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各類各級崗位職責及考核辦法

2021-03-03 22:41:41 字數 4700 閱讀 2558

各類各級崗位職責、任務、目標

及履職考核辦法(試行)

(討論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落實《崗位設定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精神,切實推進學校崗位設定管理工作沿著制度化、規範化和科學化的方向健康發展,特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各類各級崗位的基本職責、主要任務、目標和相應的履職考核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和目標是學校與有關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的基本內容;本辦法規定的考核辦法是學校各部門對聘用人員進行履職考核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本辦法所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和目標,僅僅是學校對同類同級崗位任職者在任期內職責、任務和目標的基本要求,校內各部門在聘用人員時,還應針對每個崗位的實際要求,在聘用合同中提出不低於本規定的具體職責、任務和目標。

第二章專任教師崗位的職責、任務和目標

第四條教授二級崗位主要職責、任務和目標

1. 掌握本學科最新學術動態及研究成果,領導或參與本學科建設,參與制定並組織實施學科發展規劃,團結帶領本學科學術骨幹和教學骨幹進行學科建設、專業建設、實驗室建設和課程體系建設,在各級重點學科、重點專業、特色專業、研究基地、精品課程等專案建設工作中發揮核心作用。

2. 負責本學科的學術梯隊建設和團隊建設,培養和指導年輕教師,形成較穩定的學術群體,建立省(部)級及其以上科研創新團隊或教學團隊。

3. 主要為研究生和本科生講授本學科專業課程,積極開展科學研究,積極承擔各級學科建設、教學建設等工作和學生教育與管理工作。每學年應該完成的綜合定額工作量為600分,其中一線教學工作量不得少於320分(注:

總量的0.70×0.75)(本科一線教學不得少於140分),一線教學效果達到優良;科學研究工作量不得少於150分(注:

總量的0.30×0.85);不足定額工作量的部分,須由其他工作量彌補。

每學年面向教師和學生開設本學科前沿領域的專題講座或學術報告1場以上;每學年培養畢業高質量研究生1人以上;帶頭開展教學改革和學術交流活動。

4. 指導本學科各發展方向上的中青年教學、科研骨幹開展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任期內至少有1位被指導教師獲得省部級及其以上科研課題或教改課題;聘期內本人主持國家級科研或教改專案1項以上,或省(部)級科研教改專案2項及以上,或獲得的橫向科研經費累計文科10萬元以上、理科30萬元以上。

5. 年均在本學科中文核心期刊及其以上級別的學術期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通訊作者)的學術**1篇以上;或在聘期(4年)內出版有重要學術影響的專著1部;或在聘期內獲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三等獎或教學成果二等獎(均排名第一)1項以上;或聘期內出版由國家級出版社出版的教育部規劃教材(主編)1部以上。

第五條教授**崗位主要職責、任務和目標

1. 掌握本學科最新學術動態及研究成果,領導或參與本學科建設,參與制定並組織實施學科發展規劃,團結帶領本學科學術骨幹和教學骨幹進行學科建設、專業建設、實驗室建設和課程體系建設,在各級重點學科、重點專業、特色專業、研究基地、精品課程等專案建設工作中發揮骨幹作用。

2. 負責或參與本學科的學術梯隊建設和團隊建設,培養和指導年輕教師,形成較穩定的學術群體,建立廳級以上科研創新團隊或教學團隊。

3. 主要為研究生和本科生講授本學科專業課程,積極開展科學研究,積極承擔各級學科建設、教學建設等工作和學生教育與管理工作。每學年應該完成的綜合定額工作量為600分,其中一線教學工作量不得少於340(注:

總量的0.75×0.75)分(本科一線教學不得少於200分),一線教學效果達到優良;科學研究工作量不得少於120分(注:

總量的0.25×0.80),不足定額工作量的部分須,由其他工作量彌補。

每學年面向教師和學生開設本學科前沿領域的專題講座或學術報告1場以上;每學年培養畢業高質量研究生1人以上;帶頭開展教學改革和學術交流活動。

4. 指導本學科各發展方向上的中青年教學、科研骨幹開展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任期內至少有1位被指導教師獲得廳州級以上科研課題或教改課題;聘期內本人主持省部級以上科研、教改專案1項以上,或廳州級科研、教改專案2項以上,或獲得的橫向科研經費累計文科8萬元以上、理科24萬元以上。

5. 年均在本學科中文核心期刊及其以上學術期刊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通訊作者)的學術**1篇以上;或聘期內出版有重要學術影響的合著1部(排名前二位);或聘期內獲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三等獎或教學成果二等獎(均排名前二位)1項以上;或聘期內出版由國家級出版社出版的教育部規劃教材(副主編)1部以上。

第六條教授四級崗位主要職責、任務和目標

1. 了解本學科最新學術動態及研究成果,參與本學科建設,參與製和實施學科發展規劃,團結帶領本學科學術骨幹和教學骨幹進行學科建設、專業建設、實驗室建設和課程體系建設,在各級重點學科、重點專業、特色專業、研究基地、精品課程等專案建設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

