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

2021-03-04 04:23:13 字數 3059 閱讀 5105

簰洲灣鎮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小學)

為適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工資收入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挖掘學校內部潛力,充分調動和發揮教師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現根據有關規定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考核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將我校崗位管理工作與績效考核工作結合起來,與健全學校內部考核結合起來,使績效考核結果與分配激勵機制緊密聯絡,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學校工作任務目標,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制度,進一步促進我校管理科學化、隊伍建設制度化、教育教學手段現代化,更好地集中廣大教職工的智慧型,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向學校骨幹教師及在一線作出突出成績的教學人員傾斜,與崗位、任務、業績、責任緊密結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業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實行動態管理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以月為單位進行考核,每年度以十個月計算,每學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

崗位工作量等有變動時,按月相應給予調整。

三、考核範圍

全鎮學校目前所有在編在崗人員。

4、在編在崗教師的獎勵性績效考核細則

在編在崗教師的獎勵性績效考核,按照「高定位、低均衡、有區別」的基本思路,採取月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對所有在編在崗教師的「德、能、勤、績」等方面分塊進行考核,每學期期末予以一次性發放。具體考核細則如下:

1、師德:(10%)

(1)師德學習相關材料按要求完成,未完成的對其師德考核實行一票否決。

(2)每學期教師師德考核以學生評、家長評、教師自評、互評作為依據,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由部分校行政領導和教代會部分成員組成)對教師師德進行考核,考核成績分為優秀(不超過教師總數的30%)、良好、合格、不合格;對綜合評定為優秀者考核費不超過220元,合格以上者不超過200元。

(3)在工作中出現嚴重的「三亂」行為或其它重大違紀行為及師德綜合評定為不合格的此部分考核為0.

2、考勤:(10%)

中小學依據學校考勤制度,對全月全勤教師按每月50元進行發放,扣款部分具體按考勤制度進行考核。

3、工作量:(40%)

核算辦法:

(1)小學語、數、外和班會每節係數為1.1,跨年級語、數每節係數為1.2,其它科目係數均為1.0。

(1)在編在崗後勤人員(含各室專職管理員)周工作量記為6.0。

(2)校領導班子不足6個工作量的均按6個工作量予以核算。

(3)各類津貼:

校行政領導津貼不超過90元/月;

小學行政領導津貼不超過80元/月;

中學校務成員津貼不超過60元/月;

(4)小學班主任25人以上的班級不超過50元/月、25人以下的班級不超過40元/月;

(5)教研組長不超過30元/月;備課組長不超過20元/月。

4、常規教學考核:(15%)

中小學每月常規教學考核按優秀、良好、一般分別記60元、55元、50元予以發放。中小學教師無故拒絕接受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為0元。

5、教育教學業績考核:(25%)

小學部分:

標準:新分教師=362*6*25%=540

其他教師=560*6*25%=852

說明:本項中1項由中心校統一考核,2-6項學校自主考核

(1)考績獎:在正常差距範圍內,統考學科單班教師所帶班級獲牌洲灣鎮年級第一名(440)660元,第

二、三名(420)630元,第四名(400)600元,第五名(380)570元,第六名(360)540元;第

七、八名(350)510元。未參加縣、鎮級抽考或統考學科,且能按照學校要求完成相關任務的,例如學前班,本項計平均獎勵。在全縣範圍能進入前三名的學科,分別獎勵600元、400元、200元,進入前五名的上述考績直接計做鎮級第一名。

(注:縣抽考科目若名列全縣倒數1、2名的且單科平均分低於全縣平均水平超過10分的教師,績效工資直接扣除600元.)

(2)教師完成教學目標任務,學期末教師能及時上交備課本、教學工作手冊、業務及師德學習筆記、教學活動月各項材料、學期教學工作總結等考核材料,積極參加教研月活動、課題研究,有交流材料、**等按規定時間歸還圖書室借書的按(150)252元進行考核,每缺一小項扣(10)20元。

(3)在正規雜誌【郵局公開發行】公開發表學術**,憑雜誌原件及知網可以查詢為依據予以獎勵,原則上獎金不超過100元,作者多人者平分獎勵

(4)校外比武課:省級一等獎800元,二等獎600元,三等獎400元,優勝獎200元;對應的市級獎為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對應的縣級獎為300元,200元,100元,50元。

(5)輔導學生競賽獲獎獎勵辦法,國家級一等獎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70元,其它獎項60元;省級一等獎60元,二等獎50元,三等獎40元,優勝獎30元;對應的市級獎分別為40元、30元、20元、10元;縣級為30元、20元、10元、5元。(同類競賽輔導計最高獎一次,不累計)

(6)教師**、案例、課件、說課等教研教改活動獲獎獎勵辦法,國家級:一等獎200元,其它獎項100元;省級:一等獎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60元,優勝獎40元;對應的市級獎分別為60元、50元、40元、30元;縣級為40元、30元、20元、10元;(注:

證書以縣教育局/教研室、市教育局/教科院、省教育廳/教科所等印章為準)

6、年度評價考核:學校考核領導小組每年對所有在編在崗教師一年的各方面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教師晉級、評先平模等的重要依據,每年學校對師德優秀、工作出色、成績突出的教師給予一定的鼓勵。

四、考核辦法

1、按縣教育局要求,學校成立以魯方致校長為組長的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做好全校獎勵性工資績效考核與核算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實施過程。

2、通過教代會廣泛徵求意見,集思廣益,然後由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實施方案,教代會監督績效工資公開、公平、公正地實施,真正讓績效工資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另:1、此方案適用於2023年秋季學期;

2、本方案未盡事宜以教育局檔案精神為準;

3、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藍天中學教導處。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

的主要依據,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進行考核 1 6月考核一次,7 12月考核一次 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三 實施物件 時間 本校全體在編在崗已聘的正式教師 從2011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考核兌現績效工資。四 考核實施方案 教育教學一線教師考核。從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提取10 設定教育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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