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辦法

2021-03-04 01:34:29 字數 4198 閱讀 3463

第一條、為了保證三美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印章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安全性,依據公司規範運營、防範風險的管理規定,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條、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公司公文、信函、授權委託書、證件、證明、證書、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對外簽署的合同、協議及其他須用印章的檔案等。

第四條、印章授權管理和使用部門:

(一)公司印章由董事長授權以下部門分別管理和使用:

1、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由公司人資行政部負責管理和使用;法定代表人章(2枚)由人資行政部和財務部分別管理和使用,其中財務部管理的法定代表人章限於財務單據、報表、票據方面的使用。

2、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部負責管理和使用。

3、公司其他部門因工作需要配置其他用途公章時亦應按本辦法執行。

4、凡因工作需要並符合本條規定配置印章或更換印章需向公司人資行政部上報書面申請,經董事長批准同意後配置或更換印章。

5、印章刻製由公司人資行政部負責,經公安機關核准,到指定的單位刻製;印章的規格、樣式由公司人資行政部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條、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的所有印章,均由公司人資行政部負責登記、留樣並確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責任人(以下簡稱印章保管責任人,一般為各部門負責人)。印章啟用時由公司人資行政部下發《關於公司啟用有關____章的通知》(詳見本管理辦法附件一),註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和啟用印模。

(二)人資行政部向印章保管責任人移交印章時,應填寫《公司印章留樣備案表》(詳見本管理辦法附件二)。

(三)由於印章磨損而更換印章,仍需在公司人資行政部登記、留樣。

(四)公司部門撤銷或重組,原部門有關印章交回公司人資行政部,由公司人資行政部負責銷毀。

(五)嚴禁印章保管責任人將印章轉借他人。

(六)印章丟失時,印章保管責任人應當及時向公司人資行政部書面報告,公司人資行政部應及時採取相關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追查印章下落、公告印章作廢、對責任人進行處罰等。

(七)公司決定需要停用印章的,由董事長簽字同意後由公司人資行政部下發《關於公司停用有關____章的通知》(詳見本管理辦法附件三)將停用原因、時間通知公司各有關部門,並收回停用的印章切角封存或銷毀。

(八)各部門不得擅自刻製印章,違反本項規定致公司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當事人向公司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第六條、印章保管責任人的職責

公司所有印章保管責任人應遵守本條以下規定:

(一)印章保管責任人每天下班前應檢查印章是否齊全,並將印章鎖進保險櫃內,妥善保管,不得將印章存放在辦公桌內;次日上班後,應首先檢查所保管印章,若發現意外情況應立即報告。

(二)印章保管責任人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印章授權人應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保管責任人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時的注意事項。印章保管責任人正常上班後,代管人員應向專管人員交接工作。

(三)印章保管責任人要堅持原則,遵守保密規定,嚴格照章用印。未按批准許可權用印或用印審批手續不全的,印章保管責任人不予用印;經辦人拒絕印章保管責任人審核檔案內容或審批手續的,印章保管責任人可拒絕用印並報告領導處理。

(四)印章保管責任人用印蓋章位置要準確、恰當,印跡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稱與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蓋、不多蓋。

(五)印章保管責任人不得擅自用印,一經發現,嚴肅處理;若因擅自用印導致公司遭受經濟損失時,由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按公司有關的規定進行處罰。

(六)印章保管責任人離職時,其管理的印章記錄和檔案須作為員工離職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保管責任人離職時,須辦理分管印章、印章使用登記簿的移交手續並填寫《印章交接單》(詳見本辦法附件四)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7、禁止任何人未經批准攜帶公章外出。如確需帶出使用時,須經董事長批准並填寫《公章外出使用審批單》(詳見本辦法附件五)方可帶出;非公章專管人員攜帶外出時,用印人還應填寫本辦法附件四的《印章交接單》辦理交接手續後方可帶出。

第七條、各類公章的使用規定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

1、辦理使用公司印章的事項,須由業務經辦人認真填寫相應的《檔案審批表》(附件八)或《檔案發文單》(附件九),並按取得相應許可權領導的書面審批同意後,連同需用印的檔案等一併交印章保管責任人,由其審核審批手續齊備後,在用章登記本登記後用印,不用再填寫《公司用印審批單》。