2. 參與本學科的學術梯隊建設和團隊建設,培養和指導年輕教師,形成較穩定的學術群體,建立校級以上科研創新團隊或教學團隊。

3. 主要為研究生和本科生講授本學科專業課程,積極開展科學研究,積極承擔各級學科建設、教學建設等工作和學生教育與管理工作。每學年應該完成的綜合定額工作量為600分,其中一線教學工作量不得少於380分(注:

總量的0.80×0.80)(本科一線教學不得少於260分),一線教學效果達到優良;科學研究工作量不得少於90分(注:

總量的0.20×0.75),不足定額工作量的部分,須由其他工作量彌補。

每學年面向教師和學生開設本學科前沿領域的專題講座或學術報告1場以上;每學年培養畢業研究生1人以上;積極開展教學改革和學術交流活動。

4. 聘期內本人主持省部級以上科研、教改專案1項以上,或廳州級科研、教改專案2項以上,或獲得的橫向科研經費累計文科5萬元以上、理科15萬元以上。

5. 年均在本學科正規學術期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通訊作者)的學術**1篇以上,且聘期內在本學科中文核心期刊及其以上術期刊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通訊作者)的學術**要達2篇以上;或聘期內出版有重要學術影響的合著1部(排名前三位);或聘期內獲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三等獎或教學成果二等獎(均排名前三位)1項以上;或聘期內在國家級出版社出版本學科高校使用教材(主編)1部以上。

第七條副教授崗位主要職責、任務和目標

1. 積極參與學科、專業、課程體系、實驗室建設。

2. 承擔本科生或研究生的教學任務,系統講授本學科2門以上基礎課、專業基礎課或專業課;積極參與學科建設、專業建設等工作;積極承擔學生教育與管理工作。每學年應該完成的綜合定額工作量為600分,其中一線教學工作量不得少於410分(注:

總量的0.85×0.80)(本科一線教學不得少於320分),一線教學效果達到優良;科學研究工作量不得少於60分(注:

總量的0.15×0.70),不足定額工作量的部分,須由其他工作量彌補。

積極開展教學改革及各種學術交流活動。

3. 積極開展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聘期內主持廳州級以上科研、教改專案1項以上,或獲得的橫向科研經費累計文科2萬元以上,理科五級崗4萬元以上。

4. 年均在本學科正規學術期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通訊作者)的學術**1篇以上,且聘期內在本學科核心期刊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通訊作者)的學術**要達1篇以上;或參與出版著作或高校使用教材,字數在5萬字以上。

第八條講師崗位主要職責、任務和目標

1. 積極參與學科、專業、課程體系、實驗室建設。

2. 主要承擔本專科學生教學任務,系統講授本學科1門以上基礎課、專業基礎課或專業課;積極參與科學研究、教學研究、學科建設、專業建設等工作,積極承擔學生教育與管理工作。每學年應該完成的綜合定額工作量為600分,其中一線教學工作量不得少於460分(注:

總量的0.90×0.85)(本科一線教學不得少於400分),一線教學效果達到優良;科學研究工作量不得少於40分(注:

總量的0.10×0.70),不足定額工作量的部分須由其他工作量彌補。

積極參與教學改革及各種學術交流活動。

3. 聘期內主持校級以上科研專案、教改專案,或主持橫向研究專案。

4. 年均在本學科正規學術期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1篇以上;或聘期內參與出版著作或高校使用教材,字數在3萬字以上。

第九條助教崗位主要職責、任務和目標

積極參與學科、專業、課程體系、實驗室建設等工作,承擔課程輔導答疑、課堂討論、實驗教學、批改作業和帶領學生實習、實踐等任務、經批准承擔部分課程主講任務等,效果良好。每學年完成的教學、科研、各種專案建設以及學生教育與管理等綜合定額工作量為600分。其中,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助教,每學年的本科一線教學工作量不得少於360分。

聘期內在本學科正規學術期刊上發表過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

第三章專職科研崗位的職責、任務和目標

第十條研究二級崗位主要職責、任務和目標

1. 掌握本學科最新學術動態及研究成果,領導或參與本學科建設,參與制定並組織實施學科發展規劃,團結帶領本學科學術骨幹進行學科建設和實驗室建設,在各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研究基地、等專案建設工作中發揮核心作用。

2. 負責本學科的學術梯隊建設和團隊建設,培養和指導年輕教師,形成較穩定的學術群體,建立省(部)級及其以上科研創新團隊。

3. 主要承擔科學研究、學科建設、研究生培養、科研管理的等工作;積極參與學校的教學工作。每學年應完成的綜合定額工作量為600分,其中科學研究工作量不得少於480分,不足定額工作量的部分,須由其他工作量彌補。

每學年面向教師和學生開設本學科前沿領域的專題講座或學術報告2場以上;每學年培養畢業高質量研究生1人以上;帶頭廣泛開展高水平的學術交流活動。

4. 指導本學科各發展方向上的中青年教學、科研骨幹開展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聘期內至少有2位被指導教師獲得省部級及其以上科研課題或教改課題;聘期內本人主持國家級科研專案2項以上,或省(部)級科研專案4項以上,或獲得的橫向科研經費累計文科20萬元以上、理科60萬元以上。

5. 年均在本學科中文核心期刊及其以上檔次的學術期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通訊作者)的學術**2篇以上;或聘期內出版有重要學術影響的專著2部;或聘期內獲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三等獎(排名第一)2項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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