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Zj006印鑑管理制度

2021-04-21 04:33:42 字數 2266 閱讀 4533

印鑑管理制度

制度編號:zj[2015]006

一、目的

印鑑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係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鑑管理關係到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展。為維護公司利益,有效降低經營風險,防止不必要的事件發生,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集團各部門、各公司

三、職責

1、集團總辦和集團財務部分別負責各自歸口印鑑的管理、發放,監督印鑑的保管和使用;

2、省外公司的印鑑在啟用後可自行保管並按本制度使用;

3、印鑑管理和審批人員按各自職責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印鑑的分類

辦法所指印鑑包括:公章、合同章、財務章、發票章、法人章、部門專用章等其他印鑑。

五、印鑑的刻製、啟用與停用

1、印鑑的刻製

所有印鑑的刻製需提出書面申請,按《印鑑刻製申請表》經有關領導審核批准後,由集團總辦統一進行刻製。

2、印鑑的啟用

印鑑啟用時應先在集團歸屬管理部門進行印鑑留樣,否則不能啟用。未進行留樣而擅自啟用的,所用印鑑無效並給予啟用人和用印部門負責人嚴肅處理。

3、印鑑的停用

印鑑因撤銷、變更時需交由集團總辦**封存或銷毀。對字跡已經模糊或缺失的印鑑,用印或印鑑管理部門要及時申請更換。

六、印鑑的保管

1、印鑑隨用隨鎖,下班後及節假日必須妥善保管,確保印鑑存放和使用安全。印鑑若遺失須立即向上級歸屬管理部門或集團領導報告,集團領導根據相關規定作相應處理;

2、各類印鑑由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保管人和審批人分離),印鑑保管人需在集團財務部登記備案;

3、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4、員工離職時須辦理歸還手續,作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六、印鑑的使用

1、各類印鑑的啟用都必須按照本制度執行;

2、無論何時、何地、何人使用印鑑必須由印鑑保管人親自在所需檔案上用印;

3、使用印鑑時須填寫《用印審批表》,與所需用印的檔案一併交集團歸屬管理部門審核後用章,省外公司的自行保管並按本制度使用;

4、《用印審批表》必須由相關部門第一負責人審核簽字後,再根據印鑑的使用許可權逐級上報審核,無須上報審批的直接交給印鑑保管人;

5、使用印鑑時需在集團歸屬管理部門進行用印登記,同時所蓋檔案要留存備案(紙質或電子版);

6、因情況特殊,相關領導無法在《用印審批表》上簽批時,印鑑保管人在接到相關領導**批准時方可用印,同時需在《用印審批表》上做好詳細備註;

7、涉及合同簽訂時必須嚴格執行論健《011》文(2014-5-21)制度中所訴的合同評審流程,流程未完成不得用印;

8、印鑑保管人對使用印鑑檔案進行審核,審核無誤的,進行用印並在用印登記簿上進行登記,登記內容須包括:用印日期檔案標題、用印部門、最終審批人、經辦人;

9、《用印審批表》所載內容與所蓋章的檔案內容不相符的,不予蓋章;

10、原則上不能將印鑑帶出公司,對確需帶出使用的,應填寫《用印審批表》,載明事項,經相關領導審批(或**)同意後,由印鑑保管員陪同外出方可使用;

11、不得在紙張、憑證、合同等空白處加蓋印鑑。

七、印鑑保管人職責

1、負責印鑑的保管;

2、負責設立印鑑使用登記臺帳;

3、負責印鑑使用的審核工作;

4、印鑑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鑑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印鑑移交登記表;

5、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八、印鑑審批許可權

1、公司級檔案協議(如通知、勞務合同等)需要使用公章、合同章的,集團分管領導有審批權;

2、財務相關印鑑的使用,財務總監有審批權;

3、其他部門的部門專用章,部門第一負責人有審批權;

4、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鑑的,須由分管領導、法務部審核簽字。

九、附則

公司其他相關規定與本制度相衝突的,以本制度為準,未盡事宜由集團總辦負責解釋與修訂,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十、附件

《印鑑管理制度流程圖》

十一、附表

《印鑑刻製審請表》

《印鑑留樣表》

《印鑑保管人名單》

《用印審批表》

《用印登記表》

《印鑑移交單》

印鑑刻製審批表

印鑑留樣表

印鑑保管人名單

用印審批表

用印審批表

用印登記表

印鑑管理制度

5.1.2 各種證件 報表 獎勵用印 填寫 印鑑使用登記表 部門負責人審核 企管辦複核 總經理批准 用印 5.1.3 合同 協議用印 部門負責人審核 企管辦複核 總經理批准 填寫 印鑑使用登記表 用印 5.1.4 其他事務用印 部門負責人審核 企管辦複核 總經理批准 填寫 印鑑使用登記表 用印 5....

印鑑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印鑑管理,規範印鑑的製發 變更 廢止 保管及使用,明確相關人員在印章使用與管理中的職責,確保公司合法權益免受損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中所指的印鑑是指在公司發出或管理的檔案 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檔案上,因需以公司名稱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鑑。第...

印鑑管理制度

5.1.2 各種證件 報表 獎勵用印 填寫 印鑑使用登記表 部門負責人審核 企管辦複核 總經理批准 用印 5.1.3 合同 協議用印 部門負責人審核 企管辦複核 總經理批准 填寫 印鑑使用登記表 用印 5.1.4 其他事務用印 部門負責人審核 企管辦複核 總經理批准 填寫 印鑑使用登記表 用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