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程式gai

2021-06-09 21:07:11 字數 2077 閱讀 7209

4 工作程式

4.1 危險源辨識的範圍和方法

4.1.1危險源的辨識應覆蓋公司活動的全過程,確保識別全面、系統。

4.1.2危險源的辨識,應考慮公司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進入作業場所的所有人員(包括合同方人員和訪問者)的活動;以及工作場所的設施(由本公司及由外界所提供)可能對人員健康安全造成的危害。

4.1.3危險源的辨識過程應遵循法律、法規和有關的其他要求。

4.1.4危險源的辨識應從機械能、電能、熱能、化學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機工程因素(生理、心理)等方面已造成的或可能造成對人體危害、財產損失及已經具有或可能發生危險的設施、原材料等方面進行調查分析。

4.1.5危險源的辨識通常採用問卷調查和現場考察的方法進行。

4.1.6危險源的類別

根據危險源在事故發生、發展中的作用,把危險源分為兩類,第一類危險源指: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第二類危險源指:事故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

事故的發生是兩類危險源共同作用的結果。第一類危險源是**事故發生的能量主體,決定事故後果的嚴重程度;第二類危險源是第一類危險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條件,決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第一類危險源的存在是第二類危險源出現的前提;第二類危險源的出現是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

因此,危險源識別的首要任務是辨識第一類危險源,在此基礎上再辨識第二類危險源。

4.2 危險源風險評價和確認重大危險源的方法

4.2.1下列三種危險源,直接定為級別較高的風險,作為公司的重大危險源:

(1)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的;

(2)顧客或相關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的;

(3)曾發生過事故,現在無合理控制措施的。

4.2.2其他危險源風險評價和重大危險源的判定,可採用公式d=lec計算(其中l一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大小;e一人員暴露於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c一發生事故所產生的後果)。

具體評價方法:

4.3 危險源辨識、評價和管理控制的實施

4.3.1各職能部室組織全體管理人員,專案經理部組織全體施工管理人員和施工生產操作人員參加,結合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等的要求、本部門和本專案的生活辦公區域、工程專案、管理過程等的實際情況,對危險源進行辨識和風險評價,將《危險源登入表》填報安保部。

4.3.2安保部對各部門辨識出的危險源進行分析彙總、分類、登記、核定;組織相關部室對危險源進行評價,建立公司的《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表》;確定公司的重大危險源,建立公司《重大危險源清單》,報送管理者代表批准後發放至各部門。

4.3.4各職能部室和專案經理部分析彙總本部門的《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表》;根據公司的《重大危險源清單》,結合本部門危險源的評價情況,建立本部門的《重大危險源清單》,經部門經理審批後報安保部校核其符合性。

4.4 危險源的更新

4.4.1安保部每年組織各相關職能部室進行一次重大危險源的重新評價工作。

4.4.2當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由相關部室根據本程式的規定,隨時對危險源進行更新,通過《危險源登入表》反饋給安保部;安保部組織對增加或變化的危險源重新評價,並及時修訂《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表》和《重大危險源清單》。

(1)當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發生較大變化時;

(2)當公司的管理方針發生變化時;

(3)當公司的活動、產品、服務發生較大變化時;

(4)公司生產經營業務範圍、作業區發生較大變化時;

(5)新建改建擴建專案要重新評價危險源;

(6)當顧客或相關方有合理投訴時;

(7)已確立的重大危險源已經治理完成時。

4.5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方案的控制

4.5.1各職能部室和專案經理部對評價出的非重大危險源,制定常規的風險控制措施,傳達至相關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實施。

4.5.2安保部組織相關職能部室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目標、指標和相應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中應包括:

目標和指標、實現目標和指標的措施和方法、方案執行的部門和負責人、時間要求,必要時還應包括財務預算和應急預案等。

4.5.3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經主管領導審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後傳達至各部室。

4.5.4各職能部室和專案經理部根據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分解制定本部門或本專案的《職業安全衛生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經部門經理審批後報安保部審核和備案。

危險源辨識 風險評價和控制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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