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辦法

2021-03-04 09:49:24 字數 4425 閱讀 1813

第一條為規範xx公司印章管理工作,以及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安全性,防範經營風險,維護合法權益,依照《xx集團****總部印章管理辦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公文、信函、授權委託書、證件、證書、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對外簽署的合同、協議及其他須用印章的文字等。

第三條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按公司財務制度規定進行管理;合同專用章按公司合同管理辦法進行管理;關聯企業的印章按本管理辦法專項條款的規定進行管理。

第四條本辦法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主要指以下幾類:

(一)公司行政公章、黨委公章、黨委辦公章、紀委公章、紀委辦公章、工會公章、團委公章;

(二)公司各部門印章;

(三)公司法人名章;

(四)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

(五)公司各級專業機構、委員會公章。

(六)關聯企業印章。

第五條公司印章由綜合管理部統一歸口管理。

公司印章的管理範疇包括印章的刻製、頒發、啟用、保管、使用、廢止和變更等各環節的管理工作:

(一)刻製。是指印章的刻製。

(二)使用。是指按照規定新刻製公章的頒發、啟用和保管。

(三)廢止。是指已經正式啟用的公章的作廢。

(四)更換。是指印章根據需要進行變更。

第六條印章的刻製:

(一)下打印章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統一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印章承製點刻製:

1、公司行政公章、黨委公章、紀委公章、工會公章、團委公章、法人名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公司級各專業機構、委員會的公章。

2、公司各部門公章。

(二)凡因工作需要並符合本辦法規定配置印章或更換印章的,向綜合管理部提出書面申請,按審批許可權經主管領導批准後,由綜合管理部予以刻製。

第七條印章的啟用:

(一)公司的所有印章,均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登記、留樣並確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責任人(簡稱為印章專管員)。印章啟用時由公司下發《關於公司啟用有關____印章的通知》(見附件一),註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使用範圍和啟用印模。綜合管理部向印章專管員移交印章時,應填寫《公司印章留樣備案表》(見附件二)。

(二)未經正式啟用的印章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對內、對外使用。

(三)本辦法施行後,由公司對已經刻製在用的印章統一發文確認正式啟用,填寫《公司印章留樣備案表》(見附件二),未發文確認的將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繼續使用。

第八條印章的保管及責任單位:

公司印章由印章專管員保管,印章專管員所屬部門為責任單位。

(一)公司行政公章、法人私章(行政),公司黨委公章、黨委辦公章、紀委公章、紀委辦公章、團委公章,合同專用章,由綜合管理部專職保管,責任單位為綜合管理部。

(二)工會公章、工會財務專用章、工會法人私章由工會委員交叉保管,並承擔相應責任。

(三)公司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人私章(財務)由資產財務部按財務制度規定保管,責任單位為資產財務部。

(四)各部門印章暫由綜合管理部統一保管,責任單位為綜合管理部。

(五)各專業機構、委員會印章暫由檔案室管理員保管,並承擔責任。

(六)關聯企業所有印章由檔案室管理員保管,並承擔責任。

第九條印章的使用:

(一)公司印章的使用基本原則:

1、確有必要、方便工作的原則。

2、許可權審批和用印登記的原則。

3、逐層審核和專人監印的原則。

(二)審批許可權:

1、使用公司行政公章,必須根據用印檔案內容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2、使用公司法人名章,必須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特殊情況下,可經**請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其委託的公司領導批准。

3、使用公司黨委公章,必須根據用印檔案內容由公司黨委書記或黨委副書記批准。

4、使用公司紀委公章,必須根據用印檔案內容由公司紀委書記批准。

5、使用公司工會公章,必須根據用印檔案內容由公司工會主席批准。

6、使用公司團委公章,必須根據用印檔案內容由公司團委書記批准。

7、使用公司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人名章(財務),按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執行。

8、使用關聯企業印章,必須根據用印檔案內容由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董事長聯籤批准。

(三)用印申請流程:

1、使用公司印章時,必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審批/登記表」(見附件三),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按審批許可權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連同需用印的檔案等一併交印章專管員,由其核對審批手續齊備後用印,並做好登記。

2、重要檔案,或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的,或對應許可權管理領導認為有必要時,應先經公司法律顧問審查後方可申請用印。

(四)用印:

1、嚴禁在內容填寫不全的檔案、手寫檔案,或空白的紙張、介紹信、便函、證件、授權委託書、發文批准書、業務報表 、邀請函上加蓋公司印章。

2、凡有公司對應許可權管理領導簽署的檔案或發文批准書、業務報表 、邀請函等,可直接加蓋相應的公司印章,但印章專管員仍應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審批/登記表」 (見附件三)並留存影印件以完善相關檔案,依據本條規定填寫的單據無需審批人簽字。

3、除本條第2項規定的情況外,凡加蓋公司印章的存根類介紹信(開具時必須按要求認真填寫存根)、便函、授權委託書、發文批准書、業務報表 、邀請函等檔案,均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審批/登記表」 (見附件三)並經相應管理領導審批簽字同意後,方可使用公司印章。

