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2021-06-16 15:16:32 字數 1708 閱讀 4555

為了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我廠特制定此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安全主任根據各部門各崗位上崗資格條件及培訓要求,提出並組織實施本單位人員的年度培訓計畫,由總經理負責批准公司年度培訓計畫。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培訓由行政部門會同安全主任聯合進行,培訓記錄由安全主任負責保管存檔。

(一)新進廠職工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1)一級(廠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16h,其教育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和規定;

2)本公司的性質、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消防知識及有害氣體防護常識;

4)職業安全衛生有關知識;

5)本公司和同型別企業的典型事故教訓。

(2)二級(專案部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16h,其教育內容:

1)本單位概況,施工生產或工作特點,主要設施、裝置的危險源和相應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2)本單位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安全設施、工具、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效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訓。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長或班組安全員負責教育,可採取講解和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時間不少於16h,經班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指定師傅帶領進行工作或學習。

1)本崗位(工種)的生產程式及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2)本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本崗位(工種)裝置、工具的效能和安全裝置、安全設施、安全監測、監控儀器的作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發現緊急情況時的急救措施及報告方法。

**安全教育、考試、考核情況,要逐級填寫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安全教育完畢,經公司安全部審核後,方可准許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本工種所享受的勞保待遇。

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則由此而發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單位的領導負責。

(二)特殊工種

特殊工種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未取得合格證的,禁止從事特種作業。對於已持證的特殊工種,嚴格按主管部門的要求,積極參加主管部門的再教育培訓學習,複檢合格的方能繼續上崗。

(三)危險崗位

危險崗位(衝剪壓、注塑機、塗裝、木工機械)作業人員的培訓率應達到100%,安全培訓的重點是:

1)本崗位職責;

2)本崗位裝置的效能和安全裝置、安全設施及其附件效能;

3)本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4)本崗位應急救援方案;

5)本崗位消防系統、報警及消防器材的原理及使用、維護方法;

6)本崗位有關制度,如交**制度、巡迴檢查制度等;

7)個人防護知識及日常保養知識。

(四)職工的再培訓教育

培訓時間:

每年對全員職工進行一次脫產學習培訓。培訓時間不少於8小時,車間、班組組織學習時間不得少於16小時,確保全員職工在全年的培訓學習時間不少於24小時。

培訓內容:

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作業規程、危險危害的預防和處理、自救互救等相關知識。

考試歸檔:

每次培訓後,進行考試,並認真閱卷,並統計成績,將成績表和試卷歸檔。對考試不合格的要重新培訓,仍不及格的,不准上崗,責令辭工。

附表:1、安全教育培訓簽到登記表

2、安全教育實施統計表

安全教育培訓簽到登記表

安全教育實施統計表

注:本表每季度統計一次

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三 種安全教育 種作業人員主要指電工 起重機械工 電氣焊工 架子工等種作業人員。每年安全培訓教育的時間應不少於20學時。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取得操作資格證書後,每兩年進行一次複審。四 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工人變換工...

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第六條 日常安全教育 一 公司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 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教育,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素質,使員工自覺地遵紀守法,履行安全職責,確保安全生產。綜合部每月第二週周二19 00至21 00組織進行全廠安全教 育培訓。二 積極開展正規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並利用宣傳畫 安全演示...

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 目的 為確立終身教育的觀念和全員培訓的目標,並對從事與危險化學品生產相關的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培訓教育。特制訂本制度。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全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工作。3 職責 3.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確保公司培訓管理能滿足公司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規範 的需要,並為人員能力的提高提供必要的培訓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