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質量缺陷與通病防治措施

2021-08-16 15:21:47 字數 4752 閱讀 7196

前言住宅建築工程質量通病是指建築工程中經常發生的、普遍存在的,影響使用者使用功能的一些屋面、外牆、窗戶、衛生間等滲水,地面空鼓、開裂,淨空尺寸偏差等工程質量問題,由於面大量廣,因此對建築工程質量危害很大。因科技的迅速發展,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運用,在施工技術和管理上已顯得不足。

住宅質量通病一直使用者投訴的焦點,為減少使用者投訴,安徽盛世建設專案參照在上海、杭州、廣州、南京、合肥等住宅建設工程質量通病防治細則、導則的基礎上,再結合現場實際經驗,重點對目前常見的、投訴率高的進行了梳理,並整理了相應的技術措施、操作方法、如何防治等;旨在提高盛世管理對質量通病從設計、原材料、施工、驗收全過程的控制管理水平。提公升住宅工程質量,減少使用者的投訴率,正確組織實施而達到防治質量通病的效果。

此措施僅供參考,難免有不足之處,請各個專案部在實踐中反饋資訊,以便進一步完善該措施。

注意:1、各個專案部應增加「屋面結構養水(淋水驗收)記錄表」、「外牆淋水試驗記錄表」、「窗戶淋水試驗記錄表」。

2、各個專案部必須成立檢查驗收小組並上報公司:成員有甲方、監理、施工單位及相關分包單位(也可以是一戶一驗小組成員);主要對屋面結構、外牆、門窗滲水和房間淨空、空鼓、開裂等過程中檢查、驗收。

1 總則

1.1 為提高住宅工程質量,控制和減少住宅工程裂縫、滲漏等質量通病,規範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以下簡稱通病防治)工作,結合本地區住宅工程質量實際,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於本地區範圍內新建的商品住宅工程(含商住樓、公寓、廉租房、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等)。

1.3 在住宅工程的設計、施工和監理等建設全過程中,除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技術標準等規定外,還應執行本規定。涉及設計相關條款的必須在施工圖中明確。

1.4 提倡並鼓勵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責任主體採取高於本規定要求或本規定未涉及的通病防治措施。大力支援施工企業開展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工法研究和推廣。

2 基本規定

2.1 通病防治由建設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組織實施,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質量責任主體應按各自職責認真履行《規定》的有關條款。建設單位與參建各方責任主體簽定合同時,應將本《規定》列入質量要求專項條款,將通病防治列入工作檢查驗收的主要內容。

各方質量責任主體未按本規定實施應承擔相應責任。

2.2 通病防治所發生的相關費用應列入工程概預決算。

2.3 施工圖審查單位應將通病防治的設計措施列入審查內容。

2.4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將通病防治列入監督重點。

2.5 住宅工程竣工驗收除執行現行法律、法規和工程技術標準所規定的需提供驗收資料以外,還應提供下列相關資料(作為竣工檔案資料存檔):

2.5.1由各方責任主體會簽的《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施工任務書》(附錄a)

2.5.2設計單位《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設計總結報告》(附錄b)

2.5.3施工單位《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施工總結報告》(附錄c)

2.5.4 監理單位《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工作評估報告》(附錄d)

3 各方責任主體的管理措施

3.1 建設單位

3.1.1 在開工前下達《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施工任務書》。

3.1.2 批准已經監理單位審查,由施工單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1.3 定期組織或參加工程例會,協調和解決質量通病防治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1.4 保證工程建設的合理工期、合理造價,不得降低工程建設質量標準,不得擅自變更已通過審查的設計檔案,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降低工程建設質量標準,涉及通病防治內容方面的設計修改須經原施工圖審查單位審查。

3.1.5 不得將應當由乙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築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除小區整體效果須統一的建築材料外,其他建築材料原則上不應由建設單位提供。

