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2021-07-01 09:02:38 字數 3307 閱讀 3943

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於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安環處是施工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作業的風險控制和環境保護管理

第三條對於大、中、小修和維修以及新、改、擴建專案的每一項施工作業,安環處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的辨識,填寫《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清單》和《環境影響評價表》。認真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評價,制定消減措施,完成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

第四條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經主要負責人審核後,上報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實施。

第五條施工單位對每一項施工作業必須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的辨識和評價,完成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經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核合格後,方可施工。

第三章裝置檢維修安全管理內容

第六條裝置檢維修前,必須作好裝置停工檢維修的準備工作,成立檢維修臨時組織機構,對檢維修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機構中必須包含安全組,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部署、檢查、總結,車間各檢維修現場都必須派專人負責現場作業的安全管理和監督。

第七條停工檢維修專案應作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維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

第八條負責檢維修的人員應對所用的機具材料、裝置零件及各種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進行認真的檢查與配備,根據檢維修任務布置檢維修現場,保證各通道暢通,對於檢查不合格的各種裝置、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等要進行修復或更換。

第九條裝置停工檢維修必須制定停工、檢維修、開工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措施,並經過生產、技術和安全人員討論後,生產主管領導批准後執行。

第十條裝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藝要求繪製出盲板圖和盲板拆裝表,盲板加裝完畢後,由生產辦確認後,方可進行檢修。

第十一條參加檢維修的人員(包括外委專案的檢修人員)在進入現場之前,檢維修組織機構要召開動員會,對參加檢維修的所有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保護以及預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並落實停工檢維修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外委專案在簽訂檢維修合同時,必須簽訂安全合同,明確施工單位對所承包檢修專案的安全工作負全責,要求施工單位加強自身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安全規定和本廠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並接受生產辦的統一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對於檢修的外委施工專案,指定專人負責向施工單位作好檢修專案的技術交底,並掌握其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情況,及時作好協調工作。

第十四條裝置停工由安環處按停工方案停工,確保安全停車。

第十五條裝置停工後,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置的物料,並按規定退出裝置區,易燃易爆、有毒、強腐蝕性的物料的**要嚴格執行國家工業衛生排放標準,不允許任意排放。無火炬設施的帶壓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逐漸減壓,放空管線末端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第十六條對盛裝有毒、可燃、腐蝕性物料的裝置、容器及管道的檢修,在停工後,應進行徹底的蒸汽吹掃、氮氣置換,使其內部不含有殘渣、餘氣,取樣分析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後,加上符合其工藝壓力等級要求的盲板,使之與相連的裝置、管道、系統隔絕,盲板的拆裝應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圖進行,並作好明顯標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十七條在停工吹掃過程中,應停止裝置周圍(150公尺以內)一切預製用火及其他用火作業。

第十八條嚴禁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的管線和容器,以防**著火,而應該先用蒸汽(或氮氣)將油品和油氣吹掃乾淨後,再用氮氣或壓縮空氣將存水吹掃乾淨。

第十九條在停工檢修時,罐、槽、塔、容器、管線等裝置中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與系統連線處所加的盲板,應掛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並指定專人看管。

第二十條對於進入裝置內部檢維修的專案,在開啟裝置人孔前,其內部溫度、壓力應降到常溫、常壓,並從上而下依次開啟,在開啟底部人孔時,應先開啟最底部的放料閥、排空閥,待確認內部沒有堵塞或殘留物料時,方可進行,在開啟人孔蓋之前,切忌把螺絲全部鬆開,嚴防燙傷人員。

第二十一條對於含油汙水系統的檢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確實封死、蓋嚴,裝置區內的地坑、平台及裝置、管道外表面的油汙、物料要吹掃乾淨,避免動火時發生**著火。

第二十二條裝置停工的注意事項:

(一)裝置停工時,必須有一名領導在場與當班班長統一指揮停工,停工過程不宜過快,並注意加強與有關單位的聯絡;

(二)裝置、管線吹掃必須制定流程和吹掃登記表,明確吹掃程式、吹掃時間和負責人,依次進行吹掃置換,防止遺漏或吹掃後又串進物料;

(三)禁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發生**、著火、中毒等事故,裝置排放物料應在裝置全部停車後,方可進行;

(四)凡是檢修專案,廠安全負責人必須同檢修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現場交接,交接內容包括:檢修部位的名稱及檢修作業的內容;檢修部位處理情況,包括處理時間、分析結果和分析時間,裝拆盲板的部位和採取的措施,檢修作業的環境及注意事項等,未經廠安全負責人交待和未經生產崗位班組長同意,檢修人員不得進行檢修工作。

第二十三條所有檢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並嚴格執行檢修規程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規程。

第二十四條檢修中的用火管理,嚴格執行輕化工廠《工業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在檢維修期間要加強保衛工作,經警隊 24小時派專人值班巡邏,關鍵裝置和要害部位的檢修,要控制無關人員進入。

第二十六條在檢維修期間要保證廠區內的消防通道暢通無阻,消防水壓充足,各種消防器材完好備用。

第二十七條裝置檢修後,檢修單位與本廠要有明確的交接程式,檢修現場必須作到料淨、場地清。

第二十八條開車前,安環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裝置的各項設施進行全面檢查,並使之處於良好的狀態。

第二十九條檢修後的壓力容器、裝置及管線等,必須按規定進行試壓、試漏,傳動裝置要進行單機試運,安全裝置要進行除錯復位,未經過試驗的裝置、管道、儀表和連鎖等不准投入使用。

第三十條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閉裝置和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須按工藝要求進行氣體置換合格,按方案拆除盲板,由生產辦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第四章監督檢查和考核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人員要深入現場,加強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危及安全的作業,有權制止並幫助擬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二條要派專人在現場進行監督。作業不停,監督人員不能撤離。

第三十三條施工現場監督人員一般要監督檢查如下內容是否符合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1、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具的穿戴情況;

2、消防設施和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3、各種施工方案和作業票的實施情況;

4、施工現場的交叉作業和外部環境的變化情況。

第三十四條現場監督人員有權制止施工過程中的「三違」行為,及時向上級匯報。緊急情況下,可以先停止作業,再進行匯報。

第三十五條對各車間執行本規定情況,安環處以定檢和抽檢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扣獎或行政處罰。性質惡劣並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翼城城東鋼鐵有限責任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

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規範公司內作業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產作業過程中的潛在風險,實現安全生產,制訂本制度。2 適用範圍 2.1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範圍內。2.2 申辦公司內安全作業許可證的專案 2.2.1 廠內動火作業 在廠內進行的電焊 氣焊 氣割 切割 磨光等產生明火的作業。2.2.2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規範各種作業安全行為,控制作業全過程和作業環節的安全,預防或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2 範圍 適用於公司區域內的動火作業 進入有限空間 臨時用電作業 高處作業 吊裝作業 交叉作業 裝置檢維修作業等危險作業環節的安全管理。3 職責 3.1 各作業區主管負責本區域內危險作業環...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2014年1月1日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內的作業安全管理,用以控制和消除生產作業過程中的潛在風險,實現安全生產。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廠內動火作業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 臨時用電作業 高處作業 起重吊裝作業 破土作業 斷路作業 裝置檢維修作業 高溫作業等危險作業。2.規範性引用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