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2021-06-30 22:32:15 字數 983 閱讀 8565

4.2.1食品召回由經理啟動,由供銷部負責總體實施。

4.2.2根據評估結果,確認需要召回的時,經經理宣布實施召回後,質量部應立即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查詢原料庫、車間、成品庫、運輔過程等各種環節的相關記錄,確定受影響產品的數量、批號和去向。

4.2.3確定受影響產品的範圍後,質量部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止生產,有關銷售部門停止銷售,通知消費者停止消費。

4.2.4質量部根據危害產生的原因,確定召回方式,由經理批准後,通知倉庫、銷售實施召回,召回方式有:

a對已經誘發或可能引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至死亡的食品,企業應將受影響的產品全部收回。

b含有對特定人群可能引發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標籤和說明書上未予以標識或標識不全、不明的,通知加貼說明、發布告示等方式進行補救。

4.2.5銷售部門應根據產品召回原因,受影響產品批次填寫《產品召回通知單》,用書面或郵件形式通知相關方在規定的日

期內實施召回

4.2.6質量部對食品召回的實施進行監督與跟蹤。

4.2.7當企業啟動食品召回後,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當地食品監督部門報告。

4.3食品召回後的評估與處理

4.3.1質量部根據各相關方反饋單,確認所需召回的產品是否全部處於隔離狀態。

4.3.2如未全部收回需召回的產品則根據危害風險程度,通過媒介,如報告、布告、新聞等形式通知消費者,祥細說明危害型別,並迅速收回產品。

4.3.3質量部對已隔離的產品進行再次評估,根據危害等級、運輸成本、和貨物價值等確定處理方案、處理方式,可分為當地銷毀,拉回企業處理等。

4.3.4處理方案經經理批准後實施,開具《召回/隔離產品處理通知單》,下達各相關方,由各相關方對召回/隔離產品進行處理。

4.3.5質量部對召回產品的處理進行監督與跟蹤。

4.3.6對召回食品的後處理應當有祥細的記錄,並向當地食品監督部門報告。

4.3.7公司應有專人整理、儲存召回記錄,建立食品召回管理檔案,主要內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名稱、規格、數量、原因、以及後續整改方案等內容。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一 目的 使進入流通領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及時 快速 完全的召回,避免或減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二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進入流通領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三 職責 1 總經理負責產品召回的啟動及審批。2 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產品召回的總體策劃與監督。3...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檔案編號 012 版本 c 1.目的 確保產品上市安全性,保障人民的身體健康。將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產品及時從市場召回,防止給消費者造成危害,使產品召回規範化。2 範圍 適用於雲山木耳合作社加工廠。3 內容 一 如發現經營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過期 漏氣 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廠家和消費者,...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一 目的 依據產品標識實現公司產品的可追溯,確保在需要時對已發出的產品實施有效召回。二 職責許可權 1 質量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產品召回 2 總經理負責產品召回的批准 三 需實施產品召回的情況 1 批量有嚴重異物混入 如塑料片 玻璃等 2 細菌總數嚴重超標或致病菌檢出 3 消費者食後有不良反應 四 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