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辦法

2021-05-12 02:13:07 字數 2776 閱讀 7612

*****股份****企業制度

本辦法版本編號:hr-xz-003

本辦法首次發布日期:

本辦法歷次修改記錄:

起草人: 行政人事部審批人:

一、 目的

為加強公司印章管理,規範公司印章的刻製、發放、保管、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廢,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物件

本辦法適用於*****股份****全體員工。

三、基本內容

3.1公司印章的定義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發布或管理的檔案、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檔案上,需以公司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3.2公司印章的種類

3.2.1公司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式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後,在所在地公安部門登記備案,對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

3.2.2公司業務專用章代表和行使某項專業內容和權力的印章,包括人事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

3.2.3法人章刻有公司董事長名字具有法人效應的法人專用章。

3.2.4總經理章刻有公司總經理名字的印章。

3.2.5其它專用章因工作需要代表公司對外行使某項專業權力的圓形印章。增刻此類印章的申請必須在申請時列明印章使用管理規定並報公司領導批准。

3.2.6戳記帶有標識性的印章,常加蓋在顯要位置上,起提示作用。如「急」、「秘密」、「絕密」等字樣。

3.3公司印章的申請與刻製、廢止

3.3.1申請申請公司印章應書面形式向行政部提交 「刻製印章申請表」(附件一)。申請表必須由部門主管簽字認可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3.3.2刻製公司印章的刻製行政部統一負責,刻製標準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3.3.3散失、損毀、被盜公司印章在受到散失、損毀、被盜的情況時,各管理者應迅速向行政部遞交說明原因的報告書,報告書須經部門領導和公司主管領導的確認,並報公司總經理。

行政部根據情況依本制度辦理改制。

3.3.4廢止由於機構變更或其他原因廢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門及時將印章交行政部處理。除特別需要,由行政部將廢止印章儲存三年,然後在徵得原使用者的意見後再行處理。

3.4.新制印章的登記

印鑑檔案申請刻製好的印章應在行政部進行登記。辦公室應將每個印章登入「印章登記卡」(附件二)內,建立公司印鑑檔案,並將此檔案永久儲存。

3.5.管理

3.5.1公司印章由專人歸口管理。其主要職責包括:根據公司需要,確定公司印章的種類、範圍、數量;管理公司印鑑檔案;管理公司公章、負責公司公章用印。

3.5.2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對所分工管理的印章負管理的責任,承擔用印的後果。

法人章主要用於公司法人代表授權證書;人事勞動合同;招標書和投標書,對外財務業務。

公司公章、總經理章由專人負責管理,按公司管理制度規定使用。

公司合同專用章和駐外單位合同專用章由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按公司管理制度規定使用。

財務專用章和公司法人代表章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管理,按公司管理制度規定使用。

駐外單位公章由駐外單位負責人保管,駐外單位公章的使用範圍為:除經濟合同外的一般事務性用章。在使用範圍內由駐外單位負責人負責審核簽字批准。

3.5.3各類印鑑章應分處, 專人保管。 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私章應放入不同的保險櫃內保管, 平時不用時應收入保險櫃內, 做到「人走章收」。

3.5.4保管人不得擅自將自己保管的印鑑章交於他人使用, 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

3.5.5公司公章用印應嚴格執行用印審批手續,填寫「用印審批表(附件三)」,經公司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用印。

用印申請單位對所選印種負責,印章專管人員有權對用印申請單位所選印種提出質詢。公司公章的保管人施印時必須認真核對 「用印審批表」上的內容是否一致,嚴格把關。

3.5.6「公司公章用印審批表」(附表三)必須由用印申請單位經辦人依照所附填表說明,認真、清楚、詳細的填寫。

3.5.7公司業務合同的用印,不允許使用公司公章,須由相關職能部門按規定程式使用合同專用章。

3.5.8 公司印章設專人保管,原則上印章的保管人也是印章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印章管理人應堅持原則,工作細緻,作風正派,嚴格執行印章管理制度,不得超越授權範圍使用印章,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權力為自己謀私利;對不合手續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當的用印有權拒絕。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須登記記錄。

辦公室主任對公司各部的用章有監督權,應定期對印章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5.9公司印章的使用限在公司辦公室內,不能將印章攜帶出辦公室以外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需提供書面的報告並請示公司總經理同意後才能帶出,要做到專人攜帶保管,攜帶人應對印章的安全負責。

3.5.10公司不允許開具蓋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書面批准,保管專人做特別登記、追蹤管理。

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歸來必須向公司原開具處匯報登記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3.6使用範圍

行政部在印章發放時,應書面確認該印章的使用範圍,建立公司分類印章使用範圍表。

3.7責任

3.7.1嚴禁未經批准私自刻製公章,否則無論用於何種目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

3.7.2違反印章刻製、保管、使用規定,視情節和後果追究責任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觸犯刑律者,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7.3 因保管人保管不慎,印鑑章毀損,由保管人負責重刻印鑑章的所有費用。

3.7.4業務經辦部門負責人對使用印鑑章的合理合法性負首要審批責任,保管人負連帶審批責任。

3.7.5對於使用人違反公司印章管理規定和(或)超越授權使用範圍使用印鑑章, 公司除根據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大小追究使用人經濟乃至刑事責任外,業務經辦部門負責人、保管人承擔連帶經濟責任。

附件一:

刻製印章申請表

附件二:

印模登記表

***********用印審批表

公司印章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印章的使用和保管行為,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公司印章分兩類 第一類是 公司用章 包括公司公章 合同專用章 企業負責人人名章 證件專用章 財務專用章 發票專用章等,第二類是 部門用章 包括各部門保管使用的資料專用章 設計專用章 圖紙專用章 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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