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樓處管理制度

2021-03-04 03:04:30 字數 3697 閱讀 4688

一、考勤/值班制度

1.日常工作時間為:

白班: 8:00—11:30 14:00—18:00

值班: 9:00—11:30 14:00—19:00

2.加班:特殊情況因工作需要時,公司將安排加班。

3.員工如因病假、補休、調休、公差等原因未能上班,應向部門主管書面報告,並經核實後,方可執行,否則按相關制度進行處理。並及時補上漏打考勤單交總部行政部門。

4.遲到、早退十分鐘以內的扣10元,半小時以內扣20元,半個小時以上扣30元,半天扣50元。

5.員工請事假一天,不核發當日工資,月累計事假不得超過三天。員工乙個月累計曠工2次者予以開除處理。

二、勞動紀律

1.聽從上級指揮、服從上級安排,員工除正式上訴外,不得越級報告,不得頂撞、侮辱、誹謗上司及同事,不得拉幫結派。

2. 若被發展商、客戶書面投訴者視為嚴重過失,被投訴者除要寫檢討報告外,並扣除一天工資,若被投訴兩次以上則加倍罰款,情節嚴重者將加倍處罰並作解聘處理。

3.保守公司機密(機密包括資訊、業務情況、制度等),愛護公物,不得有損害專案、開發商以及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言行,違者則按解聘處理。

4.工作時間內在銷售現場不得吸菸、吃零食。不得在銷售及辦公場合奔跑、喧嘩、擅入其他部門,擅自翻拿他人物件。

5.工作時間內不得談與公事無關的事情,不得在售樓部閱報,讀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寫私人信件、聽收音機、有睡態、醉態、擅離職守。

6.廉潔奉公,不得私下交易,私收顧客小費、好處費。

以上情況,如有違者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通報、警告、記過、除名、等處分。

三、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一律履行請假手續,經同意後方可受假。不得以口頭、**、手機或由他人代為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病假一天以內的由主管核准且不扣工資。一天以上(含二天)的請假,事先須經案場經理同意後方可離崗,否則按日工資三倍予以處罰直至開除處理。

3.員工因病不能提前請假,應先請示部門主管徵得同意方可休假,並出具市級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上班第一天內到辦公室補辦請假手續,逾期作曠工處理。

4.無故曠工者,公司將予以除名處理。

五、離辭制度

員工自動離職,置業顧問應提前10天,銷售主管應提前30天,經理應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自動離職或由公司辭退,必須辦好所有交接手續,包括售樓部的檔案、資料夾、專案資料、客戶登記本、工作服、工作牌等;所交資料、檔案等必須完好無損,否則按實際情況在工資或提成中予以扣除。

六、售樓部管理細則

為達到並保持工作高效率和優質服務,除銷售人員守則外,特針對售樓部的具體情況,另行特定銷售人員行為準則如下:

(一)行政管理

1.嚴格執行行政部門制定的案場考勤制度,不得弄虛作假。每天早晨8:00必須到達案場,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2.案場人員吃早飯必須在8:00前結束,如果發現8:00後吃早飯者,罰5元。

3.早上8:00點考勤前,所有人員應著**,儀容儀表未達規定者罰5元。

4.嚴格遵守請假制度。事假必須提前一天向主管申請並填寫請假條,否則一律以曠工論處,對於一般情況將不予批准。

5.病假:必須立即上報主管,事後出具病假卡、病假單,否則按事假後曠工處理。

6.工作期間外出:必須得到部門主管的同意,所有人員外出都要作書面登記,若不作登記者,罰5元,若私自外出者,罰20元,並以曠工論處。

7.不佩帶胸卡者,罰20元。

8.櫃檯內吃飯及零食者,罰20元。

9.上班睡覺、精神萎靡者,罰20元,聊天、看報、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做與業務無關的事情,罰20元。

10.接待完畢後,必須及時清理銷售桌和桌椅歸位,違者罰5元。

11.櫃檯檯面只允許放銷售夾、計算器、**,其餘物品一律不准擺放,違者罰5元。銷售夾不得隨意擺放,違者罰50元。

12.案場的一次性杯子僅供客戶使用,業務員使用乙隻罰5元。

13.故意破壞公物者,罰20元,並實行雙倍賠償。不小心損壞者恢復原狀。

14.業務員上班期間不得長時間打私人**(一般為5分鐘),違者每次罰20元,若影響正常業務工作者,罰50元。

15.空白預售合同,由專人保管,實行借閱制,借閱需做登記,如私自拿看合同違者罰20元。

16.如在櫃檯或銷售桌上發現空白合同,合同使用者(業務員)罰20元;如發現已簽約的合同,則罰50元。

17.辦公用品實行一次性發放,並簽字領取,丟失後將不再補發自行解決,如計算器等應照價賠償。

18.中午不允許在前台用餐,違者罰10元。

19.案場不得高聲喧嘩或與同事打鬧,保持適度的背景**(不影響交談),違者罰10元。若客戶攜帶兒童進淘氣堡玩耍,除接待客戶的銷售員外,其他銷售員有義務幫忙照看,並更換背景**至動畫頻道,以此協助同事促成銷售。

當班所有銷售均有義務,但以不忙或者無客戶者優先履行,若發現家長因孩子無人照看影響銷售介紹的,全體人員併罰!

