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為規範檔案收發工作行為,提高公文處理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檔案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
2、範圍:公司各類檔案收發管理。
3、職責:綜合管理部為檔案管理部門。
4、內容:
4.1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各公司來函、電、來文;公司上報下發的各種檔案、資料。
4.2收文的管理:
收文處理流程:收文登記審核閱批分轉承辦催辦存檔
4.2.1簽收、審核
4.2.1.1凡接收上級或平級單位公文均統一歸口由綜合管理部指定專人簽收,詳細登記在《收文登記本》簽收後附《檔案會簽單》再上報處理。
4.2.2.2公司內部檔案由部門負責人直接與總經理溝通處理,只需報備綜合管理部和相關承辦部門即可。
4.2.2閱批
4.2.2.
1凡正式檔案均需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根據檔案內容和性質閱籤後轉承總經理/分管領導,由總經理/分管領導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為避免檔案積壓誤事,一般應在乙個工作日內閱籤完畢,緊急檔案要即閱即辦。
4.2.2.2一般函電單據等,由綜合管理部直接分轉處理,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檔案,應同主辦部門聯絡後再分轉處理。
4.2.2.
3為加速檔案運轉,公司綜合管理部應當日或次日將檔案送到總經理審閱,如總經理外出遇緊急、重要檔案需**請示總經理;如關係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乙個工作日。
4.3承辦、歸檔
4.3.1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檔案帶回家和公共場所,對尚未傳達的檔案不得向外洩露內容。
4.3.2要求閱知的檔案應在下班前將檔案交回綜合管理部,閱批檔案一般不得超乙個工作日,閱後簽名以示負責。
如有總經理「批示」「擬辦意見」,綜合管理部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檔案所提要求和總經理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4.3.3綜合管理部對檔案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檔案,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檔案壓放。
4.3.4檔案閱完後,應送交綜合管理部,切忌橫傳。
4.3.5如需備查,應按照有關保密規定,並徵得綜合管理部同意予以影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
4.3發文管理
4.3.1發文範圍: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檔案、決定、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紀要和會議演示文稿,均屬發文範圍。
檔案檔案管理制度
一 公司設立檔案檔案管理專員,切實做好檔案檔案的收集 分類 整理 立卷 歸檔工作,保證檔案檔案資料的齊全完整,提高案卷質量,使檔案檔案管理工作達到標準化 制度化 規範化的要求,並逐步實現電子資訊化管理。三 人力資源專員要做好公司員工人事檔案的收集 整理 立卷 管理工作,確保資料完整。四 檔案管理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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