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2019版2

2021-07-01 09:01:37 字數 1640 閱讀 3016

1目的:使進入流通領域不安全食品及時、快速、完全的召回,減少避免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不安全食品是指是指有證據證明對人體健康已經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2.1已經誘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2.2可能引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2.3含有對特定人群可能引發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標籤和說明書上未予以標識,或標識不全、不明確的食品;

2.4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3、當獲知公司產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當地質監部門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書面通知時,供銷部應立即組織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如有必要可委託國家認可的產品檢驗機構,實施相關的技術檢測。

3.1食品安全危害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3.1.1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或標準的安全要求;

3.1.2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輔料、新增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

3.1.3食品的主要消費人群的構成及比例;

3.1.4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數量、批次或類別及其流通區域和範圍。

3.2食品安全危害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

3.2.1該食品引發的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發上述危害的可能性;

3.2.2不安全食品對主要消費人群的危害影響;

3.2.3危害的嚴重和緊急程度;

3.2.4危害發生的短期和長期後果。

4、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結果應匯報總經理,確認屬於不安全食品的,應實施召回。

5食品召回的實施

5.1根據評估結果確認需要實施召回時,經總經理宣布實施召回後,質檢部應立即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查詢原料倉庫、車間、成品倉庫、運輸過程等各種環節的相關記錄,確定受影響的產品數量、批號和去向。

5.2、確定受影響產品的範圍後,質檢部應立即通知生產部停止生產,銷售部通知有關銷售者停止銷售,通知消費者停止消費。

5.3質檢部根據危害產生的原因,確定召回方式,由總經理批准後,銷售部實施召回。召回方式有:

5.3.1對已經誘發或可能引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應將受影響產品全部收回。

5.3.2含有對特定人群可能引發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標籤和說明書上未予以標識,或標識不全、不明的,通過加貼說明、發布告示等方式進行補救。

6、根據產品召回原因、受影響產品批次填寫《產品召回通知單》,用書面或郵件形式通知各相關方在規定日期內實施召回。

7、總經理對食品召回的實施進行監督與跟蹤。

8、當啟動食品召回後,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當地質監部門報告。

9、食品**後的處置

9.1質檢部根據各相關方反饋回來的反饋單,確認所需召回的產品是否全部處於隔離狀態。

9.2如未全部收回需召回產品,則根據危害風險程度通過媒介如報告、布告、新聞等形式通知消費者,詳細說明危害型別,迅速收回產品。

9.3質檢部應對已進行隔離的產品組織再次評估,根據危害等級、運輸成本和貨物價值等確定處置方案,處理方式可分為當地銷毀、拉回公司處理等。

9.4質檢部對召回產品的處置進行監督與跟蹤。

9.5對召回食品的後處理應當有詳細的記錄, 並向當地質監部門報告。

10建立食品召回管理檔案

10.1整理儲存召回記錄,並建立食品召回管理檔案,主要內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數量、比例、原因、結果等。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一 目的 使進入流通領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及時 快速 完全的召回,避免或減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二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進入流通領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三 職責 1 總經理負責產品召回的啟動及審批。2 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產品召回的總體策劃與監督。3...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4.2.1食品召回由經理啟動,由供銷部負責總體實施。4.2.2根據評估結果,確認需要召回的時,經經理宣布實施召回後,質量部應立即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查詢原料庫 車間 成品庫 運輔過程等各種環節的相關記錄,確定受影響產品的數量 批號和去向。4.2.3確定受影響產品的範圍後,質量部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止生產,...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檔案編號 012 版本 c 1.目的 確保產品上市安全性,保障人民的身體健康。將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產品及時從市場召回,防止給消費者造成危害,使產品召回規範化。2 範圍 適用於雲山木耳合作社加工廠。3 內容 一 如發現經營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過期 漏氣 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廠家和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