20.人員下班前應保持案場整潔,將所有門窗、燈光、電器裝置關閉,違者罰50元。

21.所有案場人員休息日手機關機者罰款50元/次。

(二)業務管理

1.每個來電來訪必須及時登記,若發現未做登記,罰20元。

2.**鈴聲響3聲以上無人接聽,櫃檯上的業務員罰5元/人。

3.在現場接待中,每次應詢問客戶「以前與哪位銷售員聯絡過沒有?」否則罰50元/次。

4.對客戶態度冷淡或態度惡劣,違者罰款50元/次。

5.對首次來訪客戶,每個銷售員必須進行整體的銷講,否則罰20元/次。

6.如銷售員私自承諾給客戶折扣,違者罰整套業績獎金,並酌情給予處分。

7.銷售員未通過核實私給客戶**,違者罰半套業績獎金,如造成嚴重後果的,另酌情給予相應的處分。

8.銷售員未按時完成案場經理合理任務的(包括催款,邀約,追電),罰50元。催款以規定日期為準,追電邀約不超過三到五天,以銷售員客戶登記本為準。

9.認真執行銷售流程,做到手續完備,資料齊全,簽約準確、無差錯,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10.客戶交大訂金或房款(包括首期款)時,必須由業務員帶客戶到財務室交款,否則罰20元。

11.業務員必須嚴於律己,不斷提高業務能力,有問題多請教、多討論,如遇特別事宜不得擅自作主,必須匯報上級主管,以便合理解決。違者罰50元。

12.銷售員業績有爭議,自行協商,協商不成可找主管、經理、總經理協調。絕對禁止發生爭吵,違者根據情節輕重並酌情給予處分。

13.惡意爭搶客戶,警告處分一次,嚴重者罰款處分。

14.案場所有員工不服從主管,口頭警告一次,嚴重者警告處分一次。

15.當月違反規章制度,罰款累計達5次者,上報總經理並且停止接待。

16.不得私拿客戶回扣,違者全額退還客戶,罰款1000元並予以除名。

17.業務員在銷售中不得違背公司檔案規定,隨意承諾客戶,洩露甲方及公司商業機密,違者罰款500元/次,視情節嚴重,給予處分或予以除名。

所有罰款自動充作案場經費,由全體人員共同監督

(三) 考核及晉公升機制

1.業績考核

銷售人員每月進行一次考評,考核成績作為獎勵淘汰的依據。考核內容如下:

1). 業績情況。

2).遵守規章制度情況

3).工作積極性

4).團隊精神及協助現場管理情況

2.實行末位淘汰機制:

連續3個月(包括跨季度)銷售業績排名最後一名,表現不佳者,予以淘汰。

3.專案考核:

根據專案情況,隨時對專案組人員進行專案知識考核,不合格者停崗,待考核通過方可上崗。

4.獎勵機制:

銷售業績突出或者表現優秀者,上報公司給予現金獎勵,由總經理視實際情況決定獎金金額。銷售員符合以上各項考核標準的,可提前晉公升加薪。

以上內容適用於銷售現場全體銷售人員,每位銷售人員必須認真對待和遵守。

售樓處管理制度

為加強銷售人員管理,規範銷售人員行為,提高銷售人員素質,特制定以下制度。一 考勤制度 上班時間為早上8 00 12 00 下午13 00 17 00 值班時間為中午12 00 13 00 下午17 00 17 30 按規定時間提前三十分鐘到崗,晚到15分鐘以內者視為遲到一次,由遲到人交納10元罰金自...

售樓處管理制度

一 考勤制度 1.遲到 逾規定上班時間晚到5分鐘以上為遲到扣10元,超過30分鐘為曠工半日扣20元。2.早退 在規定下班時間提前5分鐘以內擅自離開崗位為早退扣10元,提前15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日扣20元。如有原因因報主管或經理同意後方可提前離開。3.曠工 曠工1日扣發當日3倍工資,曠工3日者,公司有...

售樓處管理制度

寶業 五福園銷售部規章制度 一 工作制度 一 員工必須熱愛 關心公司,執行本職工作,遵守職業道德 二 員工應準時上班,不准遲到 早退和曠工 三 員工在工作時間應佩戴工作卡並監守工作崗位 四 上班時間不得吃東西,不得高聲喧嘩,聊天,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雜誌等 五 上班時間禁止用公司 拔打私人 個人手機...