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管理制度

2021-03-03 21:48:47 字數 3598 閱讀 8501

附件1:

差旅費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 通知,為進一步規範差旅費管理,完善費用審批報銷流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科技--****(以下簡稱「----公司」)及其下屬全資、控股子公司。駐外銷售人員的差旅費報銷標準按照----公司下發的《銷售費用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第三條差旅費開支範圍包括住宿費、城市間交通費、出差補助(指伙食補貼和市區交通補貼)等。住宿費和城市間交通費及隨車票購買的乘車保險費等費用在規定標準內憑合規發票報銷,出差補助實行定額控制。

第四條各公司要按照「滿足工作需要、滿足職責履行需要」的原則,建立差旅費預算管理制度,編制年度差旅費預算。各公司財務部門和辦公室等二級單位要加強費用開支的管控,建立健全費用管理流程,確保差旅費管理受控。

第二章住宿費標準

第五條考慮各公司之間地區差異及出差人員級別,各級人員在標準內憑票報銷住宿費用,標準如下單位:元/人·天)

出差人員發生住宿費超標,超標部分的費用自理。若因特殊情況發生住宿費用超標,需說明特殊情況的原因並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予以核報。

外勤人員住宿費按照其他人員標準的60%憑合法有效票據核報,但已經租房或公司已安排住房以及家有住房的不得報銷所在城市的住宿費。

外勤人員是指為完成某項特定工作常駐所在公司以外固定地點的公司職員。

駐外人員的房屋租賃協議須報所在公司財務部門備存,若終止或變更時應及時通知財務部門,否則不予核報租賃費用。

第六條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隨同領導一同出差的,按同行主要領導住宿費標準進行控制。

第七條為充分有效利用集團內部資源,出差目的地有集團內部酒店(包括賓館、下屬工廠的招待所、專家公寓)的,必須入住集團內部酒店,並由其按照相應的住宿標準安排住宿,否則不予報銷;如集團內部酒店客滿無房間,由其負責推薦外部協議酒店入住,並按住宿費標準據以報銷住宿費用,否則不予報銷。

第三章城市間交通費標準

第八條出差人員按照規定乘**通工具,憑票報銷城市間交通費。

(一)出差人員應根據經濟合理的行程路線,選擇乘坐汽車、火車和輪船,如需乘坐飛機、火車軟臥、輪船二等艙及其以上級別,按照《機票費用報銷專項規定》執行。

(二)乘坐火車在車上過夜五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八小時的(途中下車不連續計算時間),可購同等硬臥車票,符合這一條件而沒有購買硬臥車票的,按硬座票價的50%折價發給個人。

(三)乘坐火車動車組的,申請報銷時需單獨註明,並由其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簽批後予以核報,否則按硬座核報。

(四)夜間乘坐輪船時,可購

三、四等艙臥鋪票,凡購五等艙或散席票的,發給個人同等艙票價的50%。

第九條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坐計程車,有下列情況可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指總經理或主持工作的常務副總、副總,下同)在計程車票上簽批後給予報銷,但不再給予交通補貼,費用報銷程式遵照第十八條規定執行。

(一)攜有大量現金、票據或重要檔案須確保安全的;

(二)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三)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四)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第四章出差補助標準

第十條出差人員、外勤人員按在外實際天數發給出差補助,出差補助標準如下單位:元/人·天)

第十一條出差人員用公車外出不再發給市區交通補貼;發放市區交通補貼的,不再核報城市內的各種交通費用。

出差人員出差期間發生的招待及餐飲費,由其按照業務招待費報銷程式履行審批後報銷,並不再享受出差期間的伙食補貼。

外勤人員如因公到住所以外區域出差,按同類人員正常出差標準執行,但要核減相應天數的外勤補貼費用。

第十二條出差至內部各公司的,只發給來回途中的出差補助,在內部公司期間一律不再享受出差補助。

第十三條經公司及公司組織部門派外學習、培訓、參加會議,食宿由組織單位統一安排的,據實報銷,不再享受出差補助。如未統一安排食宿的,學習、培訓和會議在15天以內(包含15天),出差補助按出差標準執行;超出15天的,按時間長短和下列標準給予一次性出差補助:

(單位:元/人·天)

