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使用管理辦法版

2021-05-17 11:44:21 字數 2852 閱讀 8640

1、目的

為強化對印章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樹立高度責任心,避免責任意識淡薄、杜絕違法、違規行為,防範風險的發生、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須嚴格規範公司印章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印章審批、使用、管理等規章制度,進一步落實印章管理責任制,提高工作效率,確保用印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2、公司印章的範圍

2.1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章;

2.2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投標專用章等部分專用章;

2.3各部門及分支機構印章。

3、印章保管的部門

3.1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投標專用章、工會章、黨支部章等專用章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管理;

3.2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由財務部負責管理;

3.3各部門、各分支機構的印章由各部門、各分支機構負責保管。

4、使用公司印章審批許可權

4.1由總經理審批蓋章的檔案

4.1.1公司重要檔案

4.1.2向總公司的請示、報告等

4.1.3公司機構設定、調整和公司中層以上幹部任免檔案

4.1.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行政人事部存乙份)

4.1.5公司對外簽署合同或協議

4.1.6公司員工人事勞動合同

4.1.7公司重要報表

4.1.8其他需要總經理審批的檔案

4.2按管理層分工,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授權人員對管理範圍內的各種檔案、報表、證明性材料等進行審批。詳見《煙台磐能電氣控制系統****印章管理審批一覽表》(附件1)。

4.3專項業務用章按總經理授權執行。

5、印章的管理

5.1印章的刻製

5.1.1須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附件2)報總經理批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到公安機關備案並到指定店面刻製,各類印章的形體、規格、材質、格式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5.1.2各部門及個人不得擅自刻製印章,違反本項規定致公司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當事人向公司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5.2印章檔案的建立

公司各類印章須經行政人事部分別進行登記,填寫《印章登記卡》(附件3),並建立《印章臺帳》(附件4),以便印章的存檔和備案。

5.3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廢止):

5.3.1印章使用磨損或損壞,需對原印章停用而替換成新印章的;

5.3.2公司名稱變動,原印章廢止的;

5.3.3印章遺失或被竊,宣告作廢的。

需更換印章的,須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報總經理批准後,交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印章停用(廢止)時須填寫《印章停用(廢止)申請單》(附件5)經總經理批准後及時停用印章送交行政人事部封存或銷毀,並在《印章登記卡》及《印章臺帳》作好相應登記。

5.4公司印章的保管

5.4.1公司各印章的管理部門必須確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責任人即印章管理員,按本辦法使用印章。

5.4.2公司各類印章的保管必須安全可靠,應放在保險櫃或加鎖儲存。印章使用時,要隨用隨拿,用後歸位,嚴禁隨意放置。

5.4.3各種印章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須立即向行政人事部書面報告,行政人事部應及時採取相關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追查印章下落、公告印章作廢、對責任人進行處罰等。

5.4.4印章管理員臨時因事離崗超過兩天的,須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並辦理交接手續,填寫《印章交接登記表》(附件6),以免貽誤工作。

5.4.5印章管理員須做到監督用印登記和存檔手續清晰明了、齊全可查,並定期將填寫完畢的《印章使用管理登記表》(附件7)及用印資料檔案全部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6、各類印章的使用規定

6.1公司各類印章實行用印登記制度。用印申請人須登入oa系統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並上傳用印檔案,選擇「只用印」,經部門負責人、印章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批准後,印章管理員方可施印。

6.2印章管理員施印時須認真填寫《印章使用管理登記表》或《服務合同專用印章登記表》,寫明時間、事由、蓋章數等,做好登記工作。

6.3印章管理員要嚴格按程式辦事,按許可權用印,用印前要檢查檔案是否符合規定格式,手續是否齊全,審批是否有效,對審批手續不完備的各類檔案有權拒絕用印。

6.4禁止在空白紙張或內容填寫不全的檔案、介紹信、便函、證件、授權委託書、發文批准書、業務報表、邀請函上加蓋公司印章。

6.5使用印章須在公司內,禁止任何人未經批准攜帶公章外出;用印經辦人如確有攜帶印章外出需求時,須登入oa系統,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選擇「需外借」,經部門負責人、印章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批准後,與印章管理員辦理相關借用手續後方可帶出(原則上需當天歸還),印章管理員做好借出登記,填寫《印章借出登記表》(附件8)。

6.5.1用印人提前向公司各部門及相關人員通知印章借用時間和歸還時間,以便其他人員調整用印時間,避免延誤工作。

6.5.2攜帶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投標專用章等重要印章外出時,原則上應由兩人以上同行。

6.5.3印章應在預計歸還時間前歸還,歸還時應與印章管理員辦理好歸還手續、雙方簽字認可。

6.6公司各部門及分支機構負責人須加強日常管理,要認真做好日常監督檢查工作,防範違規,要隨時檢查印章管理使用情況,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對於非法使用印章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對於造成嚴重後果的,還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

附件1:《公司主要印章管理審批一覽表》

附件2:《印章制發申請書》

附件3:《印章登記卡》

附件4:《印章臺帳》

附件5:《印章停用(廢止)申請單》

附件6:《印章交接登記表》

附件7:《印章使用管理登記表》

附件8:《印章借出登記表》

附件1:

公司主要印章管理審批一覽表

附件2:

印章制發申請表

附件3:

印章登記卡

附件4:

公司印章臺帳

附件5:

印章停用(廢止)申請單

附件6:

印章交接登記表

附件7:

印章使用管理登記表

附件8:

印章借用登記表

印章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印章的使用,降低印章使用的風險,特制訂本辦法。第二條總經理通過授權賦予一些部門對其部門 專業 印章的保管權和使用權。由被授權人填寫 印章管理登記表 附表1 簽字領取印章,指定專人保管。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類印章。第二章印章的刻製 第四條公司的印章刻製均須報分公司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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