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勞動與人事制度

2021-03-19 11:42:28 字數 4743 閱讀 922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重慶市同高房地產經紀****;員工是指重慶市同高房地產經紀****招用的所有人員。

第3條本制度為增強員工自律意識、規範工作行為,發揮互助合作精神,以達到人事管理及勞資互惠的最高效果而制定。

第4條本制度適用於重慶市同高房地產經紀****全體員工。對特殊崗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章人員錄用

第5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應聘公司職位的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公司的錄用條件在招聘時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告知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在勞動合同裡具體進行約定。

第8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必須如實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否則公司有權視為員工以欺詐手段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可以申請確認該勞動合同無效。

第9條接到錄用通知後,員工應在指定日期到公司辦公室或公司指定部門完成報到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與有關人員取得聯絡,另行確定報到時間。

第10條員工報到時,需向公司提供以下資料,同時將個人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在公司指定銀行開立的個人存款賬號一併告知公司。

(1)身份證;

(2)學歷證明(大學本科及以上需要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3)近期區、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報告;

(4)1寸免冠近照四張;

(5)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11條當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員工應於乙個月內填寫人事資訊變更登記表,交給公司辦公室,以確保員工的各項權益,包括:

(1)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2)家庭位址和聯絡**;

(3)婚姻狀況;

(4)出現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絡人;

(5)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情況(技能證書/職稱/學歷);

(6)被保險的受益人或子女。

第12條公司提倡「正直、誠實」,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隱瞞、虛報和造假行為,一經發現或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一律由當事員工本人負責。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13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經培訓且考核合格後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乙份。

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員工領取本勞動合同須在書面的領取單上簽字。

第14條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15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培訓期與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培訓期為5天—15天,試用期為1個月至6個月;合同期限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2個月,中層以上管理人員試用期3個月至6個月。

勞動合同不滿3個月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16條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經雙方簽字確認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公司與員工必須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17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合同生效後,員工未按照約定時間提供勞動的,從員工實際提供勞動之日起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公司按照員工實際提供勞動的情況支付勞動報酬。

第18條公司將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設立專櫃存放。對與公司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勞動合同文字,公司儲存兩年,兩年之內,員工可以到公司申請查閱相關合同材料。

第19條公司與員工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可以協議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任何一方提出變更合同內容的,應當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簽訂協議確定變更內容。

變更協議雙方各持乙份,員工在領取變更協議時須在書面的領取單上簽字。

第20條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員工要求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乙個月向公司提出書面的申請。

如在合同期限屆滿前乙個月未提出申請的,視為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

第21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時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期滿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手續。

第22條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依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解除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手續。

第23條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法律規定應當提前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公司勞動合同解除事項;根據法律規定無須提前通知即可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告知公司勞動合同解除事項。

如員工未能提前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事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24條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合同約定,應當支付給員工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在員工向公司辦理完工作交接等相關手續後7日內,由員工持工作交接完畢的證明、法律文書或公司確定的支付證明向公司財務部領取。

第25條員工在離職前,應無條件歸還自公司領取及使用的所有財物。如有遺失或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同時公司保留要求補償的權力,即按照物品的現值在結算中代扣,或通過其他方式要求補償。

第26條員工在離職前,應結清所有欠款。公司保留從員工工資中扣除欠款和要求其他方式補償的權利。

第27條員工在離職前,應按規定辦理業務交接。業務交接時,必須將交接資訊、資料明晰分類,交接內容詳實完備,並填製《工作交接表》。

業務交接過程須有交接雙方和監督交接人三方同時在場,若交接方移交資訊資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接交方有權不接交,同時公司保留要求交接方完善工作的權利。

第28條員工在離職後,如人事檔案放在公司集體戶內,需在離職乙個月內轉移個人檔案和所有社會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自負。

第四章培訓教育

第29條公司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對員工實行職前培訓、在崗深造培訓等專項培訓,培養和提高員工的職業技能和職業素質。

第30條公司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的內容、費用、服務期、違約金等由雙方簽訂協議另行約定。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若因員工本人的原因中途辭職,員工應支付公司培訓費,培訓費的

第31條勞動合同或專項培訓協議對培訓費用的違約賠償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和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辭職,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賠償,具體賠償辦法是:

(1)約定服務期的,賠償標準按該員工1個月的工資總額計算;

(2)沒有約定服務期的,賠償標準按該員工15天的工資總額計算。

第五章工作時間與假期

第32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4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崗位,根據公司規定及實際情況由公司確定具體的工作時間。

第33條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間由公司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確定。

第34條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考勤規定,按時上下班,不得隨意遲到、早退或曠工。

第35條公司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加班,但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36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安排補休。

第37條員工在非規定工作時間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會議、員工活動等,不屬於加班範疇。

第38條員工出於自身利益考慮而在非規定工作時間開展業務的,不屬於加班範疇。

第39條員工因公出差,須經主管領導書面安排或批准,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該員工進行賠償。

如因情況緊急,可以先**請示,經領導批准後方可出差。未經批准,私自出差的,按曠工處理。

第40條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請假;請假1天及以下,須報部門經理審核批准;請假2天,須報公司辦公室審核批准;請假3天及以上,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准。事假不足半天者按半天計。

請事假期間,公司不支付工資。

第41條員工因病請假的,應當事前向部門領導申請,或者病發當天及時告知部門領導,事後持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歷資料、診斷證明等辦理病假手續。

如不能提供相應病情證明材料的,視為曠工。

第42條員工可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此假期為有薪假期。

第43條員工轉正後可依照本制度規定享受婚假、喪假、產假及護理假。

第44條公司對依照國家《婚姻法》履行登記手續的轉正員工給予3天婚假;達到國家晚婚規定者(男25周歲、女23周歲)為13天(連續計算)。

員工婚假應至少提前1個星期申請,以便部門安排工作。

員工申請婚假時,需向公司辦公室出示結婚證原件並提交影印件,否則視情節作事假或曠工處理。

員工申請婚假的有效期為結婚登記12個月內,過期視同自動放棄,不予補償假期。

第45條員工因為直系親屬(如父母、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子女)喪亡,公司給予3天喪假;員工因祖父母、外祖父母喪亡,可給予一天喪假。

第46條每位女員工可依法享受產假,具體規定如下:

(1)已婚女員工懷孕後應盡早提交有效孕檢證明給部門經理及公司辦公室。公司按實際工作需要及員工勝任程度,可適當進行新的工作安排或調崗。

(2)早育——每位不滿24周歲的已婚女員工在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90天的產假。

(3)晚育——每位滿24周歲及以上的已婚女員工在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共120天的產假,其中包括30天的晚育獎勵假。

(4)難產或剖腹產的員工另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乙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勞動人事制度

總則第一條為規範公司的人事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為公司員工的聘用 培訓 職務任免 考核 調動 離職 人事 檔案 管理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第三條本公司各極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員工招聘 第四條本公司所需員工遵照 公開 公正 擇優 的原則,面向社會招聘。第...

勞動人事制度

第一章總則 1 公司為建立組織,健全制度,規範各項勞動人事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並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凡本公司所屬員工均按本制度相關條款執行。2 主管人事的副總負責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執行本制度的管理 指導 監督 裁決工作。如無法解決時,報請執行總經理辦公會解決或修正。3 公司各部門...

人事制度 20070609 v1

中健易康企業管理體系程式檔案 中健易康人事制度 編號 ek hr5 11 9 版號 2007 a 編制審核批准 2007年6月8日發布2007年6月8日實施 1.目的 為建立中健易康 以下簡稱易康 人事制度,規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方法.2.適用範圍 適用於中健易康的各類人事管理.3.正文 3.1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