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

2021-03-04 07:37:25 字數 1494 閱讀 8096

(二)開發公益性崗位的用人單位必須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申報,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同意後,方能辦理招聘手續和錄用人員。

四、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招聘

(一)公益性崗位必須優先安置就業困難人員。

(二)新增公益性崗位人員招聘時,應面向社會,自願報名,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擇優錄用。招聘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具體承辦,用人單位協辦。

五、公益性崗位人員勞動關係的建立及解除

公益性崗位人員由各用人單位自行管理。用人單位要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1年以上,並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用工和就業登記手續。合同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者續簽下一年勞動合同。

年終考核不合格者,或合同期內有違反本單位公益性崗位考核和獎懲辦法情節嚴重的,由用人單位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備案後予以清退。

六、公益性崗位人員待遇

(一)在公益性崗位上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其工資由各用人單位發放後,再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撥付公益性崗位補貼。

(二)對各類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政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

七、公益性崗位的申請及撥付

(一)用人單位可按月或按季度持以下書面材料向區人社局提出撥付補貼的申請:

1、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表;

2、公益性崗位人員銀行代發工資發放清冊;

3、單位內部結算票據。

(二)用人單位按月向區人社局申報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增、減情況,並按時申報所有在崗人員的崗位補貼,提供資料不完整的,不撥付補貼資金。

(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虛報、截留、挪用、擠占補貼資金。發現並經查實,停發公益性崗位補貼,並由用人單位追回已撥金額並追究相關責任。

八、公益性崗位的管理和監督

(一)區人社局負責對用人單位崗位開發業務指導和崗位使用、待遇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公益性崗位人員由用人單位直接管理,用人單位負責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確定具體崗位職責,並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三)公益性崗位人員上崗實行考勤制度。用人單位對其上崗情況進行考核,作為崗位補貼發放的重要依椐。

(四)公益性崗位管理實行檢查考核制度。區人社局負責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檢查考核不合格的,應限期進行整改。經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停止執行公益性崗位補貼。

九、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並報區人社局,停止發放各項補貼:

1、按規定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超過3年的;

2、通過其他途徑已實現就業再就業的;

3、到退休年齡或死亡的;

4、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5、無故曠工連續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

6、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管理制度的;

7、有違法行為的。

十、工作要求

(一)堅持誰用人誰負責的原則,出現問題追究用人單位和個人的責任,並收回公益性崗位。

(二)嚴禁弄虛作假。對違反政策騙取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

十一、本辦法適用於七星關區公益性崗位的開發和管理,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公益性崗位管理問題

公益性崗位是指由 主導開發的以安置就業困難群體為主要目的,提供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社會公益性工作崗位。是我們國家近幾年實行的一項重要的就業援助政策,對於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和諧發展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授人與魚,不如授人與漁 公益性崗位可避免直接資金援助形成的依賴性,也可提高就業困難人員的...

公益性崗位合同

郴州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書 甲方 用人單位 名稱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或者委託 人 註冊位址聯絡 乙方 勞動者 姓名居民身份證號戶口所在地 省 市 區 縣 鄉鎮村郵政編碼現住址聯絡 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編印 1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 法 等法律規定,自願簽訂...

公益性崗位考核方案

2013年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工作 考核方案 為規範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考核,進一步加強我縣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管理,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促進隊伍制度化 規範化的建設,根據 關於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的暫行辦法 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考核方案。一 考核物件 全縣在崗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 二 考核等次 考核分為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