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建設管理辦法

2021-03-04 00:29:42 字數 4662 閱讀 4257

(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制度建設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體系,規範制度的制定程式,根據公司建章立制的總體目標和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的制度編制、修訂和廢止。

第三條定義

公司制度是指依據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實際情況制定的,明確公司各機構、各崗位的責任、權利、義務以及管理程式的一系列檔案的總稱,是公司全體員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和行動準則。其表現形式或組成包括企業組織機構設計、職能部門劃分及職能分工、崗位工作說明,專業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管理表單等管理制度類檔案。

第四條管理原則

1. 制度編制和修訂要抓住重點,把握關鍵,符合公司實際經營管理需要,解決現實問題,並能保證公司長遠可持續發展。

2. 制度應合法合規,內容要客觀公正,符合常規且在公司內達成共識。

3. 制度應科學合理,職責分工、許可權範圍、業務流程、工作標準和問題解決步驟措施明確,監督主體或仲裁機構清楚,獎懲措施能落實到位,可操作性強。

4. 制度應內部協調統一,各部門訂立制度時,應研究公司現行有效的類似和關聯制度,避免修訂或新制定的制度與現行其它相關制度在條文上產生衝突。

5. 制度執行應嚴肅平等,任何組織成員都應嚴格遵守公司制度,違反公司制度後須按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章制度建設職責分工

第五條工作職責

1.行政部是制度建設歸口管理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1.1 組織擬定公司制度修編計畫;

1.2 根據計畫,組織起草、修改、廢止和頒發公司內部制度,協助公司各部門、直屬子公司實施制度的起草和修訂工作;

1.3 對公司各部門和直屬子公司擬制定或修訂的制度草案的合法性、規範性、適用性進行審查、會簽;

1.4 在公司內部對制度體系建設徵求意見、建議,統籌制定制度優化方案,並逐項督導落實;

1.5 負責公司管理制度的彙編工作;

1.6 負責已定稿公司層面的管理制度的冠文、組織會簽、編號印發及整理歸檔工作。

2. 公司各部門是本部門職能範圍內相關規章制度的具體執行部門,在制度建設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2.1 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制度修編計畫;

2.2 負責草擬、修改和培訓屬於本部門管理職責範圍的規章制度;

2.3 負責會審、會簽與本部門職能相關的規章制度;

2.4 部署、督促所屬部門完成規章制度的建設、修訂和完善,監督所屬部門規章制度的貫徹執**況。

2.5 完成本辦法規定的其它工作。

3. 公司內控部為公司制度的檢查監督和執行效果評價部門,負責對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執行效果進行評價。

第三章制度文體和編號規則

第六條制度的文體

根據管理活動的特點、性質及其範圍大小等,管理制度的文體基本上可分為 「制度」、「規定」、「辦法」、「規程」、「守則」和「規範」等。

1. 「制度」是規範某一方面經營管理活動行為準則的檔案,含義較為廣泛。制度具有指導性、約束性、規範性和程式性的特點。

2. 「規定」是對特定的事項、工作和活動所做出的關於原則、方式、方法等的要求及相應的措施,是公司依據實際情況制定的行政法規性檔案。

3. 「辦法」顧名思義是指「處理或解決問題的方法」,辦法不能抽象籠統。辦法是對某一方面工作所做的具體措施進行梳理和列明,使有關人員在辦理具體工作時有章可循。

4. 「規程」,簡單說就是「規則+流程」。所謂流程即為實現特定目標而採取的一系列前後相繼的行動組合,也即多個活動組成的工作程式。

規則是工作的要求、規定、 標準和制度等。因此規程可以定義為:將工作程式貫穿一定的標準、要求和規定。

「規程」主要用於具體生產運營過程中的操作性指導檔案。

5. 「守則」:是確定員工行為規範方面的向公司員工發布要求自覺遵守的約束性公文。

具有概括性、針對性、準確性、可行性、通俗性。守則的篇幅一般比較短小, 多採用通篇分條式寫法。

制度的編號規劃如下:華中大社內字[2016]06號,對應年份隨時間做好調整,順序號由行政部排序提供。

第四章制度的編制、修訂和廢止

第七條制度編制流程

公司層面的重要管理制度。

有關部門起草初稿→部門內部會審並根據會審意見修改初稿→部門根據制度的重要程度組織相關部門會審或會簽並根據意見修改取得一致意見→行政部填寫《檔案審批單》→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公司管理層會簽→行政部收集反饋意見→檔案起草部門根據反饋意見進行修改→行政部再次填寫《檔案審批單》→公司管理層會簽→總經理批准→行政部規範格式,加檔案編號,正式發布。(如果對檔案內容爭議較大,需反覆徵求意見並修改)

公司管理制度在組織相關部門會審或會簽時均應徵詢內控部意見。

第八條制度編制計畫的確定

各部門應按照業務和職能分工,全面分析制度編制的需求,了解國家及監管機構相關規定以及公司目前相關制度執**況,找準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根據公司規章制度基本框架擬定本部門年度制度建設計畫,報行政部備案(該項工作應列入該部門年度目標責任方案)。

