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管理制度

2021-03-04 09:58:08 字數 996 閱讀 4492

為加強病歷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如下:

一、醫務人員應當按照《病歷書寫基本規範》、《電子病歷基本規範(試行)》要求書寫病歷。

二、住院(執行)病歷排序:體溫單、醫囑單(臨囑在前,長囑在後,按逆時間順序排序)、入院記錄、病程記錄、術前討論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麻醉術前訪視記錄、手術安全核查記錄、手術清點記錄、麻醉記錄、手術記錄、麻醉術後訪視記錄、術後病程記錄、病重(病危)患者護理記錄、出院記錄、死亡記錄、各種知情同意書、病危(重)通知書、會診記錄、病理資料、心電圖、各項檢驗報告、血流變、彩超、ct、cr等醫學影像檢查資料。

病案(終末病歷,順頁排序):住院病案首頁、入院記錄、病程記錄、術前討論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麻醉術前訪視記錄、手術安全核查記錄、手術清點記錄、麻醉記錄、手術記錄、麻醉術後訪視記錄、術後病程記錄、出院記錄、死亡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各種知情同意書、病危(重)通知書、會診記錄、病理資料、輔助檢查報告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體溫單、醫囑單(先長囑,後臨囑)、病重(病危)患者護理記錄。

三、醫務人員在收到檢驗檢查結果和相關資料後當日歸入病歷。

四、因醫療活動需要,須將住院病歷帶離病區時,應當指定專人負責攜帶和保管,不得由患者攜帶。

五、出院病歷三天(72小時)內交病案室。

六、除衛計委規定的人員可以查閱病歷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患者病歷。

七、受理影印病歷申請時,申請人應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一)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二)申請人為患者**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戶口本。

八、應當給患者影印的病歷資料:

體溫單、醫囑單、住院志(入院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麻醉記錄、手術記錄、病重(病危)患者護理記錄、出院記錄、輸血**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同意書、病理報告、檢驗報告等輔助檢查報告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等病歷資料。

九、影印每份病歷收取工本費20元。

十、住院醫師應對本病歷書寫負責。

醫務科2014-8-5

病歷管理制度

一 建立健全社群質量管理組織,完善社群病歷質量控制體系並定期開展工作。四級病歷質量監控體系 1 一級質控小組由科主任 病案委員 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 科 長組成。負責本科室或本病區病歷質量檢查。2 二級質控部門由社群行政職能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對門診病歷 執行病歷 存檔病案等,每月進行抽查評定,...

病歷管理制度

4 申請人為死亡病員近親屬 人的,應當提供病員死亡證明 近親屬及其 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近親屬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 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5 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影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病員本人或者其 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 病員死亡的,應當提供近親屬或者其 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

病房病歷管理制度

一 上交制度 患者出院或死亡後在一周內,由各科室統一將整理好的住院病歷上交病案室,病案室負責及時對病案進行質量檢查 整理 登記 編碼 包括疾病 手術等 首頁資訊錄入及病歷影印等。對於未及時上交的病歷,負責催交並記錄。二 借閱制度 一 門診複查須參考住院病案者,原則上不予外借,可由患者本人提供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