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印鑑管理制度

2021-06-02 13:31:30 字數 1082 閱讀 5109

集團印鑑管理規定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印鑑管理,規避經營風險,有效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規使用公司公章的行為,針對前期印章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現明確印鑑管理相關規定,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二、適用範圍

本管理規定所指的印鑑,是指在公司發行或管理的檔案上,以公司或部門的名義證明其作用而使用的印鑑。

三、權責單位

集團行政部是集團印鑑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印鑑制發、改刻與廢止等具體工作。未經董事長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刻製、更換、登出公司印鑑。

四、印鑑保管

1、印鑑由集團行政部統一保管,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人名章、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保管;

2、印鑑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報請部門經理批准後,指定本部門其他人員暫時代管,並做好記錄,以免貽誤工作;

3、印鑑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儲存,印鑑不可私自委託他人代管,不得隨意帶出公司;

4、印鑑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並向公安部門備案;

5、印鑑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證明,註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等資訊;

5、印章使用

1、集團印鑑使用應嚴格完整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印鑑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清楚、詳細地核對印章使用登記表;

2、使用集團印鑑時,使用印鑑人員應先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報部門、子公司負責人審閱,審閱無誤後,報集團事業群總經理審批(其中醫療事業群總經理趙麗娜、科技事業群總經理宿福山,財務用印需報財務總監王珍審批)。經事業群總經理簽字同意後,集團行政部方可予以蓋章;

3、未徵得事業群總經理同意者,任何人不得私自用印。事業群總經理出差時,用印人應**請示,徵得同意後方可用印。私自使用公司印鑑的,應根據情節輕重對印鑑保管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造成的損失由印鑑管理人員承擔主要責任,印鑑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

4、任何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在空白介紹信或空白紙上蓋印。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事業群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用印,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歸來必須向公司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並有使用證明,未使用者必須交回;

5、公司印鑑原則上不得攜帶外出。確因業務需要攜帶外出用印的,必須事先報請事業群總經理批准,並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攜帶外出。需外出用印人員,對在此期間的用印負責,並按規定時間及時交回印章。

印鑑管理制度

5.1.2 各種證件 報表 獎勵用印 填寫 印鑑使用登記表 部門負責人審核 企管辦複核 總經理批准 用印 5.1.3 合同 協議用印 部門負責人審核 企管辦複核 總經理批准 填寫 印鑑使用登記表 用印 5.1.4 其他事務用印 部門負責人審核 企管辦複核 總經理批准 填寫 印鑑使用登記表 用印 5....

印鑑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印鑑管理,規範印鑑的製發 變更 廢止 保管及使用,明確相關人員在印章使用與管理中的職責,確保公司合法權益免受損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中所指的印鑑是指在公司發出或管理的檔案 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檔案上,因需以公司名稱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鑑。第...

印鑑管理制度

5.1.2 各種證件 報表 獎勵用印 填寫 印鑑使用登記表 部門負責人審核 企管辦複核 總經理批准 用印 5.1.3 合同 協議用印 部門負責人審核 企管辦複核 總經理批准 填寫 印鑑使用登記表 用印 5.1.4 其他事務用印 部門負責人審核 企管辦複核 總經理批准 填寫 印鑑使用登記表 用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