第十四條經過公司批准的境外出差或學習培訓,由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後,按國家外管部門核定標準報銷費用和發給出差補助。

第十五條駕駛人員出車除享受正常伙食補助外,另實行行車公里補助,其標準按照《小車駕駛員工資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執行。出車途中發生的過路費、過橋費及停車費憑票據及行車清單報銷。駕駛員途中被交警部門處罰費用,因客觀原因造成的超速罰款,經辦公室審核、乘車人證明,經所在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後,超速50%以下(不含50%)的報銷80%,超速50%以上的報銷50%。

第五章出差業務管理

第十六條各公司職員參加省級及以下地方性會議,由所在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參加全國性會議,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十七條為規範日常出差及差旅費管理,對出差實行月度計畫管理。公司各單位要根據月度工作計畫安排及工作需要,提前擬定月度部門出差計畫(格式見附表),由部門領導簽字後報分管領導審批,每月25日前統一將次月出差計畫彙總到總經辦,由總經辦報所在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後執行,並報財務部門備案,作為差旅費報銷的基礎依據。

計畫外出差需事先書面報告所在公司分管領導和主要負責人審批後交總經辦登記後方可執行。

銷售部門出差計畫根據市場銷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第十八條出差人員返回後,應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憑合法單據,按下列規定程式報批。

各公司主要負責人出差由總經辦負責安排並辦理報銷手續(須報公司其他領導審簽),其他領導出差報所在公司主要負責人最終審批。其他人員出差報所在公司主要負責人最終審批。各子公司計畫外的差旅費用需報其所在公司主要負責人最終審批。

----公司部門負責人及其他職員出差屬於計畫內費用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計畫外費用報----公司總經理最終審批。

第十九條公司職員借款後應於出差回程後10日內持審批後的有效票據到所在公司財務部門辦理費用報銷手續,因特殊原因可以推遲但最長不得超過乙個月。未借款人員差旅費報銷時間不得超過兩個月,超過期限的,必須遞交書面報告說明原因,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並經所在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後方可報銷。

第二十條子公司申請----公司人員參與幫扶工作的,費用由子公司按標準全額承擔。

第六章其他方面規定

第二十一條鼓勵職員在200公里範圍以內的因公出差使用私家車(上下班不包括在內),並按乘公車標準填報乘車單,所發生的路橋費、停車費據實核報,油費按照里程數乘以核定油耗報銷(核定油耗由各單位辦公室以及小車班根據私家車排量大小核定),同時按照各單位公車駕駛員的公里數補貼標準給予相應補貼。

第二十二條出差人員在預訂交通票中發生的訂票費、退票費用,按第十七條規定的程式履行審批後方可憑有效票據報銷,退票費用必須註明退票事由。

第二十三條工作人員在公司內部各公司之間調動,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按出差的相關規定報銷,費用(包括個人行李托運費)由調入單位報銷。

工作人員調動時,不報銷同行家屬人員差旅費及行李托運費。如有特殊原因,須報所在公司主要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報銷上述費用。

按照公司招聘程式錄用的職員,到公司報到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本辦法規定標準予以報銷。

第二十四條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不得隨意或有意向下級單位或業務單位轉嫁費用。

第二十五條差旅費報銷過程中,若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所有費用由其個人全額承擔,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員工因回家探親、休假所發生的費用一律不得做差旅費報銷。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下發的 011號文同時廢止。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授權----公司財務處負責解釋。

差旅費管理制度

一總則第1條為規範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對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2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二出差審批許可權 第3條員工出差前應填寫 出差申請單 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予以核定。第4條出差的審核決定許可權。1 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以往返的,一般由部門經理核准。2 遠途國內出差 3日 ...

差旅費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完善差旅費報銷制度,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二 適用範圍 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各種交通工具費及附加費用 住宿費 生活補助費等。三 公司員工出差實行差旅費 定額包乾 超標準自負 的報銷原則 交通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住宿費 伙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乾。出差包...

差旅費管理制度

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出差人員的工作與正常生活需要,並堅持節約 必需 實事求是的原則,提高外出人員的辦事效率,做好出差資金的有效使用與監督,杜絕侵占我公司利益,結合我公司目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因公出差人員。第三章要求及內容 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