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報銷補充規定

2021-03-04 09:54:05 字數 1736 閱讀 6228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關於印發〈**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06]313號)和《關於印發〈**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國管財[2007]218號)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我社實際情況,就差旅費報銷有關問題作如下補充規定:

一、 車、船、機票費管理

1.本社職工出差乘坐火車動車組列車的,社領導可以乘坐一等座,其他人員可以乘坐二等座。達到乘坐一等座標準未乘坐的,據實報銷,不發放差額補貼。

2.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符合規定未購臥鋪票的,一律按實際乘坐的硬座票價的80%給予補助。可以乘坐軟臥而改乘硬臥的,不給予補助。

二、交通補助費管理

社內職工出差外地參加會議的,路途期間按每人每天50元發放交通補助費。

三、市內因公外出費用管理

1.社內職工因公到近遠郊區縣參加會議,開會通知中註明會議期間食宿自理的,住宿費憑發票報銷,並給予每人每天50元伙食費補貼;開會通知中未註明會議期間食宿自理的和需要交納會議費的,不報銷住宿費,不發放伙食費補貼。一律不發放交通費補助。

2.社內職工因公到近遠郊區縣辦事,單次外出且住宿在1天以上的,住宿費和伙食費補貼標準按出差管理辦法執行。由有關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或使用本社車輛外出的,不發放交通費補助;除此以外,交通費補助按每人每天25元包乾使用。

3.市內因公外出職工凡出差期間遇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的,除伙食補助和交通補助以外另發放節假日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60元。

北京近遠郊區縣包括門頭溝區、房山區、通州區、順義區、大興區、昌平區、平谷區、懷柔區、密雲縣、延慶縣。

四、營銷中心業務員差旅費管理

1.營銷中心業務員指負責區域市場的開發和渠道管理,承擔區域回款指標任務的營銷中心副主任和地區經理。

2.營銷中心業務員在外地出差開展業務,住宿費標準為:一般地區每天200元,深圳、珠海、廈門、汕頭市和海南省等特區為每天300元。凡突破標準的住宿費一律由分管營銷工作的社領導審批。

住宿費憑發票據實報銷,沒有達到住宿標準的不發放差額補貼。

3.營銷中心業務員在外地出差開展業務,伙食補貼和交通費補貼按實際出差的日曆天數,每天120元包乾使用。除此此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報銷出差期間的交通費、餐費等費用。出差乘坐飛機人員,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可在包乾範圍外憑發票據實報銷。

4.營銷中心業務員去外地參加定貨會等非我社主辦的各種會議,除報銷展位費以外,不報銷其他會務費(或會議費)。住宿費、伙食補助和交通補助費執行社內其他部門職工出差開會人員相關規定。凡參加我社主辦的各種會議,住宿費憑發票據實報銷,會議期間(不含路途)一律免發伙食補助和交通補助費。

5.營銷中心業務員出差期間的公關費用應在差旅費報銷以外單獨報銷,且必須經分管營銷工作的社領導審批。

6.營銷中心業務員凡出差期間遇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的,除伙食補助和交通補助以外另發放節假日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60元。

7.營銷中心其他人員出差一律執行社內其他部門職工出差管理的相關規定。

五、其他規定

1.凡受本社指派脫產參加各類培訓超過1個月的人員,培訓期間的培訓費和住宿費憑發票據實報銷。其在培訓地學習期間不發放伙食補助和交通補助費,也不報銷餐費和交通費發票。培訓期間如在外地參加考察,其考察期間的車、船、機票憑發票據實報銷。

伙食補助標準為一般地區每天25元,深圳、珠海、廈門、汕頭市和海南省等特區為每天40元。一律不發放交通費補貼。

2.本社職工出差期間因病住院的,連續在30天以內的,伙食補助按每天50元發放,住院超過30天的,不再發放伙食補助費。一律不發放交通費補助費。

本補充規定自十月一日起執行。

關於差旅費報銷的補充規定

分公司各部門 各專案 為了規範分公司非生產性費用報銷,明確報銷的標準,根據公司 非生產性費用報銷管理制度 土木2013年9號文 結合分公司實際,本著勤儉節約,高效便利 合理開支的原則,特制訂本規定。一 因公出差或調遷交通工具乘座標準 1 分公司兩級班子成員出差可以根據需要自行選擇交通工具,但需遵循節...

營銷中心差旅費報銷補充規定2

為加強營銷中心差旅費報銷管理,完善差旅費報銷程式,結合營銷中心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差旅費報銷規定。一 報銷標準 1 蕪湖市內出差的,交通費報銷標準4元 人。2 蕪湖市鄰近縣 蕪湖 南陵 繁昌 當塗 和縣 無為 伙食補助每天20元 人,住宿報銷標準每天40元 人,縣內交通費報銷標準每天6元 人,合計6...

差旅費報銷規定

出差費用報銷 規定為完善公司管理,加強財務監督與控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第一條 適用範圍和使用原則 本規定適用物件為公司銷售業務等出差人員。出差 指因公到 以外地區處理公司事務。公司出差人員要本著合理 節約 高效的原則使用差旅費。能夠通過其他方式解決的事務,盡量不安排出差,禁止以出差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