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鑑管理制度

2022-01-11 06:49:53 字數 1306 閱讀 4649

一、目的

規範公司各類印鑑的製作、保管和使用,規避控制違規使用印鑑給公司帶來的風險,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制度內容

(一) 分類使用

1. 法定代表人印章:僅用於財務手續、法人委託書、勞動合同等材料。

2. 法人章(公章):用於以公司名義對外和對內發布公函、檔案,簽訂協議、工作責任書、合同等。

3. 財務專用章:限於財務專門業務時使用。

4. 合同專用章:僅用於以公司名義簽署的各類合同。

(二) 印鑑使用管理

1. 行政人事部對已使用的審批單要完整儲存,審批單將作為公司檔案予以保管和交接。

2. 檔案需要蓋章時,經辦人需首先填寫《綜合申請表》(表單006-01),將審批單和需要蓋章的材料根據檔案類別報本部門經理批准及總經理、董事長審批。批覆後經辦人應在行政人事部門的《印鑑證照領用登記表》(表單006-02)上簽字。

3. 印鑑保管部門及保管責任人承擔著按規定使用、保管印鑑的責任,應保證印鑑安全、完好,能及時滿足業務需要。

4. 公司印章原則上不得攜帶外出。因特殊情況需攜帶外出時,必須由總經理簽字同意,並由印章保管人帶章與用章經辦人同時外出並同時在場用印。

用印結束後,用印經辦人有責任護送印章保管人和印章安全返回公司。

5. 保管責任

行政人事部經理:公司法人章(公章)

財務部經理:公司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

財務部出納:法定代表人印章

6. 印章保管人一般不得在空白紙上加蓋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需在空白紙上加蓋印章時,仍按規定填製《綜合申請表》(表單006-01),在備註欄內寫明情況,由總經理簽字批准,並將蓋章空白紙的頁數登記在審批單上,由經辦人簽字後方可領用。

經辦人在辦理事項時,在每一張空白蓋印紙填寫上內容後均要影印留底。事項辦理結束後,經辦人應將影印件交回行政人事部並在原登記表單上補記登出;未使用的空白蓋章紙交回行政人事部並在原登記表單上簽字登出;交回的未使用空白蓋章紙由印章管理人和行政部負責人共同銷毀並在原表單上註明、簽字。

7. 印章管理人必須以高度的責任感,嚴格按照審批及使用程式用印蓋章。對於不符合本制度的蓋章申請,印章保管人必須予以拒絕。

印章保管人本人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私蓋公章,否則,給公司造成聲譽和利益損失的,公司將按有關規定追究印章保管人的個人責任。

(三) 印鑑製作管理

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刻製各種業務印章,須提前申請《綜合申請表》(表單006-01),經批准後由行政人事部辦理。

(四) 停止使用的印章由行政人事部統一收存保管。

四、本規定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五、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此前相關檔案同時廢止。

印鑑管理制度

5.1.2 各種證件 報表 獎勵用印 填寫 印鑑使用登記表 部門負責人審核 企管辦複核 總經理批准 用印 5.1.3 合同 協議用印 部門負責人審核 企管辦複核 總經理批准 填寫 印鑑使用登記表 用印 5.1.4 其他事務用印 部門負責人審核 企管辦複核 總經理批准 填寫 印鑑使用登記表 用印 5....

印鑑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印鑑管理,規範印鑑的製發 變更 廢止 保管及使用,明確相關人員在印章使用與管理中的職責,確保公司合法權益免受損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中所指的印鑑是指在公司發出或管理的檔案 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檔案上,因需以公司名稱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鑑。第...

印鑑管理制度

5.1.2 各種證件 報表 獎勵用印 填寫 印鑑使用登記表 部門負責人審核 企管辦複核 總經理批准 用印 5.1.3 合同 協議用印 部門負責人審核 企管辦複核 總經理批准 填寫 印鑑使用登記表 用印 5.1.4 其他事務用印 部門負責人審核 企管辦複核 總經理批准 填寫 印鑑使用登記表 用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