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時制度管理辦法

2021-09-30 13:43:55 字數 1403 閱讀 8697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工時制度管理,合理安排員工的工作和休息時間,保障員工的合法休息權利,促進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檔案精神,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有關子公司、各分公司、部門及公司直管專案部內與公司建立正式勞動關係,且簽訂全日制用工合同的在崗職工。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結合施工生產要求與各類崗位特點,對公司各類人員分別實行標準工時制度、不定時工時制度以及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第三條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管理

標準工時工作制是法律、法規規定的在正常情況下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工時制度。

1、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人員範圍

公司除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外的其他與公司建立正式勞動關係的員工,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2、對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員工,各單位、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員工加班及延長工時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的,應履行加班審批手續,做好加班記錄。

3、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加班後,原則上應由各單位安排員工調休。如無法安排調休,雙休日加班的,按員工本人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員工本人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的300%支付工資。

第四條不定時工作制度的管理

不定時工作制是指企業因生產特點,需要安排員工機動作業,無法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採用不確定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

1、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人員範圍

由於工作突發性、不確定性、不可預見性強,不適宜規定固定工作時間的,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主要適用以下人員:

1)公司高階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及其專職秘書、專職司機;

2)市場營銷人員、物質採購**人員、清欠人員。

3)從事長途運輸的司機、裝卸、押運人員,小車司機。

4)其他因工作特殊,不適宜規定固定工作時間,需機動作業的人員。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日延長工作時間標準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在法定節假日由單位安排員工工作的,按員工本人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的300%支付工資。

第五條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的管理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指企業因工作性質特殊或者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需要安排職工連續作業,無法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採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

1、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人員範圍由於受市場、生產工藝、設計、裝置、能源和原材料**、季節和天氣、工期及交貨期等客觀條件限制,需要在一定時期內相對集中地連續性工作的人員,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主要適用以下人員:

1)從事建築安裝現場施工、裝置檢修的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生產作業人員,以及直接為其提供支援、服務的管理、輔助及後勤服務等人員;

2)倉庫保管員、門衛、保安部門外勤等值班人員;

3)裝置材料接運及裝卸人員;

4)其它受自然條件或客觀條件限制,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人員。

公司工時制度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工時制度管理,合理安排員工的工作和休息時間,保障員工的合法休息權利,促進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檔案精神,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有關子公司 各分公司 部門及公司直管專案部內與公司建立正式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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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時和計算標準管理辦法 檔案型別 體系檔案 部門 生產部 版本 a 0 檔案編號 發行時間 彙編 周小威 審核 審核日期 批准 批准日期 目錄1.目的3 2.範圍3 3.職責3 4.程式3 4.1 定義3 4.2 演算法64.3 規範重點6 5 縮略詞10 6 附錄10 7 質量記錄10 規範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