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民族師院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

2021-07-15 12:50:28 字數 3311 閱讀 8378

廣西民族師範學院教師教學工作量計算

及津貼發放辦法

人才培養是學校的根本任務,教學是學校的中心工作,為了充分調動和發揮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學校教學及各項工作的開展,更好地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的分配原則,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教師的教學工作量是指教師實施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總量。主要包括課堂教學工作量(含備課、批改作業、輔導答疑、命題考試、評定成績等工作)、各類實習和見習指導工作量、指導青年教師工作量、指導群眾性文藝體育活動工作量、教學人員兼職教學工作量等。

第二條各教學系(部、室)要嚴格執行教務處審定的各年級各專業教學計畫,按照教學計畫及大綱的要求認真組織教學(包括課堂講授、批改作業、輔導答疑、考試命題、監考、評定成績等),認真完成教學任務,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各系(部、室)要按照教學計畫,根據教學工作日誌嚴格核定教師的工作量,工作量的核定辦法如下:

(一)課堂教學工作量。 課堂教學工作量的計算是根據課程的特點及作業量確定,其計算辦法為:標準節數×課程型別權重係數×學生人數權重係數,即g=p×k1×k2。

1.課程型別分為新課或舊課。對教師而言第一次講授的課程(不含常識性講座——圖書知識、醫學保健知識、就業指導課、心理健康教育課等)屬新課,權重係數為1.

2,第二次講授或重複講授的課程屬舊課,權重係數均為1.0;不屬新課的課程,不論有無重複課,權重係數一律按1.0計。

公共體育課不分新課和舊課,課程權重係數按1.0計。

2.按專業編排的自然班級授課,每個自然班不論人數多少權重係數均為1.0。需合班或分組上課的,按學生人數確定權重係數:

(1)理論課自然班合班上課,在學生人數為30-45(含45人),權重係數為1.0,每增加1人,權重係數增加0.01,權重係數最大值為1.6。少於30人的,須經教務處審批。

(2)授課班級按專業教學計畫學生選課(含公共體育課)的情況編排,在學生人數為25-40(含40人),權重係數為1.0,每增加1人,權重係數增加0.01,權重係數最大值為1.

6;學生人數少於25人的,須經教務處審批。

(3)體育系專業技能課需分班授課,每個自然班只能分為男女兩個班,每班的權重係數為1.0。

(4)藝術類專業技能課需要分組授課,每組≥8人,權重係數為1.0;少於8人的,須經教務處審批。

(5)實驗課如因裝置條件限制需分班上課則最多每小班可分為三個小組。考慮到我院物理與資訊科技系、化學與生物工程系專職實驗員偏少,實驗課教師除備課、批改實驗報告外,要動手準備實驗,因此,每準備乙個化學實驗加1課時,每準備乙個生物實驗或物理實驗增加0.6課時,計算機維護等工科類實驗課可參照物理實驗課實行。

(二)見習、實習工作量。 教師在校內指導師範生教育教學實習(原則上每位教師指導12名以上實習生,包括審閱教案、聽試講及填寫有關校內鑑定等),每天按3個標準課時計算,每增加一名實習生,可在原基礎上增加0.2個標準課時,教師帶學生到龍州縣城、江州區以外(指與學生吃住在一起的)見習或實習,除每天補助15元之外,每天按3個標準課時計算;教師帶學生在龍州縣城、江州區城內見習或實習(原則上每小組最多安排2名帶隊教師,包括審閱教案、聽試講、帶隊等),每天按2個標準課時計算。

非師範類專業的見習、實習按師範類專業類似辦法計算。

(三)指導青年教師工作量。 按相關檔案要求完成指導青年教師任務的指導教師,視指導效果,每指導一名青年教師的工作量為15-20個課時。

(四)指導群眾性文藝體育活動工作量。 體育教師帶隊到別縣(市)參加比賽(指受學校委派帶隊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比賽,不是一般的聯誼賽),按出差給補助外,比賽期間每天還給2個課時的工作量。體育系指導群眾性體育活動,視工作成效每學期可補貼100-120個課時,計入該系總工作量。

