組審核,綜合評定考核等次。

(4)校內公示。對考核領導小組綜合評定的考核等次進行為期3個工作日的公示。

(5)確定等次。對公示無異議者,按考核等次兌現績效工資,並按管理許可權報教育局備案。

一般管理崗位人員、非教師序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式參照教師考核程式進行。

六、幾點特殊規定

1、教職工完成了學校規定的基本工作量且履行了崗位職責,達到學校的基本目標要求,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放。

2、班主任工作量在計算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時計算分值。

3、農村教師津貼發放,按照我學區地理情況劃分為三個層次:中心校50元/月,大包村校55元/月,楠木村校75元/月。

4、各崗位的工作均折成課時分計分,不再加分。

5、參加縣級抽考,以年級為單位,分別按照獲獎等次獎勵:一等獎5000元,二等獎4000元,三等獎3000元。由學校獎勵到年級,在由教導處按照抽考學科得分值計發教師應得獎金。

6、按照教育局要求組建的代表隊參加縣級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相關比賽,按照獲獎等次給予獎勵(不再加分):一等獎(冠軍)3000元,二等獎(亞軍)2500元,三等獎(第三名)2000元,優秀獎(第

四、五名六名、精神文明隊)500元,直接獎以指導教師。個人獲獎第一名100元,第二名80元,第三名60元,第四名40元,第五名30元、第六名20元,直接獎以指導教師。

7、校級骨幹教師,按照《尖山小學骨幹教師考核評比辦法》進行一次性獎勵。

8、學校校務會成員績效工資考核分值由學校績效分值和個人績效考核分值兩個部分組成。校長:學校績效佔60%,個人績效佔40%;副校長:

學校績效佔50%,個人績效佔50%;工會主席、教導主任、辦公室主任、總務主任、大隊輔導員、村主任教師:學校績效佔30%,個人績效佔70%;教研組長:學校績效佔10%,個人績效佔90%。

學校績效考核以教育局對學校工作考核所得分值為據。(教育局若沒單獨考核,學校不單設考核分值)。

校務會成員分,按照教育局年終考核學校的等次給以獎勵。學校獲一等獎,獎副校長1000元;教導主任、工會主席、總務主任、辦公室主任、大隊輔導員、村主任教師800元;教研組長600元。二等獎,獎副校長800元;教導主任、工會主席、總務主任、辦公室主任、大隊輔導員、村主任教師600元;教研組長400元。

三等獎,獎副校長600元;教導主任、工會主席、總務主任、辦公室主任、大隊輔導員、村主任教師400元;教研組長200元。學校未獲獎,不以獎勵。

9、在巫溪教育網發表報道學校工作的相關文章,每篇獎勵30元;撰寫的教研**獲縣級

一、二、三等獎,直接給以獎勵,分別為50元、40元、30元,每上公升乙個級別加獎10元。(不再加分)

10、教師參加縣級學科競賽獲

一、二、三等獎,直接給以獎勵,其獎金分別為100元、80元、50元,輔導學生獲獎蓋有教育主管部門印章的直接給以獎勵,縣級

一、二、三等獎分別獎100元、80元、50元。每上公升乙個等次遞增獎金20元。(不再加分)。

11、總務主任因負責學校基建管理,其考核分與教導主任看齊。

12、班主任津貼在學校績效工資30%的總量中按人頭平均金額的50% 以班為單位提取總額, 對各班按照人數和班級效果進行考核。人數按每期每生3元考核,效果按尖山小學班級工作考核方案確定名次進行考核。名次差距40元。

(幼兒班 、大包學校、楠木學校單列考核,考核辦法參照幼兒班級、中心校班級考核辦法執行。)

13 、凡師德考核為0分的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實行一票否決。

14、 此辦法從2023年9月起試行,原考核辦法廢除

巫溪縣尖山鎮中心小學校

2023年11月10日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

的主要依據,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進行考核 1 6月考核一次,7 12月考核一次 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三 實施物件 時間 本校全體在編在崗已聘的正式教師 從2011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考核兌現績效工資。四 考核實施方案 教育教學一線教師考核。從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提取10 設定教育教學...

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

第一部分出勤 10 一 規範要求 1 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參加考勤,嚴格履行請假 銷假手續。教師有事情需提前向校長室請假,並履行相關手續,請假需要補齊相關手續,特殊原因請假需要提供相關證明。2 學校鼓勵教師出滿勤 幹滿點,出成效。教職工在上班期間外出或參加有關會議,一律實行外出登記,寫明因公...

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

3 超工作量 包括勤雜事務 超代一節加0.5分,少代一節扣0.5分,勤雜一天1分 三 常規教育教學考核 30分 1 備課 1 安排好進度,制定好教學計畫,計畫中要有學生現狀分析,本學期的教學任務和目的要求,教材的重點 難點,提高教學質量的方法 措施,授課進度的課時安排。否則,少一環節扣0.5分.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