4、「印章使用申請/審批/登記表」 (見附件三)作為用印憑據檔案由印章專管員留存,公司印章所用印的檔案、資料、附件等資料由印章專管員根據相應規定留存。

(五)遇特殊情況需在公司以外使用印章,須填寫《印章借出使用(審批)登記表》(見附件四),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審核,並按審批許可權報請印章主管領導批准後,履行借用手續。非公章專管人員攜帶外出時,用印人還應填寫《印章交接單》(見附件五)辦理交接手續後方可帶出。

(六)要做好印章使用情況的登記工作,具體經辦人須按規定要求簽字。

第十條、印章專管員的職責

(一)印章專管員每天下班前應檢查印章是否齊全,並將印章鎖進保險櫃內,妥善保管,不得將印章存放在辦公桌內;次日上班後,應首先檢查所保管印章保險櫃有無異樣,若發現意外情況應立即報告。

(二)印章專管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印章授權人應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專管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時的注意事項。

專管人員正常上班後,代管人員應向專管人員交接工作,登記用印的起止日期,實行管印人員登記備案制,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交接工作時,應嚴格辦理交接手續,填寫《印章交接單》(見附件五),登記交交接日期、管理印章類別。交接人員簽字,印章授權人簽字認可後備存。

(三)印章專管員要堅持原則,遵守保密規定,嚴格按照本辦法用印。未按批准許可權用印或用印審批手續不全的,印章專管員不予用印;經辦人拒絕印章專管員審核檔案內容或審批手續的,印章專管員可拒絕用印並報告領導處理。遇到難以判定的情況,印章專管員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四)印章專管員用印蓋章位置要準確、恰當,加蓋印章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稱與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蓋、不多蓋。篇幅超過兩頁以上的要加蓋騎縫章。介紹信、便函、授權委託書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騎縫處一併加蓋印章。

(五)印章專管員不得擅自用印,一經發現,嚴肅處理;若因擅自用印導致公司遭受經濟損失時,由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規定進行處罰。

(六)印章專管員離職時,其管理的印章記錄和檔案須作為員工離職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專管員離職時,須辦理分管印章的移交手續並填寫《印章專管人離職交接單》(見附件六)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七)公司各類印章實行用印登記制度,印章專管員應於每年度6月30前、12月31日前將該期間填寫的「印章使用申請/審批/登記表」 (見附件三)及用印資料檔案全部移交公司檔案室。

第十一條公司、各部門因名稱變更、印章磨損或機構撤併而廢止或變更公章,須由印章頒發和啟用部門核准後廢止或變更,並負責制發檔案告知各有關單位。更換印章的,仍需在公司綜合管理部登記、留樣。

第十二條已經廢止的公章應交回綜合管理部統一儲存或銷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存留和擅自使用已經廢止的公章。

第十三條本辦法施行後,公司決定需要停用印章的,經總經理審核、報董事長批准後由公司綜合管理部下發《關於公司停用有關____章的通知》(見附件七),將停用原因、時間通知公司各有關部門。

第十四條印章丟失時,印章專管員應當及時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書面報告,公司綜合管理部應及時採取相關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追查印章下落、公告印章作廢、對責任人進行處罰等。

第十五條不得擅自刻製、複製、變更、登出公司印章印章,違反本項規定致公司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當事人向公司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廢止、停用和變更印章的,原有印章統一交回公司綜合管理部,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封存或銷毀。

第十七條有關人員違反本辦法,對加蓋印章審核不嚴,不按規定程式使用印章,擅自將印章帶出使用,造成丟失、盜用、仿製等,以及在非正式檔案以外的其他紙張上加蓋印章,給公司名譽、聲譽造成影響,給企業利益造成損失、帶來法律糾紛等等,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及其所造成後果是否嚴重,除給予經濟處罰外,還將對有關負責人以通報批評、降職、免職、辭退、除名等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以前類似的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xx公司

二0一三年八月一日

公司印章管理辦法

股份 企業制度 本辦法版本編號 hr xz 003 本辦法首次發布日期 本辦法歷次修改記錄 起草人 行政人事部審批人 一 目的 為加強公司印章管理,規範公司印章的刻製 發放 保管 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廢,特制定本制度。二 適用物件 本辦法適用於 股份 全體員工。三 基本內容 3.1公司印章的定義本制度...

公司印章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印章的使用和保管行為,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公司印章分兩類 第一類是 公司用章 包括公司公章 合同專用章 企業負責人人名章 證件專用章 財務專用章 發票專用章等,第二類是 部門用章 包括各部門保管使用的資料專用章 設計專用章 圖紙專用章 結算...

公司印章管理辦法

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印章刻製 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 嚴肅性和安全性,依據公司規範運營 防範風險的管理規定,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辦法。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合同專用章 財務專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公司公文 信函 授權委託書 證件 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