參加比賽的運動隊在集訓期間,視訓練時間、強度、效果等給予教練員一定課時的訓練工作量,學校不再發放訓練期間教練員的補助費。在指導文藝活動方面,根據工作情況酌情給予適當工作量補貼。

(五)教學人員兼職工作量。各系(部、室)兼職秘書適當的工作量補助,每學期補助60課時。

第三條為確保教學質量,每週課時總時數,專任教師上課原則上每週不超過20課時,教學系(部、室)領導平均每週不超過12課時。確因教學需要超過上述規定的須事先由系(部、室)提出書面申請,教務處及分管教學的院領導審批方可計算工作量酬金。

第四條學院各級管理幹部的主要任務是為教學科研和學生服務,做好本職工作,原則上不兼課。但考慮到我院專任教師偏少,因此在各系教學安排有困難的情況下,也可適當安排部分有高校教師資格的管理幹部兼課。具有高教教師資格講師以上職稱的管理幹部,原則上每週上課平均不得超過10節,有高校教師資格的助教職稱或其他系列職稱的其他管理人員,原則上不兼課,確因工作需要兼課者,原則上每週不得超過6節,但計算機類、普通話、職業技能課因教師缺乏,兼課節數因教學需要可適當增加。

凡超過上述規定者,一律先由系(部、室)提出申請,由教務處和主管教學的院領導審批方可計算超過部分上課酬金。而且對非教師系列職稱的兼課人員,凡在課堂教學質量問卷調查,學生反映意見比較大的,教學指導委員會深入課堂聽課後,確認情況屬實,一律暫停其兼課資格。

第五條工作量酬金計算

(一)教師周課堂教學的基本工作量額定為12節,以學期總週數為計算基準,教師課堂教學每學期應完成額定總工作量為學期總週數乘以12節所得的值。在額定總工作量(含各類實習、見習指導工作量)內按助教(含未定職稱)16元,講師18元,副教授22元,教授25元,發給基本工作量酬金。

(二)若教師課堂教學總工作量(含各類實習、見習指導工作量、畢業**或設計工作量)超過額定總工作量,超過部分按每節課在原基本工作量酬金標準的基礎上增加6元,發給超工作量酬金,其標準為:助教(含未定職稱)22元,講師24元,副教授28元,教授31元。

(三)教學人員兼職工作量(含指導群眾性文藝體育活動工作量、指導青年教師工作量、精品課程補助工作量、重點專業、重點課程補助工作量、指導學生參加各種競賽的工作量補助)不計入教師課堂教學總工作量,單獨列為教師非課堂教學工作量補助,酬金發放標準為:助教(含未定職稱)16元,講師18元,副教授22元,教授25元。

(四)行政人員兼課,每週課堂教學工作量在12節以內(含12節)的,按助教(含未定職稱)16元,講師18元,副教授22元,教授25元的標準,發放工作量酬金;每週工作量超過12節的(以學期總週數為基準),超過部分按每節課在原基本工作量酬金標準的基礎上增加6元,發給超工作量酬金。

(五)因教學需要跨校區上課的教師,在本校區(指行政安排其居住的校區)上課的課酬按標準課酬計算,到另乙個校區上課的,在基本標準課酬的基礎上,每節課加1元。

第六條教師工作津貼每學期初由教務處預算,按6個月平均發放。第二學期初最終核算。

第七條本辦法從2023年秋季學期起執行。由教務處解釋。原《南寧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教師工作量及津貼發放辦法》(南校字[2006]140號)中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主題詞:教師教學工作津貼發放辦法

主送:院直各部門

廣西民族師範學院院長辦公室  2023年12月1日印發

校對:韋國善錄入:磨月華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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