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差旅費報銷的補充規定

2021-03-04 09:54:05 字數 856 閱讀 9854

分公司各部門、各專案:

為了規範分公司非生產性費用報銷,明確報銷的標準,根據公司《非生產性費用報銷管理制度》(土木2023年9號文),結合分公司實際,本著勤儉節約,高效便利、合理開支的原則,特制訂本規定。

一、因公出差或調遷交通工具乘座標準

1、分公司兩級班子成員出差可以根據需要自行選擇交通工具,但需遵循節約從儉原則。乘座標準如下:普通火車軟席、動車一等座、高鐵二等座;飛機普通艙。

除分公司經理、書記、主管市場副總外,如無其他特殊情況,分公司其他兩級班子成員乘坐飛機旅途範圍必須滿足:里程》1500公里,或目的地為非主要鐵路幹線。

2、分公司或專案部門(含部門副職)領導出差,原則上乘坐火車,標準如下:普通火車硬席、動車一等座、高鐵二等座。如遇飛機費用低於相應火車交通工具的,可選擇乘坐飛機。

其他因工作需要需乘坐飛機的,報同級單位經理審批。

3、分公司或專案部門副職以下人員原則以乘坐火車為交通工具,不得乘坐飛機,標準如下:普通火車硬席、動車二等座、高鐵二等座。如遇飛機費用低於相應火車交通工具的,可選擇乘坐飛機;其他緊急情況必須經同級單位經理審批。

二、職工探親路費報銷標準

一般員工探親路費報銷,均按出發地至目的地的最優路線折算普通火車硬席報銷;分公司兩級班子成員探親路費報銷,以最優路線折算普通火車軟席報銷。

三、相關解釋

1、「飛機費用」是指包括機票在內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費用:機票**、機場建設費、燃油費、出發地或目的地至機場路費。

2、「低於相應火車交通工具的」是指在火車標準中選取最高者計算。

3、員工無論出差或探親,必須選擇最優路線。最優路線是指出發地至目的地最短距離且是最經濟實惠的路線。

四、四、本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2023年12月3日

差旅費報銷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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