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範圍
為了辨識集團公司生產和服務活動中的危害因素,評價其危險程度,判定出重大危害,選擇合理、可靠的風險控制和消減措施,對風險進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制定本程式。
本程式適用於集團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及產品、服務過程中的危害因素辨識與風險評價活動。
2 定義和術語
下列定義和術語適用於本程式。引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範》gb/t 28001-2001中的定義和術語。
2.1 危險源
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2.2 危險源辨識
認識危險源的存在並確定其特性的過程。
2.3 風險
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和後果的組合。
2.4 風險評價
評價風險大小以及確定風險是否可容許的全過程。
2.5 事故
造成死亡、疾病、傷害、損壞或其他損失的意外情況。
2.6 事件
導致或可能導致事故的情況。
3 職責
3.1 集團公司經營管理部負責組織公司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工作,組織制定控制和消減風險的措施,是本程式的歸口管理部門。
3.2 各區域投資管理公司及所屬分(子)公司負責本單位的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工作,制定控制和消減風險的措施。
4 程式內容及要求
4.1 確定辨識、評價的範圍和物件
4.1.1 各單位應首先辨識出本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產品或服務範圍,包括生產活動、產品、裝置、裝置、設施、服務、檢維修、消防、相關方的服務和裝置等活動的全過程。
4.1.2 在確定範圍後,可選擇按生產流程的各階段;按地理區域或部門;按裝置、裝置、設施;按作業任務等方法確定評價物件。
4.2 危害因素辨識的方式
4.2.1 辨識方式:
a)調查、詢問和交流;
b)現場觀察;
c)查閱有關記錄;
d)獲取外部資訊;
e)工作任務分析。
4.3 確定危害因素的內容
4.3.1 評價人員通過現場觀察及所收集的資料,對所確定的評價物件,辨識出實際和潛在的危害因素,包括:
a)物(設施)的不安全狀態,包括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裝置缺陷、保護措施和安全裝置的缺陷等。
b)人的不安全行為,包括不採取的安全措施、誤操作、不按規定的方法操作,製造危險狀態等。
c)環境因素,包括作業場所環境不良。
d)管理缺陷,包括安全監督、檢查、事故防範、應急管理、作業人員安排、防護用品、工藝過程和操作方法等方面的管理缺陷。
4.3.2 參考依據:
a)《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
b)《關於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
c)《生產過程危險和危害因素分類與**》gb/t 13861-2009;
d)《企業職工**事故分類》gb6441-86。
4.4 確定預想發生的事故/事件,包括:
a)物體打擊
b)車輛傷害
c)機械傷害
d)起重傷害
e)觸電
f)淹溺
g)灼燙
h)火災
i)高處墜落
j)坍塌
k)鍋爐**
l)容器**
m)其它**
n)中毒和窒息
o)其它傷害
4.5 風險評價
評價人員應根據所確定的評價物件的作業性質和危害程度,首先採用「是非法」確定危害和重大危害,對於「是非法」不能確定的危害再使用「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法(lec法)」。
4.5.1 分析方法及具體步驟
4.5.1.1 是非法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直接判斷為重大危害:
a)不符合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b)曾經發生過事故仍未採取有效控制措施;
c)直接可以觀察到可能導致事故的危險且無控制措施;
d)經分析、計算符合《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關於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的。
4.5.1.2 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法(lec法)步驟:
lec法(格雷厄姆-金尼法):該方法由美國格雷厄姆(和金尼(提出。用l(事故發生的可能性)、e(人員暴露於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和c(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後果)這三個因素分值的乘積d=l×e×c來評價風險。
取值如下表:
l、e、c賦分標準
根據公式d=l×e×c,決定其風險d的大小,風險評價結果等級見下表。
4.6 制定風險控制措施
4.6.1 風險的大小是制定何種控制措施的依據,應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4.6.2 風險控制措施的內容見下表:
4.7 各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應對辨識出的危害因素進行確認並組織制定控制措施。
4.8 辨識、評價週期
4.8.1 公司每年按照本程式對危險源進行重新辨識及風險評價。
4.8.2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需要立即進行辨識、評價:
a)法律法規、產品、工藝、組織結構、地理位置、施工條件、外部環境等發生重大變化或辨識有遺漏時;
b)有新、改、擴建工程專案時;
c)發生較大級以上事故時。
d)其他特殊要求。
4.9 各單位應儲存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記錄。
5 監督管理
安全管理部門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並令其整改。
6 相關記錄
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表
重大危險源清單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控制程式
1目的對危險源和風險因素進行辨識和評價,確保主要風險能夠得到有效控制。2適用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公司在辦公 採購 生產 安裝和服務等活動中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識別評價 更新與管理。3職責3.1 管理者代表負責重大危險因素的確定。3.2企管部負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的組織實施和核對彙總。3.3各部門及專案...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控制程式
q g 2 028 2007 風險評價控制程式 a版 編制人 日期2007年10月15日 審核人 日期2007年10月15日 批准人 日期2007年10月15日 2007年10月15日發布 2007年10月15日實施 1 目的 識別和評價公司所有活動 產品和服務場所的風險源,評價其風險程度,判定出重...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控制程式
1.目的 充分識別危險,全面 即時掌握公司所有活動過程,合理評價風險,判定不可接受風險 重大危險因素 並制定控制計畫以及及時更新本方面的資訊。2.適應範圍 本程式適應分公司範圍內生產 產品 服務過程所有作業場所 所有作業場所的設施 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常規 非常規及潛在的危險辨識及風險評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