業務經辦人員需要用章時,須填寫《公司用印審批單》(詳見本管理辦法附件六)並按上述規定報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到印章保管責任人出用印。

印章使用的審批類別為:

公司對外公文、內部公文、人事調整檔案、薪酬調整檔案、重要會議記要、重大合同及協議,需使用公司公章的,須經總經理審批;總經理認為有必要的,須經董事長審批。

董事會、股東會的檔案、決議,公司經營班子人事調整檔案,涉案法律文書(法人授權委託書、訴狀、答辯狀、執行協議等檔案),需使用公司公章的及法人簽名的,須經董事長審批。

業務部門日常簽訂的經濟合同、經濟往來及行政**審批類的授權委託書、轉帳單據、信函、介紹信(開具時必須按要求認真填寫存根)、證明、協議、業務報表等檔案,須經分管領導審批,分管領導認為有必要的,須經總經理審批。

2、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財務專用章及公司其他印章(合同專用章除外)所用印的檔案、資料、附件資料由用章部門印章保管責任人保管,《公司用印審批單》作為用印憑據檔案由人資行政部印章保管責任人留存。

3、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定經公司法律顧問審核簽字後方可使用。

4、禁止在手寫檔案上加蓋公司印章。

5、禁止在內容填寫不全的檔案或空白的紙張、介紹信、信函、證件、授權委託書、發文批准書、業務報表 、邀請函上加蓋公司印章。

6、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專用章由人資行政部的印章保管責任人負責保管。

(二)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規定

1、對外簽署的合同或協議,應按公司《合同簽訂規定》辦理審批程式並填寫《合同審批表》。

2、公司合同專用章由人資行政部的印章保管責任人負責保管。

3、需使用合同專用章時,印章保管責任人檢視《合同審批表》(附件十),合同須按審批程式,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方可用印,不用再填寫《公司用印審批單》。總經理認為必要的重大合同須經律師簽名方可用印。重大合同或協議總經理認為有必要的,須經董事長審批。

4、用印的合同上應當先由合同授權簽約代表人簽字並註明年、月、日後,方可用印。

5、禁止在手寫合同或合同內容填寫不全的合同上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

6、對外簽署的合同或協議等,須在合縫處加蓋合同專用章。

(三)財務人員依日常的許可權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印章的無須辦理本條第(一)項的審批程式。公司對外報送的各類業務報表(財務報表、統計報表等)及其他需用公司財務印章的文字等,須按規定辦理用印手續。

(四)公司其他各部門印章、業務專用章的使用,由相關部門或部門做出相關規定並報公司人資行政部備案。各部門須在本部門設立用章登記台賬,由各部門印章保管責任人登記、管理。

(五)公司各類印章實行用印登記制度,印章保管責任人應每年度的12月31日前應將該期間填寫的《印章使用登記簿》(詳見本管理辦法附件七)移交公司檔案保管人存單。

第八條、法律責任

(一)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制度規定程式使用印章,不符合本制度規定時,不得擅自使用。

(二)違反本制度的規定使用印章,造成丟失、盜用、仿製等,依情節輕重,對責任者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條、附則

(一)本辦法附公司印章管理的相關檔案範本。

(二)本辦法自發布之時效實施。

(三)本辦法由公司人資行政部負責解釋。

人資行政部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

附件一:

關於公司啟用有關____專用章的通知

公司各部門:

根據《公司印章管理辦法》的規定,由於的原因,現公司已啟用章」,該印章由公司____部門管理,專管人員為_____。為實現公司各部門業務對接、規範我公司的對內對外管理,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啟用本通知附件的公章,原章」印章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新舊印章樣式

年___月___日

舊印章樣式新印章樣式

附件二:

公司印章留樣備案表

印章名稱章

審批人刻製人

啟用時間

配置及保管部門

印章用途

印章保管責任人

本留樣印章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啟用。

印章領用憑據及承諾:

本人作為本留樣印章的保管及使用責任人,於____年___月___日自公司人資行政部領取本印章,本人承諾將盡職妥善保管本印章,依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使用印章、登入該印章的使用記錄、保管相應的審批檔案資料。

印章保管責任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三: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 以下簡稱 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指 印章包括 中文 中英文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簽字章。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公文 便函 介紹信 證件 證書 統計報表及對外簽署的合同 協議等。第四條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 印章使用管理規定,凡不符合本辦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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