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發放及管理暫行辦法

2021-03-03 23:20:17 字數 653 閱讀 1081

(1) 局加班費計發標準:加班費=崗位工資/21*3*0.7+20元

(2) 加班期間出現脫崗、擅自離崗、**聯絡不上或接到使用者用郵需求,半小時以內不上門攬收,每發現一次扣罰50元;出現脫崗、擅自離崗、**聯絡不上或本人故意延長投遞時間,不嚴格按照投遞時限、投遞深度投遞,每發現一次扣罰50元;管理支撐人員擅自脫崗、加班期間工作不作為,造成業務大量積壓,影響工作效率的,扣罰50元。

(3) 法定節假日工作期間,發生一起使用者有理由申告、投訴的,扣除直接責任人所有加班費;造成損失的,另行處理。

三、加班審批與加班費核發程式

1、在加班派工前,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填寫「申請表」,呈報局審批,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2、加班費由局指定專人按上報人數到局領取局加班費總額,然後根據局具體加班人員按照加班費計發標準分別核發(加班考核情況由當日值班人員提供)。

四、加班管理要求

1、局各部門須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能,優質高效的開展各項工作,嚴禁將正常上班時間應完成的工作隨意拖延到節假日加班完成;若出現在正常上班時間因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不善,延誤了工作而加班的,不算加班,按工作失誤論處。

2、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要嚴格把關,嚴禁虛報,避免漏報;加班若出現虛報、漏報情況由上報人員負責。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解釋權屬於辦公室。

2023年7月13日

加班費管理辦法暫行

為規範加班費的管理,進一步調動全體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和諧的勞動關係,結合分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一 基本原則 一 工作必需原則 加班應以分局工作必需為前提,即必須是為了完成公司安排的指令性 突擊性工作或專項工作而需在國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二 從嚴控制原則 為確保職工休息休假的權利,同時避免因加...

加班費管理

公司制定了 加班管理辦法 並開宗明義,提倡員工高效率地工作,能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的堅決不拖延,但對必須加班 加點 的情況也表示理解並對具體情形進行了界定 1 原定工作計畫由於非自己主觀的原因 即裝置故障 臨時穿插了其它緊急工作等 而導致不能在原定計畫時間內完成又必須在原定計畫內完成的 如緊急插單,...

職工加班費及特殊工種津貼管理辦法

第一章職工加班工資 第一條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的有關規定,對於本公司職工因工作需要延長勞動時間,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的勞動者應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第二條人員範圍 經營人員 管理人員 第三條時間標準 在法定八小時工作時間以外的延長勞動時間及休息日及法定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