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請假調休管理細則

2021-03-04 09:22:24 字數 3831 閱讀 7971

1 目的

為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規範公司考勤管理,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細則。

2 範圍

公司內各部門員工。

3 具體內容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施每週四十小時工作制,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2、工作時間安排:早上8:30分上班,下午17:30分下班;中午12:00—13:00為午餐時間。

3、公司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對工作日上、下班及工休時間進行調整,全體員工必須配合。

4、由於生產需要,經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如因生產任務緊,員工應積極配合公司的要求加班,公司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時間但每天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5、全體員工的法定休假日:元旦:一月一日;春節:除夕、農曆正月初

一、初二;清明節:農曆清明當日;勞動節:五月一日;端午節:農曆端午節當日;中秋節:農曆中秋當日;國慶節: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6、屬全體員工放假的節日,若逢公休日,則按法律規定給予相應的補休。

7、員工應按照公司規定的年曆按時出勤,公司因不可抗拒原因(如臨時停電、生產計畫調整等)而需要臨時調整休息日,則安排補休的出勤日不做加班計。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等四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而且無特殊理由並未提前**通知公司者;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5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100元;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5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

員工工作期間發現有以下行為的均視為曠工處理並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a、委託或代替他人簽到、塗改簽到表、故意遺失或損毀簽到表; b、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而缺勤者、當月內遲到早退累計3次;c、發現員工所請各類假期如作假者以及偽造簽到表;d、員工外出公幹未作明確申請(以書面,郵件或者手機簡訊為準)獲准者以曠工論處(如銷售或除錯人員未明確申請獲准去處及所在地等);e、除有不可抗拒因素影響致使員工無法履行請假手續情況外,員工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又不按時上下班的均屬無正當理由曠工;f、連續曠工兩天以上者,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三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司將不發放任何薪津,並處以乙個月代通知金罰款。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100元。

三、調休

1、公司如因車間或辦公室無工作內容,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可安排員工調休。

2、各部門長安排本部門內部具體人員調休,車間主任按照實際生產量,安排員工輪休或調休。

3、被安排調休的各具體人員在《請假、調休申請單》簽字後上交各部門經理,各部門調休時間由各部長長記錄,生產員工調休由生產經理記錄,每月彙總後結果上交綜合管理部。調休時間可用加班時間沖抵,兩月內有效(1,2月;3,4月;5,6月;7,8月;9,10月;11,12月)。調休時間超出加班時間的,不扣除工資。

四、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由車間主任安排加班,加班人員須填寫《加班記錄單》,車間主任簽字後交生產經理記錄留底。生產經理每月彙總。

2、經過批准的加班,人事部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沖抵調休時間,調休不足的再沖抵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按照勞動法發放加班工資。

3、各部門經理加班不享有調休。

4、加班時間每滿半小時為乙個計算單位,不滿不計;加班員工同樣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違背則扣除相應的加班時間並受行政處罰。

5、員工晚上加班者由公司免費提供晚餐。

6、員工加班超過22:00可乘坐計程車回家,若公司與家庭住址間距所發生車費小於等於rmb20元的次日可憑發票實報實銷;若大於rmb20元的則最多按20元予以報銷。

五、請假制度

假別分為:工傷假、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浮動獎金。

1、工傷假:員工因執行公務或工作時發生被傷害需提供有效之醫院休息憑證,並應附工傷報告書。如果購買工傷意外保險,則賠償款項扣除工傷期間發放工資等費用後,餘款交還員工本人。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而請的假。

2.1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於恢復上班後2天內報批,否則以曠工處理。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

2.2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10天,超過部分員工應按事假處理。

2.3工作每滿一年,享受醫療期7天(以此類推),醫療期內發工資1/2,超出法定**期間一律停發所有薪資、津貼。

2.4超出法定**期的病假且連續超過3天者公司將酌情考慮員工是否適應公司工作而決定去留。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

3.1 員工因事必須本人處理的,需事先提前1-3天向主管請假,如情況緊急應於當日來電(函),並於時候兩天內補假手續。

3.2 全年累計不得超過5天,超過5天以上的事假將不被批准,逾期日視為曠工,公司有權視情況決定是否予以開除,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3.3 事假期間一律停發所有薪資、津貼。

3.4 事假連續超過2天者停發當月所有津貼和獎金。

3.5 試用期內的員工,一般不得請事假。

3.6 員工因違反制度而被暫時停職、停工的,按事假處理。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4.1 男25周歲未滿,女23周歲未滿(以取得結婚證書之日計算),可申請婚假3天。

4.2 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以取得結婚證書之日計算),可申請晚婚假5天,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4.3 婚假期間的工資按合同工資的70%發放,婚假自取得結婚證書之日起一年內一次休完,逾期未休假作廢。

5、產假

5.1 女員工合法生育可申請產假3個月如符合晚育條件(年滿24周歲的初育)的另給予晚育假乙個月,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如符合難產條件的可延長產假半個月。

5.2 員工需在預產期前提前最少12個星期申請,並需提供有效證明。

5.3 分娩假於預產期前30天開始。

6、年假: 年休假在1年度之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期間工資100%發放。

6.1 公司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未滿10年者給假5天。

6.2 公司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未滿20年者給假10天。

6.3公司員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者給假15天。

6.4公司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6.5 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a 員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

b 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者。

c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1個月以上者。

d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者。

e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者。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而請的假別;

7.1員工因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經出具有關證明,公司提供3天有薪喪假。

7.2員工岳父母或公婆死亡之後,需員工料理喪事的,經出具有關證明,公司提供1-3天有薪喪假。

六、批假許可權

1、病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上總經理批准。

2、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七、考勤登記

1.在沒有設門禁考勤系統的情況下,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並由公司其他員工證明時間。所有員工應遵照規定時間上班、下班(早上8:

30-中午12:00/下午12:30-晚上17:

00)。

2.員工上、下班忘記簽到者應於次日上午十點前說明情況,由所屬部門經理在簽到**上簽核生效。

員工考勤管理細則

考勤管理制度 1.0 目的 為避免公司員工隨意遲到 早退 曠工等現象的發生,加強組織氛圍建設,提高工作效率,特擬定本制度。2.0 範圍 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3.0 歸口管理 由人事部進行歸口管理。人事專員負責考勤記錄的登記 審核,各部門主管負責監督 檢查。4.0 工作日期 公司實行長 短周工作輪換制...

請假及調休管理規定

一 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的請假及調休流程,對員工請假休假進行有秩序的管理及方便員工進行合理的調休,特制定本規定。二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3 內容 1.員工因事需要請假。2.員工請假後想要補班的。3.員工在法定節假日 休息日確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加班,可以享受因加班而產生的調休假。四 申請流...

請假加班調休管理規定

請假審批流程 前台領取 請假審批單 填寫 請假審批單 由部門主管簽字 提交行政人資部審核備案 說明 請假1天內,應提前2個工作日完成審批流程 請假1 不含 至3 含 天,應提前5個工作日完成審批流程,請假3 不含 天以上,請提前7個工作日完成審批流程。員工請休假核決許可權參照 請休假管理辦法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