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才培養工作評估學習材料

2021-09-15 04:00:17 字數 3269 閱讀 8669

河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評估辦公室

二零一一年九月

目錄1.教育部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指標(試行)的通知2

2.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方案(教高[2008]5號檔案5

3.河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河北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總體規劃(20 09~2013)》和《河北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實施細則》的通知(冀教高[2009]年49號文)…9

3.1河北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總體規劃(2009~201310

3.2河北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實施細則15

4.河北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操作規程(試行21

5.教育部關於推進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若干意見(2023年9月18日修改稿)……… 32

6.教育部關於推進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37

7.教育部副部長魯昕在促進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座談會上的講話……………………42

8.第二輪河北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檔案解讀50

9.國家高等職業教育發展規劃(2011-2023年59

10.河北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3年73

附件1.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指標體系94

附件2.河北省高等職業院校申請評估基本條件報表101

教育部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指標(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各計畫單列市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和各項改革的推進,原國家教委2023年發布實施的《核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模辦學條件標準》和《「紅」、「黃」牌高等學校辦學條件標準》(教計【1996】154號)已不再適應當前普通高等學校發展的需要。為此,在委託有關部門進行專題研究、充分徵求有關教育管理部門和部分高等學校意見的基礎上,對上述標準進行了重新修訂,現將修訂後的《普通高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指標(試行)》(以下簡稱《基本辦學條件指標》)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就執行過程中應注意的有關事項通過如下:

一、《基本辦學條件指標》主要用於普通高等學校核定年度招生規模,確定限制、停止招生普通高等學校並對普通高等學校辦學條件進行監測。《基本辦學條件指標》的發布實施,有利於加強巨集觀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有利於促進辦學條件改善和保證我國高等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二、各地、各部門和各普通高等學校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國家核定的辦學規模以及本《基本辦學條件指標》的要求,合理確定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規模,以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保證普通高等教育基本的教學質量和規格。

三、根據指標的用途及其重要性,新修訂的《基本辦學條件指標》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基本辦學條件指標:包括生師比、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佔專任教師的比例、生均教學行政用房、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裝置值、生均圖書。

這些指標是衡量普通高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和核定年度招生規模的重要依據。

2.監測辦學條件指標:包括具有高階職務教師佔專任教師的比例、生均占地面積、生均宿舍面積、百名學生配教學用計算機台數、百名學生配多**教室和語音實驗室座位數、新增教學科研儀器裝置所佔比例、生均年進書量。

這些指標是基本辦學條件指標的補充,為全國分析普通高等學校辦學條件和引進社會監督機制提供依據。同時這些指標還可反映普通高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的改善、更新情況,對提高教學質量和高等學校資訊化程度等具有積極的指導作用。

四、限制招生、暫停招生普通高等學校的確定:

1.凡也一項基本辦學條件指標低於限制招生規定要求的學校即給予限制招生(黃牌》的警示,以維持基本辦學條件不再下滑,並促進其盡快改善辦學條件。限制招生的學校其招生規模不得超過當年畢業生數。

2.凡有兩項或兩項以上基本辦學條件指標低於限制招生規定要求,或連續三年被確定為黃牌的學校即為暫停招生(紅牌)學校。暫停招生學校當年安排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計畫。

五、請各地、各部門將本通知及《基本辦學條件指標》盡快**至所屬普通高等學校。原《核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模辦學條件標準》和《「紅」、「黃」牌高等學校辦學條件標準》從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停止執行。

附件:普通高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指標(試行)

表一、基本辦學條件指標:合格

備註:1. 聘請校外教師經折算後計入教師總數,原則上聘請校外教師數不超過專任教師總數的四分之一。

2.凡生師比指標不高於表中數值,且其它指標不低於表中數值的學校為合格學校。

表二、基本辦學條件指標:限制招生

備註:1. 生師比指標高於表中數值或其它某一項指標低於表中數值,即該項指標未達到規定要求。

2. 凡有一項指標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學校,即為確定為限制招生(黃牌)學校。

3. 凡兩項或兩項以上指標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學校,即被確定為暫停招生(紅牌)學校。

4. 凡連續三年被確定為「黃」牌的學校,第三年即被確定為暫停招生(紅牌)學校。

表三、監測辦學條件指標:合格要求

備註:1. 凡教學儀器裝置總值超過1億元的高校,當年新增教學儀器裝置值超過1000萬元,該項指標即為合格。

2. 凡折合在校生超過30000人的高校,當年進書量超過9萬冊,該項指標即為合格。

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方案

教高《2008》5號檔案

一、評估的目的和意義

隨著社會發展對高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斷提高,高等職業院校必須加快改革,強化特色,提高人才培養質量。開展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旨在促進高等職業院校加強內涵建設,深化校企合作、產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推動教育行政部門完善對高等職業院校的巨集觀管理,逐步形成以學校為核心、教育行政部門為引導、社會參與的教學質量保障體系,促進我國高等職業教育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二、評估的指導思想

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按照「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走產學結合發展道路」的辦學要求,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方針,切實落實《教育部關於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6〕16號),保證高等職業教育基本教學質量,促進院校形成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機制。因此,在實施過程中應強調評與被評雙方平等交流,共同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共同**問題的解決辦法,注重實際成效,引導學校把工作重心放到內涵建設上來。

三、評估工作的基本任務

圍繞影響院校人才培養質量的關鍵因素,通過對《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資料採集平台》(附1)資料的分析,輔以現場有重點的考察,全面了解學校的實際情況,對人才培養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評價,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引導學校加大對工學結合改革的投入,使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成為學校的自覺行動。

四、評估原則

1. 學校自評與專家評估相結合。以學校自評為基礎,專家評估相配合,建立和完善學校人才培養質量保障機制。

2. 靜態與動態相結合。既要考察人才培養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養工作過程,還要關注學校發展潛力。

2023年人才培養工作評估 專業剖析組 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根據 雞西大學人才培養工作評估迎評促建工作方案 的精神與要求,為按時 高質 高效完成專業剖析和說課的有關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 組織機構 組長 王軍 副組長 侯榮新 成員 張欽祥 包貴鑫 張立雲 毛玉萍 張景凱 王長髮 黃其輝 趙潔婷 下設辦公室 主任 侯榮新 兼 成員 蘇暢 二 專業...

2023年人才培養計畫方案

2012年公司人才培養計畫 目的 人才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如搭建一支有凝聚力 有共同目標和使命感 歸屬感 內在的技能和素養與公司發展同步而行的人才隊伍,是每個公司人力資源部追求的目標。通過有效的人才培養和開發計畫,合理地儲備 挖掘 培養公司的後備人才,為公司的快速 可持續發展提供合格 優質的人才資源...

2019人才培養方案通知

江漢大學文理學院關於制訂2014級本專科專業 各學部 人才培養方案是學院人才培養的綱領性文獻,是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的基本教學指導方針,也是學院組織教學過程 實施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的根本依據。為切實規範教學工作,確保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方案的落實,請學部認真組織2014級本專科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工作。現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