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2021-06-16 06:49:18 字數 3132 閱讀 4618

1.目的:為進一步規範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全體員工的勞動紀律意識,提高營運效率及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施情況,制定本制度。

2.範圍: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在崗員工。

3.定義

3.1 遲到:上班時間已到而未打卡到崗的,即為遲到。

3.2 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打卡離崗的,即為早退。

3.3 曠工: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缺勤超過30 分鐘的行為即曠工。

3.4 擅離職守:工作時間未經上級批准離開工作崗位的,即為擅離職守。

3.5 請假:按規定辦理手續獲批准後,在上班時間休息稱為請假。請假共分為事假、年假、工傷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及其他有薪假等。

4.職責:負責制定管理制度、實施檢查考核、工時資料的統計分析、考勤違規的處理、接受員工出勤申訴等,並分類存放、妥善保管各種原始考勤資料,對員工違規出勤行為依據員工獎懲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依據員工每日考勤情況,監督和管理本部門所有員工的日常考勤事務,不允許員工在本部門已上報考勤資料後補簽各類請假單和簽卡申請單。

5.考勤管理原則:負責對員工勞動紀律直接進行管理。

6.考勤管理內容:

6.1 工作時間規定

6.1.1 公司實行6 天8.5 小時工作制,職能部門實行週日固定休息,營運部門根據營運需要,部分崗位可實施輪班休息制。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時間,由行政部另行出文通知。

6.1.2各部門根據具體的工作需要安排本部門員工的工作班次,職能部門常規班次:

08:00—12:00;13:

30—18:00(隨季節及特殊情況需調整作息時間另行通知)。

6.2 考勤記錄方式:每天早上上班時間自行在前台取卡交予負責簽卡人員簽到,如沒有自行交卡簽到,導致人到卡未籤者,後果自行承擔。 如有特殊原因未能簽單者,可填寫《簽卡申請單》。

6.3 考勤時間及懲罰規定

6.3.1 上班時間開始後5 分鐘後到的,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的,即為早退。

遲到、早退每次扣除10 元,月累計遲到(包括早退)超過三次(不含三次)以上的,記書面警告處理。

6.3.2 上班時間開始後超過30 分鐘以上未到的或超過30 分鐘者提前下班的,視為曠工半天計,以

此類推,曠工無基本工資,並給予書面警告行政處分。連續曠工達3 日或當年累計曠工達7 日以上的,屬嚴重行為過失,最高執行解除勞動關係處理。

6.3.3 員工乙個月內遲到(包括早退)曠工、請事假的,需扣除當月全勤獎。

6.4.加班

6.4.1 公休日與平時加班的,原則上,先實施就近時間調休,因工作需要實在無法安排調休的,按國家相關勞動法律給付加班工資。

對於謊報、虛報、混加班時間的,視其情節按規定予以行政處分,並將由此多計之加班工時扣除。

6.4.2 為考慮員工身體健康,公司不鼓勵員工加班,員工應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如確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員工需提交主管上級和部門經理批准。

6.4.3 未事前向部門申請而需臨時加班的,須在第二個工作日補交申請,否則過時無效。

6.4.4 加班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小時,不足半小時的不予計算

6.5 請假與調休管理

6.5.1 請假或調休由員工本人填寫《請假單》申請,按照流程由直屬各級管理人員批准後執行,並及時提交相關請假單據及證明材料交部門考勤員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6.5.2 職工請假包括:

事假、年休假、病假、婚假、計畫生育假、喪假、工傷假等假期。除事假、年休假外,員工請其他專案的假期均需事前或事後提供相關合法的證明材料,作為請假的依據,無法提供證明材料的,公司及部門負責人有權不予批准或對已批准的假單作廢處理。

6.5.3 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履行請假手續的,須於當日按審批許可權**向上級主管陳述原因並於假後補簽請假手續。未辦理請假手續及未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報告的,按曠工處理。

6.5.4 員工請假到期或提前返崗工作,必須向部門考勤員及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

6.5.5 職工請事假若遇特殊情況須延續假期的,必須提前以各類方式報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審批,經批准後可順延。超過原請假期後再提報部門負責人延假的,超期部分視為曠工處理。

6.5.6 調休:

除法定假可支付加班費外,部門員工每月其他時間加班的,原則上優先實施就近時間調休,以減少人力成本。各部門可根據員工當月已累積的加班工時情況、工作安排及員工需要安排員工調休。但調休有效時間最長不超過發生加班後的3 個月內,否則視為作廢處理。

調休一律用《調休單》按正常程式審批並備註說明,提前報行政部考勤。對於確因工作需要實在無法安排調休的,按國家相關勞動法律給付加班工資。

6.5.7 調休職務**制度:

員工在申請休假時,需有部門主管/經理指定的職務**人在《請假單》上簽字,同意**其請假期間的全部工作。同時,申請休假員工應於休假前與職務**人辦理請假期間待處理事務交接,休假72 小時以上者需有部門主管/經理簽字的書面授權書,並以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知會公司內外有業務往來的部門及公司。

6.6 考勤紀律管理規定

6.6.1員工除總經理之外所有員工一律實行考勤制度,以記錄上下班時間,憑員工考勤統計工時,計算工資。

6.6.2 實施紙卡考勤機或簽到等考勤方式,任何人不得**他人或由他人**打卡,不得隨意塗改考勤卡或重複打卡混淆視線,因卡紙或簽到表丟失等原因未能打卡的,員工需寫出證明,並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確認簽字後,傳行政部經理審批確認。

6.6.3 以下違反考勤管理的行為將根據《獎懲管理制度》進行嚴肅處理:

6.6.3.1遲到、早退及曠工。

6.6.3.2上班時間擅自外出辦理私事。

6.6.3.3請假未經准假而未到崗的。

6.6.3.4代打卡或故意重複打卡混淆視線的。

6.6.3.5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或加班證據的。

6.6.3.6未按本制度規定提交相關考勤證明材料的。

6.6.3.7其他《獎懲管理制度》規定的違紀考勤行為。

6.7每月初行政部依據審核確認的員工考勤資料計算員工工資,並將計算的工資表及月度考勤彙總表以書面及或電子檔案形式傳至財務中心,由財務中心複核並發放員工工資。行政部考勤負責人必須保證各項考勤資料、工資表等重要資料的安全性並定時備份,防止重要資料遺失。

公司行政部為唯一保管所有考勤資料的原始記錄的行政部門,若相關部門需要呼叫考勤資料的,需行政部同意,方可。

6.8 特殊情況處理:如考勤裝置出現故障、損壞、停電等不能正常進行考勤,則期間的考勤臨時變更為於《簽到表》上簽到,並由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簽字認可。

7.附:請假單,簽卡申請單,調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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