3.1.6 應將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檢查驗收內容。

3.1.7 應明確通病防治的獎罰措施,並列入合同條款。

3.1.8 必須嚴格按照有關住宅工程質量分戶檢驗辦法、分戶檢驗細則和結構實體質量檢驗規定等要求,認真組織分戶檢驗和結構實體質量檢驗工作。

3.1.9 在保修期內發生工程質量投訴的,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責任主體技術人員查明原因,並負責妥善解決質量問題或糾紛。

3.2 設計單位

3.2.1 在住宅工程設計中提出相應的通病防治具體措施。

3.2.2 強化住宅工程施工圖設計深度,完善住宅工程質量控制點做法。

3.2.3 將通病防治的設計措施和技術要求向相關單位進行設計交底。

3.2.4 施工設計檔案完成後向施工圖設計審查單位提交《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設計總結報告》。

3.3 施工單位

3.3.1 認真編寫《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經監理單位審查,建設單位批准後實施。

3.3.2 嚴格做好原材料、構配件和工序質量的檢驗工作。在採用新材料時,除應有產品合格證、有效的新材料鑑定證書外,還應進行必要檢測。

3.3.3 記錄、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術交底和隱蔽驗收等相關資料。

3.3.4 根據批准後的《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對作業班組進行技術交底,樣板引路。

3.3.5 專業分包單位應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總包單位核准、監理單位審查、建設單位批准後實施。

3.3.6 工程完工後,總包單位應向監理單位提交《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施工總結報告》。

3.4 監理單位

3.4.1 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體要求和監控措施,並列入《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作為重點監理內容。

在分部分項工程驗收時,應重點對質量通病防治工作進行核查。

3.4.2 認真做好隱蔽工程和工序質量的驗收,上道工序不合格時,不允許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對易發生質量通病的施工環節應實行專人旁站監理。

3.4.3 配備常規的可攜式檢測儀器,加強對工程質量的平行檢驗,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施工單位處理。

3.4.4 工程完工後,應認真填寫《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工作評估報告》,與《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施工總結報告》一併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4 牆體裂縫防治的技術措施

4.1 設計

4.1.1 住宅單體長度大於50m時,應設定伸縮縫。當有其它可靠措施時,可適當放寬該規定的長度。

4.1.2 統長的露天雨蓬、簷溝、欄板、女兒牆等,應採取建築手段或結構構造措施分段,其分段單位長度不大於12m。

4.1.3 外牆砌體工程的頂層和閣樓層及標準一層和架空層應設定通長現澆鋼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小於120mm,縱筋不少於4ф10,箍筋ф6@200;其它層在窗台標高處應設定通長現澆鋼筋混凝土板帶,厚度不小於90mm,縱筋不宜小於3ф8,「∽」筋ф6@200。

窗台梁和板帶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小於c20,沿牆全長貫通設定,與柱或混凝土牆連線,寬度宜與牆厚相同;門窗洞口左右應採取澆築芯柱或鋼筋混凝土構造柱等加強措施,上部設定過梁;頂層砌築砂漿強度等級不小於m10。砌體無約束的端部必須增設構造柱。

4.1.4 混凝土結構中,兩種不同牆體材料交接處,內外粉刷層內應採用鋼絲網抹灰加強帶處理,加強帶與各基體的搭接寬度不應小於200mm。

內牆抹灰面及頂棚(衛生間和廚房間牆面除外)必須批刮至少一道基層膩子。

4.1.5 當牆體採用混凝土多孔磚、蒸壓灰砂磚、粉煤灰磚、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和燒結頁岩磚應採用專用砌築砂漿砌築,其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蒸壓加氣混凝土用砌築砂漿與抹面砂漿》(jc890)及其它相關技術規定;抹灰前必須使用介面劑,介面劑的技術指標應符合《混凝土介面處理劑》(jc/t907)的要求。