第九條起草初稿和內部會審

制度擬稿人應依據制度建設計畫完成制度初稿的草擬,草擬初稿時要注意跟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範及監管機構相關要求保持一致,並注意保持與公司內部其它相關制度的協調一致。

制度在初稿編制完成後,須在本部門範圍內徵求內部意見,制度擬稿人應根據形成的統一意見對制度初稿進行修改和完善,完善後的初稿提交部門負責人確認。

第十條相關部門會簽/會審

制度初稿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後,可組織相關管理部門進行制度會簽或會審。原則上,對於涉及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的制度均應組織現場研討會,進行制度會審,對於制度會審形成的一致意見以會議紀要的形式進行確認。各相關部門在會審或會簽時,應重點審查該項制度:

1. 是否符合現行國家法規、政策的要求;

2. 是否符合行業慣例、規範和標準;

3. 是否符合監管機構要求;

4. 是否符合公司實際情況;

5. 所涉及部門是否有不同意見;

6. 對其預見性效果的不同意見;

7. 是否切實可行。

針對制度會簽意見或會審一致意見擬稿人進行修改後提交部門負責人和主管領導進行審核確認。

第十一條行政部審核及制度批准下發

1. 行政部審核的內容包括:制度是否符合公司戰略和經營管理理念的要求、 制度反饋意見採納情況、與其它專業制度的銜接情況、制度編寫格式是否規範、有無相應的流程與表單等。

2. 制度審核完成後,由行政部冠以檔案編號隨同制度文字及《檔案審批單》一起提交公司管理層會簽審定,總經理批准下發。

3.未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及未經過行政部審核的制度,不得提交公司領導審定或會簽。

第十二條制度審查民主程式

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須經過民主程式、公示程式,廣泛徵求意見。

「民主程式」通常採取聽取工會或者職工代表意見的形式,聽取意見可以採取公示、傳閱、座談會、論證會、徵詢意見表等多種形式。

第十三條制度的修訂流程

編制制度的部門提出制度修訂的書面申請或建議→行政部審核→提交主管領導或總經理審定→執行制度編制流程。

第十四條制度的廢止流程

1.對制度進行修訂後,原制度同時廢止。

2.對不能適應現實狀況要求的制度進行廢止,按如下流程進行:制度編制部門提出制度廢止的書面申請→行政部審核→提交主管領導或總經理審定→決定是否廢止。

第十五條制度的存檔

公司發布的規章制度以年度為節點,將制度最終稿及相關檔案送至檔案室歸檔。相關檔案包括制度初稿、經過會議研究討論的會議紀要(若進行會簽的, 影印會簽頁)、紅標頭檔案(電子版/紙版/掃瞄版)、修訂及廢止記錄等。

第五章制度的督導執行及評審

第十六條制度的學習及培訓

制度下發前,制度擬稿人要編寫制度培訓計畫,填寫制度培訓計畫提交到行政部;在制度下發的 15 天內,各相關部門要會同行政部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學習貫徹,並填寫培訓簽到表和培訓記錄單。

第十七條制度的執行及特殊情況處理

公司制度必須嚴格執行。制度執行過程中,如果認為制度脫離實際難以落實時,要及時與制度起草部門或行政部書面溝通,如無異議就要對制度在部門的落實負責。制度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現重大情況確實不能按制度執行的,制度的執行部門或相關部門必須履行請示報告程式,經分管領導(公司層面的重要制度需經過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會議)同意後方可靈活處理。

第十八制度的評審

行政部應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各部門對公司制度進行評審,並協助各部門制定制度建設計畫。

1. 定期評審:每年十月初,行政部組織公司各部門對公司的制度進行一次評審,並協助各部門制定下一年度的制度建設計畫。

2. 不定期評審:發生下列情況時,行政部應適時組織公司制度體系或有關制度的評審活動。

2.1 國家巨集觀經濟政策調整、重要法律法規實施、競爭對手的競爭態勢發生變化等影響公司經營環境改變時。

2.2 資源配置、經營方向和領域、組織機構等發生重大變化時。

2.3 公司的經營、管理策略進行重大調整時。

2.4 其它改變公司外部或內部經營條件的事項發生時。

第七章制度的編寫規則及格式要求

第十九條管理制度的內容劃分及起草要求

管理制度一般由名稱、目的、適用範圍、定義、職責、管理內容和方法、附則、其它附件等部分組成。

1.名稱

名稱是必備要素,它應置於管理制度的正文首頁。名稱力求簡練,並應明確表示出管理制度的主題,使之與其他管理制度相區分。 名稱不應涉及不必要的細節。

2.目的

目的為必備要素,主要描述編寫檔案的目的或意圖。它應置於每項管理制度正文的起始位置。編寫目的陳述應使用「為了……,特制訂本制度(或本辦法、本規定)」。

4.適用範圍

公司制度管理辦法 試行

公司制度管理辦法 試行 1 總則 為使公司各項工作有序推進,確保工作流程合理 運作順暢 閉環管理,提高各項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和規範性,遵循 持續改進 原則,貫徹 有效管用 的理念,特制定本管理辦法,以達到規範化管理的目的。2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內部的各項管理制度的管理,不含部門內部的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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