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的管理規定

2021-03-03 21:41:35 字數 3539 閱讀 3136

公司印章是公司合法存在的標誌,是企業權力的象徵, 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為了有效維護公司的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總經理授權由行政部全面負責公司印章(各類印章共計xx枚)的管理、發放、**、監督、保管和使用。行政部行政主管負責存放。

一、印章的雕刻

1.公司印章的雕刻由部門負責人據據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請,交行政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

2.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雕刻本部門的印章。經過批准後的雕刻申請,統一由行政部辦理。

3.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部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含人事章等),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其形體、規格。

二、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要做好戳記,並統一在行政部留樣儲存,以便備查。

2.新印章啟用前應由行政部下發啟用通知,並註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

三、印章的使用範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人事章、生產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範圍使用,不得超出範圍使用。

1.公司行政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①公司對外簽發的檔案。

②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檔案。

③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④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⑤公司章程、協議。

⑥員工調動。

⑦員工的任免聘用。

⑧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2.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①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②各類經濟合同等。

3.財務專用章:主要用於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4.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於公司內部工作聯絡使用,不得對外。

四、印章的管理職責

1、公司總經理

負責合同章、行政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2、公司副總經理

負責分管部門授權範圍內的印章使用監督工作。

3、印章管理員

①負責印章的保管。

②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③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④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式。

⑤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五、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由行政部行政主管專人負責管理。

2、專項業務章(財務章、人事章等)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各部門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部備案(註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圖樣等資訊),行政部建立印章管理表,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均在表上予以記錄。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保管印章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儲存,印章不可私自委託他人代管),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

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行政部經理報告(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並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同時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部主管報告,並備案,配合查處。

為了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須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六、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式。公司各級人員每次需使用印章時須按要求填寫印章使用單(見附件一),將其與所需印的檔案一併逐級上報,按照印章的使用範圍,經審批後方可用章。

①合同章的使用:須有訂貨產品清單,且**審核後的附件,經部門經理審核, 總經理簽署後 (如涉及**需財務部經理評審**及付款方式),將合同傳遞給行政部蓋章,否則不予以蓋章。

②公章的使用:經行政部經理審核,總經理簽署,由行政主管蓋章(部分合同需加蓋公章的,公章使用許可權等同合同章)。

③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許可權使用。

④私章的使用:適用於簽發支票、檔案等,須經過其本人或其授權人確認,方可蓋章。如合同中需使用私章,也須先徵得同意後才可辦理。

⑤董事長簽名章(大、小各一枚):適用於需其簽名的檔案以及對外財務會計報告、納稅申報表等;原則上須經其書面確認(使用《印章使用單》)後方可蓋章,特殊情況下可通過**確認(應有記錄),事後補簽單。

⑥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行政部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⑦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部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後辦理並執行登記制度。

⑧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係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蓋章。

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同時印章保管人應對檔案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無特殊情況一般規定五分鐘內給予落實。

在逐級審核過程中被否決的,該檔案予以退回. 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攜帶印章外出申請表後,由分管領導及總經理簽批後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於申請事由,並對印章的使用後果承擔一切責任。

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在空白單證、紙張上加蓋印章。確因業務需要,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能蓋章. 公章一般應在上班時間內使用,如無特殊情況,下班後停止使用公章。

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印章的停用

1、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①公司名稱變動。

②印章使用損壞。

③印章遺失或被竊,宣告作廢。

2、經確認作廢的印章由使用部門提出銷毀申請,填寫印章銷毀申請(見附件3)經行政副總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方能銷毀。及時將停用印章送行政部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八、印章的其它事項

1、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定經法律顧問審核簽字。

2、財務人員依日常的許可權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式。

3、用印後該印章使用單作為用印憑據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進行整理後交行政部歸檔。

4、公章的使用絕對決定權歸總經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決定權由總經理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定的程式,不得擅自使用。違反本辦法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行政部。未盡事宜或界定不清的呈請公司總經理裁決。

行政部2015.03.05

附一:印章使用審批表

存檔編號:201 xx xx

注:1、請詳細填寫審批意見以上內容,字跡要清晰明了。

2、請用碳素墨水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填寫內容可列印。

3、領導簽字後的影印件無效。

4、存檔編號在存檔時編寫

附二:印章交接表

附三:印章停用表

附四:印章備案表

關於公司公章使用的管理規定

為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和維護公章使用的嚴肅性,避免因公章管理使用不當導致的各類經濟 法律 行政問題,規範公章的管理和使用,特制訂本規定 一 本規定中的 公章 指公司行政公章和公司合同章 二 公章由總經理安排專人負責保管,使用時一律辦理用印登記,填寫登記表。三 使用本公司公章要嚴格執行總經理審批...

公章使用管理規定

第一條總則 為使本單位公章的使用規範化 制度化,保證公章的權威性 嚴肅性,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定。本規定所指的公章,包括黨 政公章以及內設機構公章。行政公章由辦公室統一保管,黨組公章以及內設機構公章指定專人保管,並由單位領導監控使用。第二條公章的管理 行政公章存放和使用地...

公章尺寸及公章大小的規定

9 中外合資 合作 外商獨資經營企業的公章 橢圓形,橫徑為4.5cm,豎徑為3.0cm,不刊五角星 要求刻企業標誌可准予 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自左而右橫排,根椐用章單位的要求,可刻製鋼印和中英文公章。10 地方性社會團體的公章 規格為圓形,公章尺寸為4.2cm,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會團體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