混凝土多孔磚或砌塊牆面粉刷層中應採取滿鋪鋼絲網等必要的措施。

4.1.6 外牆宜優先採用牆體自保溫。當採用外牆外保溫措施時,保溫材料不宜使用eps顆粒。

4.1.7 底層(車庫層)分隔牆下應設定鋼筋混凝土基礎。

4.1.8 牆體材料宜採用頁岩燒結多孔磚。

4.2 施工

4.2.1 砌築砂漿應採用中粗砂,不宜使用石粉。

4.2.2 混凝土多孔磚、蒸壓灰砂磚、粉灰煤磚、加氣混凝土砌塊在砌築時的產品齡期不應小於28d(宜為45 d),存放時不得露天雨淋,且上牆含水率宜為5%~8%。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的齡期不應小於28d,並不得在飽和狀態下施工。

4.2.3 混凝土多孔磚應以水泥為膠結材料,以砂、石為主骨料,其線性乾燥收縮率不應大於0.045%。

4.2.4 框架填空牆砌至梁底150mm~200mm處即暫停砌築,間隔10d以後,方可補砌;補砌時,應注意砂漿飽滿,並對其雙側豎縫用砂漿嵌填密實。

4.2.5 砌體結構坡屋頂臥梁下口的砌體應砌成踏步形。

4.2.6 砌體結構砌築完成後應在30d後抹灰。

4.2.7 內牆抹灰面及頂棚基層膩子應平順、堅實、牢固。

4.2.8 通長現澆鋼筋混凝土板帶應一次澆築完成。

4.2.9 框架柱間填充牆拉結筋應滿足磚模數要求,不得折彎壓入磚縫。

4.2.10 主體與混凝土陽台欄板之間的拉結筋優先採用予埋,也可採用化學植筋(須做拉拔檢測),位置、數量應正確。

5 鋼筋混凝土現澆板裂縫防治的技術措施

5.1 設計

5.1.1 住宅的建築平面宜規則,避免平面形狀突變。當平面有凹口時,凹口周邊樓板的配筋宜適當加強。當樓板平面形狀不規則時,宜設定梁使之形成較規則的平面。

5.1.2 鋼筋混凝土現澆板(以下簡稱現澆板)的設計厚度不應小於100mm;短跨≥3.

6m的板厚不應小於l/30;建築物平面剛度突變處的樓板應適當增加板厚;相鄰現澆板的厚度不宜相差30mm以上。

5.1.3 現澆板配筋應按照「強筋密布」原則,並進行現澆樓板抗裂計算進行設計。其最小配筋率應大於0.28%,且板麵受力鋼筋的直徑不應小於10mm、間距不應大於200mm。

5.1.4 建築物兩端單元中的邊套及屋面現澆板應設定雙層雙向鋼筋,且應在角部增設放射形鋼筋。

設定放射形鋼筋長度應大於板短跨的1/3且不小於1.5m(當短跨小於3m時取1/2短跨)。

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措施

一 牆體裂縫防治的技術措施 1 砌築砂漿應採用中粗砂,嚴禁使用山砂和混合粉,按規定嚴格控制砂的含泥量小於5 2 嚴格控制變形縫的施工質量,及時清理變形縫中的雜物 通長現澆鋼筋混凝土板帶應一次澆築完成,保證鋼筋混凝土板帶與構造柱的有效連線。3 水平暗敷設管線,應按照砌體模數的高度澆築強度不小於c1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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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質量,關係到廣大住戶的利益,關係到國家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關係到社會的和諧穩定。近年來,住宅的質量有所提公升,但仍存在著廚廁滲漏,現澆板裂縫,廚廁地面倒坡等等質量通病,這些問題直接降低了住戶的滿意程度,影響了住宅的使用功能。隨著住宅商品化的發展,住戶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近幾年,由於住宅質量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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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山安置房d5 樓住宅 工程質量 通病防治 措施編制人審核人 目錄1 牆體裂縫防治的技術措施1 2 鋼筋混凝土現澆樓板裂縫防治的技術措施2 3 樓地面滲漏防治的技術措施3 4 外牆滲漏防治的技術措施3 5 門窗滲漏防治的技術措施4 6 屋面滲漏防治的技術措施4 7 地下工程滲漏防治的技術措施5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